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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書(鄭剛中)

偶書(鄭剛中)

作品名稱:偶書(鄭剛中)

創作年代: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鄭剛中

偶書(鄭剛中)是南宋抗金名臣、詩人鄭剛中的作品之一。

鄭剛中(1088年—1154),字亨仲,婺州金華人。生於宋哲宗元祐三年,卒於高宗紹興二十四年,年六十七歲。登紹興進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撫副使,治蜀頗有方略,威震境內。初剛中嘗為秦檜所薦;後檜怒其在蜀專擅,罷責桂陽軍居住。再責濠州團練副使,復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檜死,追諡忠愍。[1]

目錄

正文

其一

帝恩容貸比天寬,天見孤臣涕淚潸。 數日得看書半卷,一身猶占屋三間。 團團便是故鄉月,疊疊只如東越山。 第引滄浪澡心骨,堯雲終自不違顏。

其二

望春樓上倚闌時,祗此霜天也自奇。 遠水平山渾似畫,新寒愛日穩催詩。 不知木葉藏村舍,忽有雞聲過短籬。 閒卻主人朝省步,經年端坐看清暉。

其三

未抱床頭酒瓮乾,莫來樓上倚闌干。 濃雲垂地卷不起,細草連天都是寒。

其四

芭蕉嫩綠上開葉,荊莉香幽疏著花。 雖設柴門多避客,如今端的似僧家。

其五

何時見池館,一二佳友生。 酣飲入深夜,竹間燈火明。

其六

身名蹭蹬元無況,杯酒流行強自寬。 夜半窮閻閉梅雨,昏昏燈火淚中看。[2]

作者生平

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字亨仲,婺州金華人。南宋抗金名臣。

紹興二年(1132年)進士、為探花,授溫州軍事判官。

紹興六年(1136年),經當朝宰相秦檜之薦舉,任刺令所刪定官,其時政要務見解受高宗賞識,不久即升任宣義郎,不過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紹興八年(1138年),遷殿中侍御史。

紹興九年(1139年),為樞密行府參謀出諭京陝,歸除權禮部侍郎,尋兼詳定一司又兼權刑部侍郎。

紹興十年(1140年),除試禮部侍郎。

紹興十一年(1141年),王倫挾金使來議和。樞密院編修胡銓因請斬王倫、秦檜,禍在旦夕。剛中極力營救,由是得罪秦檜,卻更令高宗欣賞其膽識,升任他為宗正少卿,後又任秘書少卿。

紹興十二年(1142年),遷川陝宣撫副使兼營田。在四川任職期間,行屯田,免雜征;嚴教訓,重積聚;整軍旅,強武備,使金兵不敢犯境。時有「宗澤猛虎在北,剛中伏熊在西」之稱。

紹興十七年(1147年),以忤秦檜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居住,徙復州、封州安置。

紹興二十四(1154年)年卒,年六十七。[3]

主要作品

著有《北山集》、《周易窺余》、《經史專音》、《論語解》、《孟子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