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卜天璋傳
元史·卜天璋傳出自《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目錄
原文
卜天璋,字君璋,洛陽人。幼穎悟,長負直氣。讀書史,識大體。
至元中,為南京府史。時河北饑民數萬人,集黃河上欲南徙。有詔,令民復業,勿渡,眾洶洶不肯還。天璋慮其生變,勸總管張國寶聽其渡。國寶從之,遂以無事。
大德四年,為工部主事,蔚州有劉帥者,豪奪民產,吏不敢決,省檄天璋往決之。帥服,田竟歸民。
武宗時,遷宗正府郎中。尚書省立,遷刑部郎中。適盜賊充斥,時議犯者並家屬咸服青衣巾,以別民伍。天璋曰:「赭衣塞路,秦弊也,尚足法耶?」相悟而止。有告諸侯王謀不軌者,敕天璋訊正之,賞賚優渥。尚書省臣得罪,仁宗召天璋入見,時興聖太后在座,帝指曰:「此不貪賄卜天璋也。」因問今何官,天璋對曰:「臣待罪刑部郎中。」復問誰所薦者,對曰:「臣不才,誤蒙擢用。」帝曰:「先朝以謝仲和為尚書,卿為郎中,皆朕薦也。汝宜奉職勿怠!」即以中書刑部印章付之。既視事,入覲,賜酒隆福宮,及錦衣三襲。後被命治反獄,帝顧左右曰:「君璋,廉慎人也,必得其情。」
皇慶初,天璋為歸德府知府,劭農興學,復河渠,河患遂弭。升浙江廉訪副使,到任閱月,以更田制,改授饒州路總管。天璋既至,聽民自實,事無苛擾,民大悅,版籍為清。時省臣董田事,妄作威福,郡縣爭賂之,覬免譴。饒獨無有,省臣銜之,將中以危法,求其罪無所得。縣以飢告,天璋即發廩賑之,僚佐持不可,天璋曰:「民飢如是,必俟得請而後賑,民且死矣。失申之責,吾獨任之,不以累諸君也。」竟發藏以賑之,民賴全活。 (節選自《元史•卜天璋傳》)
譯文
卜天璋,字君璋,洛陽人。卜天璋自幼聰穎,長大後正直,研讀書史,懂得成敗大體。
至元年間,出任河南府府史,當時黃河以北有饑民數萬人,聚集在黃河上準備向南遷徒。皇帝下詔,令百姓恢復舊業,不得南渡,眾人喧譁不肯歸家。卜天璋顧慮發生變亂,勸總管張國寶聽憑這些人渡河,張國寶接受了他的意見,才沒有生出事端。
大德四年,任工部主事,蔚州有一名劉帥,強橫地奪取他人產業,官吏不敢處理,中書省調卜天璋前去斷決,劉帥屈服,所奪回地又歸於民。
武宗時,遷升為宗正府郎中。尚書省設立後,又遷升為刑部郎中。當時盜賊很多,有人建議,讓罪犯及家屬都穿青色的衣帽,以區別於良民百姓。卜天璋說:「穿着 褐衣的犯人堵塞道路,這是秦代的弊政,何足效法!」丞相醒悟,制止了這種作法。有人報告諸候中有人圖謀不軌,皇帝責令卜天璋審訊處理,為此得到了優厚的賞 賜。
尚書省臣獲罪,元仁宗召卜天璋入官晉見,當時興聖太后也在座,仁宗指着他對太后說:「這是不貪賄賂的卜天璋。」太后問他現任什麼官職,卜天璋回答說: 「臣下任刑部郎中。」又問是誰推薦的,回答說:「臣下無才,誤被皇帝擢升任用。」仁宗說:「先朝任命謝仲和為尚書,愛卿為郎中,都是朕親自推薦的。你們應 盡忠職守,不得怠懈!」當即把中書刑部的大印交給了他。走馬上任時,他入官晉見,皇帝賜酒在隆福宮款待,並賜錦衣三套。後受命處理謀反的案件,仁宗看着左 右大臣說:「卜天璋是個清廉謹慎的人,一定會得到實情。」
皇慶初年,卜天璋任歸德府知府,鼓勵農耕,勸導學業,修復河流渠道,河水泛濫之患得以免除。升任浙江廉訪副使,到任數月,因為更改田制,改任饒州路總管。 卜天璋到任後,任憑百姓自報田產,施政毫不擾民,百姓歡悅,境內清靜肅然。當時行中書省大臣負責更改田制之事,他們作威作福,州縣官員爭着賄賂他們,希望 以此免受譴責。
只有饒州路不送,中書省臣因此銜恨,要以嚴格的法令中傷卜天璋,但追查其罪狀卻毫無所得。屬縣報告發生饑荒,卜天璋當即發放官糧賑濟,僚佐 們都認為不能這樣做,卜天璋說:「百姓如此飢餓,若是向上面請求後再賑災,百姓定會餓死的。如果有事前未申報的責任,我獨自承擔,不會連累各位。」終於發放官府存糧賑濟,百姓因此得以免於餓死。 [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