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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張珪傳出自《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目錄

原文

張珪字公端,弘范之子也。少能挽強命中,嘗從其父出林中,有虎,珪抽矢直前,虎人立,洞其喉,一軍盡歡。至元十六年.珪年十六,攝管軍萬戶;十七年,真拜昭勇大將軍、管軍萬戶,佩其父虎符,治所統軍,鎮建康。未幾,弘范卒,喪畢,世祖召見,親撫之。奏曰:「臣年幼,軍事重,聶禎者,從臣父、祖,久歷行陣,幸以副臣。」

帝嘆曰:「求老成自副,常兒不知出此。」厚賜而遣之,遍及其從者。十九年,宣、徽群盜起,行省檄珪討之,士卒數為賊所敗,卒有殺民家豕而並傷其主者,珪曰:「此軍之所以敗也。」斬其卒,悉平諸盜。二十九年,入朝,命為樞密副使。太傅月兒魯那演言:「珪尚少,姑試以僉書,果可大用,請俟他日。」

帝曰:「不然,是家為國滅金、滅宋,盡死力者三世矣,而可吝此耶!」拜鎮國上將軍、江淮行樞密副使。大德三年,遣使巡行天下,珪使川、陝,問民疾苦,賑恤孤貧,罷冗官,黜貪吏。還,遷浙西肅政廉訪使,劾罷郡長史以下三十餘人,府吏胥徒數百,征贓巨萬計。

珪得鹽司奸利事將發之事干行省有內不自安者欲以危法中珪賂遺近臣妄言珪有厭勝事且沮鹽法帝遣官雜治之。得行省大小吏及鹽官欺罔狀,皆伏罪。劾大官不法者,不報;並及近侍之熒惑者,又不報。遂謝病歸。泰定三年,上遣使召珪,珪至,帝曰:「卿來時,民間如何?」對曰:「臣鄉里也,民飢甚。朝廷雖賑以金帛,惠未及者十五六,惟陛下念之。」帝惻然,敕有司畢賑之。未幾,起珪商議中書省事,四年十二月薨。 (節選自《元史•張珪傳》)

譯文

張珪字公端,是張弘范的兒子。少年時能拉引硬弓命中目標,曾經跟隨他父親經過樹林,遇到老虎,張珪抽箭徑直向前,老虎像人一樣站起來,張珪一箭射穿虎喉,全軍都歡呼起來。至元十六年,張珪十六歲,代理管軍萬戶。十七年,實授為昭勇大將軍、管軍萬戶。張珪佩戴父親的虎符,管理父親所統轄的軍隊,鎮守建康。

不久,張弘范去世,喪事辦完後,世祖召見張珪,親自撫慰他。張珪上奏說:「我年紀輕,軍中事務重大,聶禎跟隨我祖父、父親久經沙場,希望讓他輔助我。」世祖感嘆說:「尋求閱歷多而且穩重的人來輔助自己,尋常的年輕人想不到這點。」重重賞賜了他,讓他回去,並遍賞了他的隨從。

至元十九年,宣城、徽州群盜蜂起起,行省下檄文命令張珪討伐他們,士兵多次被賊寇打敗,士兵中有宰殺百姓家的豬並傷了主人的。張珪說:「這就是軍隊打敗仗的原因。」斬殺那些士兵,盜賊全都平定了。二十九年,張珪入朝,被任命為樞密副使。太傅月兒魯那演說:「張珪還年輕,姑且用僉書一職試用他,果真可以大用,請等以後。」

皇帝說:「不能這樣,這家人為國滅金、滅宋,三代人都盡了最大的力量,怎麼可以吝嗇這個官職呢?」授予他鎮國上將軍、江淮行樞密副使。大德三年,朝廷派遣使臣巡行天下,張珪巡視四川、陝西,詢問百姓的疾苦,救濟撫恤孤兒貧民,罷免多餘的官員,廢黜貪污的官吏。還朝後,升遷為浙西肅政廉訪使。他彈劾罷免郡長吏以下官員三十多人,州府小吏幾百人,徵集的贓款數以萬計。張珪查知鹽司以奸詐手段獲得利益的事,將要揭發他們,事情關涉到行省,有心裡不安的人,想以執法過嚴的罪名中傷張珪,就賄賂皇帝身邊的臣子,謊稱張珪施行巫術,並且阻礙鹽法的執行。皇帝派遣官員共同審理這件事,獲知了行省的大小官吏以及鹽官欺騙蒙蔽的情況,他們都認了罪。

張珪彈劾有不法行為的大官,沒獲得答覆;還彈劾迷惑君主的近侍,又沒獲得答覆。於是他稱病回家。泰定三年,皇帝派遣使者召見張珪,張珪來到,皇帝說:「你來時,民間怎麼樣?」張珪回答說:「在我的家鄉,百姓很飢餓,朝廷雖然用金帛救濟,但沒有惠及的有十分之五六,希望陛下考慮他們。」皇帝聽了後很痛心,命令有關部門全部救濟那些人。沒過多久,起用張珪商議中書省的事情,張珪在泰定四年十二月去世。 [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