保險欺詐
保險欺詐是保險索賠時利用虛假證據或者文件對保險人進行的保險詐騙活動。
保險欺詐活動一般通過下列行為騙取保險金:
- 故意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
- 故意造成財產損失或被保險人傷亡、殘疾及疾病;
- 提供虛假證據,或者指使他人提供虛假證詞或證據,或者編造虛假事故原因、誇大保險標的的損失等。
由於保險欺詐隱蔽性強,難以調查,累計導致的損失巨大,造成的影響難以估計。政府部門所提供的社會養老保險[1] 通常的欺詐行為是隱瞞被保險人死亡的事實,從而持續領取退休金;社會醫療保險通常的欺詐行為是虛構疾病事實,進行療養活動,或者購買用藥範圍以外的藥品謊稱為符合規定的藥品,或者冒名頂替住院治療。導致政府財政的巨大損失。商業保險欺詐導致經驗費率的提高,損害其他廣大客戶的利益。所以無論政府還是商業保險機構,都致力於進行更仔細的調查以最大限度防範因保險欺詐導致的損失。
保險欺詐導致的法律後果根據導致損失的大小,包括賠償損失、行政處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