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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为什么说“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

元春

元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宫廷生活的否定,和对妃嫔制度扼杀人性的严厉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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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为什么说“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

富有才学是曹雪芹赋于元春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元春将“有凤来仪”和“红香绿玉”分别改为“潇湘馆”和“怡红快绿”,又将后者改为“怡红院”,都更加高雅。她点评众姐妹之诗说:“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姐妹可同列者。”十分正确。而说实际上是黛玉为宝玉捉刀的那首《杏帘在望》为宝玉所作几首之冠,更是眼力非凡。也可证明黛玉“胡乱作”的那首五言律诗《世外仙源》实际上比宝钗的那首要好。只不过由于宝钗和贾府的关系比黛玉和贾府要略远一点,按照中国传统文化中客人优先的习惯,所以元春说“薛林”而不说“林薛”罢了。

就艺术形象本身的思想意义来说,元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宫廷生活的否定,和对妃嫔制度扼杀人性的严厉批判。乍一看,贾府出了个贵妃,荣耀无及;元春身为贵妃,位极人女,都是无数人家羡慕不已的。只要看看元春省亲活动本身之隆重,之显赫,就足以令人赞叹艳羡了,更何况还为此专门建了一个大观园呢。可是我们变换一个视角,仔细想想,就会发现事情并不这样简单。大观园耗资钜万不必说了(当然,这是曹雪芹借机为宝玉等创造一个活动舞台)。只要看看如此兴师动众地折腾了几个月,贵妃元春在家呆了多长时间就可以了。十四日,包括贾政在内多少人,“这一夜,上下同不曾睡。”到了第二天,“至十五日五鼓(即凌晨三至五时),自贾母等有爵者,皆按品服大妆”,可以想见他们要几点起来。“贾赦等在西街门外,贾母等在荣府大门外。”足足等了几个时辰,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太监,一问,说:“早多着呢!未(13~15时)初刻(一昼夜共一百刻,一刻约14分半钟),未正二刻还到宝灵宫拜佛,酉(17~19时)初刻今年大明宫领宴看灯方请旨,只怕戌(19~21时)初才起身呢。”总算到了晚上,来了。在这阔别多年的家和为她专门修建的大观园待了多久呢,太监说:“时已丑(凌晨1~3时)正三刻,请驾回銮。”也就是说,元春在家的时间是从晚上七点多到半夜两点半的样子,总共七个多小时。她说的话不多,却有几句堪称名言,意味深长。一句是祖孙、母女见面时“三个人满心思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李纨、凤姐和迎探惜三姐妹也都在一旁“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祖母和母亲说:“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而父亲贾政只能在“帘外问安,贾妃垂帘行参等事。又隔帘含泪谓其父曰:‘田舍之家,虽齑盐(齑,切碎的腌菜,泛指生活贫苦)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元春话虽不多,却极其深刻。“那不得见人的去处”一句,就将宫廷礼法森严到不近情理至极的残忍写了出来。要知道,受这种严厉礼法限制的决不仅仅是贵妃一人或是妃嫔,还有数以千计的宫女!而且父女相见还要隔着帘子,令人感慨不已。享受天伦之乐本是人之常情,但是身为贵妃,竟不可得!曹雪芹的《红楼梦》最看重的是人间真情,而皇家礼制竟连最起码的家人天伦之乐都不顾,曹雪芹的批判矛头所向,就可以想见了。

元春这个人物出场虽少,但是在整部作品中的作用不小。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一些曹雪芹创作的独具匠心,学习如何用尽可能少的笔墨表现尽可能丰富深刻的内容。首先,元春形象使贾府生活与宫廷相连,为宫廷斗争与贾府败落的牵连创造了条件,从而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作品的社会意义。其次,元春省亲为大观园这个必不可少的场景出现提供了可能并成为现实。因为这些少男少女只能活动在一个基本封闭却又十分巨大的优美环境之中,这个环境只能由专门为贵妃元春省亲而建的大观园来承担。否则建这么大的园子就是严重违制,要问罪的,而且是“僭越”的大罪。再说也不可能建成这种格局的园子(详见本书《大观园没有原型》)。再次,形象本身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天子被认为是天之元子,即长子。贾府四位小姐皆以“春”名,元春之名虽因生在大年初一而取,且在女孩大排行中又最长,但更重要的是,她贵为帝妃,位极人女,可谓天下第一女人(元女)。连她都未能避免悲剧命运,足见普天下的女性确实都“原应叹息”了。[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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