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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孔思晦傳

元史·孔思晦傳出自《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目錄

原文

孔思晦,資質端重,而性簡默,童丱時,讀書已識大義。及長,授業於導江張翌,講求義理,於詞章之習,而弗為。家貧,躬耕以為養,雖劇寒暑,而為學未嘗懈,遠近爭聘為子弟師。至大中,舉茂才,為范陽儒學教諭。延祐初,調寧陽學。先是,兩縣校官率以廩薄不能守職,而思晦以儉約自將,教養有法,代去,學者皆不忍舍之。

於是孔氏族人相與議:思晦嫡長且賢,宜襲封爵,奉祠事。狀上政府,事未決。仁宗在位,雅崇尚儒道,一日,問:「孔子之裔今幾世,襲爵為誰?」廷臣具對曰:「未定。」帝親取孔氏譜牒之,曰:「以嫡應襲封者,思晦也,復奚疑!」特授中議大夫,襲封衍聖公。思晦以宗祀責重,恆懼弗勝,每遇祭祀,必敬必慎。

初,廟毀於兵,後雖苟完,而角樓圍牆未備,思晦竭力營度,以復其舊。金絲堂壞,又一新之,祭器禮服,悉加整飭。

又以尼山乃毓聖之地故有廟已毀民冒耕祭田且百年思晦復其田且請置尼山書院以列於學官朝廷從之三氏學舊有田三千畝,占於豪民,子思書院舊有營運錢萬緡,貸於民取子錢,以供祭祀,久之,民不輸子錢,並負其本,思晦皆理而復之。

五季時,孔末之後方盛,欲以偽滅真,害宣聖①子孫幾盡,至是,其裔復欲冒稱宣聖后。思晦以為:「不早辨則真偽久益不可明,彼與我不共戴天,乃列於族,與共拜殿庭,可乎?」遂會族人,典故斥之,既又重刻宗譜於石,而孔氏族裔益明矣。元統元年卒,年六十七。 (選自《元史•列傳第六十七》) [注]①宣聖:漢平帝元始元年諡孔子為褒成宣公。此後歷代王朝皆尊孔子為聖人,詩文中多稱為「宣聖」。

譯文

孔思晦,容貌端莊,姿態穩重性格沉默寡言。在孩童時,讀書就已能通曉大義。等到年紀大一點,就拜導江的 張翌為老師,講求文章的思想內容,對於文章的技法,他認為很淺薄而不刻意追求。(因為)家中貧困,(孔思晦)親自耕田種地以自養,即使是嚴寒酷暑,學習也從不懈怠,遠近的人家都爭着聘請他做子弟的老師。

到了大中年間,舉薦孔思晦為秀才,並任范陽的儒學教諭。在延祐初年,調寧陽任講學。以前,兩縣的掌管學校的官員大概都因為收入微薄而不能堅守職責,可是思晦能儉省節約自養,並且教育培養學生有法,等到別人代替他,學生都不忍心離開他。這時孔氏族人相互議論:思晦是嫡長子而且賢德,應該承襲封爵,侍奉祠事。

上報政府,但無結果。仁宗在位時,很崇尚儒道,有天問:「孔子的後裔現在是幾世了,承襲爵位的是誰?」廷臣回答說:「未定。」帝親自拿出孔氏譜牒來看說:「應該承襲封爵位的是思晦,還懷疑什麼?」特授中議大夫,襲封衍聖公。思晦因宗祀責任重大,經常害怕不能勝任,每遇祭祀,一定恭敬謹慎。

當初,因戰爭宗廟遭毀壞,後來雖然經過修復,但角樓圍牆未修完備,思晦竭力經營,來恢復原來的面貌。金絲堂壞了,又修復一新,祭器禮服一一整頓得有條理。又因為尼山是孔聖人的生長之地,原來就有宗廟,後遭毀壞,百姓冒犯耕種祭田已經有一百多年了。孔思晦恢復了祭田,並請求設置「尼山書院」,列入學官,朝廷接受了這個建議。

三氏學原來有田地三千畝,後來被豪民霸占了;「子思書院」原有經營周轉的錢萬緡,借貸給百姓收取息錢,以供祭祀用,但時間長了,都不交息錢,還要虧本錢,思晦都進行了整理並且恢復了原樣。

五代十國時期,孔子家族後裔的人數已為數不少,有些人想要以假的族譜來代替真的族譜,害得孔子子孫的身份幾乎都被剝奪了,於是,其他的後裔又想冒稱宣聖的後代。思晦認為:「不早辨別真偽,時間長了,更不清楚,他與我不共戴天,將他們也列於族內,而在殿堂共同朝拜,可以嗎?」

於是會集族人,考核典故斥責他們,以後又在石頭上重刻宗譜,孔氏族譜更加明確了。元統元年(1333)卒,享年六十七歲。[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