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是云南省玉溪市下辖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地处元江中上游,截至2019年6月,总面积2858平方千米,下辖3个街道、2个镇、5个乡。
元江地处低纬高原,属温带季风气候,其境内有它克崖画、哈尼云海梯田等旅游景点,曾获得“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1]
目录
历史沿革
公元前109年以前,今元江县境为傣族古国“勐达光”(汉译“哀牢国”)属地。
蜀汉、西晋时名罗盘甸,属兴古郡地。
隋、唐时名步头,属黎州地。
宋大理时名因远部、罗必甸,属威远睑治地。
元至元元年(1264年)名罗盘部,属元江路治地,至元二年(1265年)改为元江府,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改设元江路。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设元江府。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设元江直隶州。
民国2年(1913年)改设元江县,属普洱道。
1949年8月成立元江县临时人民政府,属蒙自专区。
1954年7月改属玉溪专区。
1979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1980年11月22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正式挂牌成立。
行政区划
2011年下辖:3街道2镇5乡: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甘庄街道、因远镇、曼来镇、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咪哩乡、龙潭乡。
2020年,全县共辖5个乡、2个镇、3个街道,81个村(居)委会,其中:57个村民委员会、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65个村(居)民小组,其中:539个村民小组、226个居民小组,684个自然村。[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地处元江中上游,介于北纬23°19′至23°55′,东经101°39′至102°22′之间。东与石屏县接壤,南与红河县相连,西与墨江县毗邻,北紧靠新平县。县人民政府驻澧江镇,距玉溪市所在地130公里,距省会昆明210公里。县境南北长64.5公里,东西宽71.5公里。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
地貌
最高点海拔(阿波列山)为2580米,最低点海拔(小河垤)为327米,相对高差达2253米。山区面积2766.5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6.8%,坝区面积91.46平方公里(元江坝、甘庄坝、因远坝),占总面积的3.2%。
气候
元江地处低纬高原,属季风气候,冬夏半年各受两种不同的大气环流影响,冬半年(即干季11-4月)受北非及印度北部大陆干暖气流和北方南下的干冷气流影响,空气干燥温暖,降水量少,蒸发快,晴天多,日照充足。夏半年(即雨季5-10月)受印度洋西南暖湿气流和太平洋东南暖湿气流的影响,空气湿度大,降水量多,多阴寡照,形成了冬暖夏热,冬春干旱风大,夏秋多雨湿润,干湿季明显,雨热同季的气候。
县境内各地年平均气温12℃-24℃,最冷月平均气温7℃-17℃,最热月平均气温16℃-29℃,极端最低气温-0.1℃--7℃,极端最高气温28℃-42.5℃,大于等于10度年积温4000-8700度。无霜期200-364天,年平均降水量770-2400mm,雨季平均于5月16日开始,10月22日终止。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跨五个气候类型,即热带、亚热带、北温带、南温带、寒带。形成了“一山分四季,隔里不同天”,“山顶穿棉衣,山腰穿夹衣,山脚穿单衣”独特现象。
2020年元江县平均气温25.1℃,全年极端最高气温41.6℃(5月8日),极端最低气温10.4℃(1月27日),年降雨量543.9毫米,年日照时数2428.1小时。
自然资源
截至2006年,海拔1300米以下的热区达166万亩,海拔1000米以下待开发热区面积有20多万亩。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植被覆盖率62.9%,森林覆盖率41.5%。
已查明的矿产有金、银、铜、钴、镍、石膏、蛇纹石等,其中镍矿蕴藏量约53.3万金属吨,位居全国第二。
拥有野生动物资源100多种,农作物资源163种,经济作物资源228种,林木资源2000多种,药材资源58科87属170多种,花卉品种资源61科224种。主要经济作物有芒果、荔枝、香蕉、菠萝、芦荟、茉莉花等。
人口
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67900户,户籍总人口211701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4137人,占总人口的82.3%。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108956人,女性人口102745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6.05(以女性为100)。[3]
经济概述
综述
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42585万元,按2015年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下同)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3028万元,增长5.9%,拉动GDP增长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336035万元,下降3.9%,下拉GDP1.3个百分点。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172280万元,下降10.1%,建筑业增加值163933万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593522万元,增长3.8%,拉动GDP增长1.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别为25.2%、27.0%、47.8%。
2020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601286万元,可比价增长0.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8.4%,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
第一产业
2020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52255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其中:农业产值442323万元,增长5.7%;林业产值12583万元,增长4.4%;牧业产值56929万元,增长8.5%;渔业产值2952万元,增长5.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7769万元,增长3.8%。
2020年,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486048亩,复种指数144%。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83745亩,占总播种面积的58.4%,比重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经济作物面积202303亩,占总播种面积的41.6%,比重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2020年,全年芦荟鲜叶产量29800吨,下降0.23%;实现农业产值1788万元,下降0.23%;实现工业产值18901.9万元,下降37.5%。茉莉花鲜花交易量达4438.16吨,减少28.4%,实现产值10340万元,下降42.7 %;种植花卉10101亩,实现花卉产值33493万元,增长76.9%。青枣产量50326.7吨,实现产值31418万元;香蕉产量31571.1吨,实现产值12040万元。
2020年,全县完成营造林面积4.21万亩,义务植树61.03万株;森林覆盖率66.67%;林木绿化率66.63%,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23783.42公顷。
2020年,全县共有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77个。全年出栏肥猪50头以上的规模户77户,其中:500头以上的17户,1000头以上的11户。饲养肉牛20头以上的规模户152户,其中:100头以上的3户。饲养羊50只以上的规模户91户,其中:年出栏50只以上的规模户16户,年出栏100只以上的5户。年出栏肉鸡1000只以上的规模户27户,其中:1万只以上的20户;5万只以上的2户。年出栏水禽500只以上的13户。
2020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3861亩(含稻田养殖面积),其中:池坝塘2264亩,水库1397亩,稻田10200亩。全年水产品产量1950吨,增长3%。
2020年,全县年末乡村劳动力134068人。全年完成农田建设2.71万亩,年末实有常用耕地面积337716.5亩,其中:田84204亩,地259417.5亩(含水浇地4673.25亩)。
2020年,全年有效灌溉面积160800亩,水利化程度达47.61%。全县年末实有水库48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44座,水库总库容10928.8万立方米;小坝塘170座,总库容291.283万立方米。全年完成供水量7590.2万立方米,其中:农业供水5246.2万立方米;工业供水1409万立方米;城镇生活供水502万立方米;农村生活供水388万立方米。
2020年,化肥施用量45683.86吨,比上年减少1398吨,下降3%;农药使用量524.01吨,比上年减少37吨,下降6.5%;农膜使用量574.82吨,比上年增加5吨,增长0.8%。
2020年,全县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达9.54万千瓦,其中:拖拉机1013台1.07万千瓦。
第二产业
2020年,全县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475137万元,下降16.5%。增加值172280万元,下降10.1%,负拉动GDP2.1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独立核算)共23家,实现产值 338874万元,下降22.9 %;增加值下降17.5%。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5.5%。
2020年,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63933万元,可比价增长6.2%,现价增长5.6%,对GDP贡献率为47.2%,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共有15户,其中:3级资质14户,2级资质1户。实现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总产值239591.8万元,增长10.2%;实现合同额249388万元,增长6.6%;实现新增合同额201328万元,下降7.5%;期末从业人员5934人,增长18.3%。
第三产业
2020年,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16.6%,较上年同期回落22.4个百分点,增速低于全市水平15.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投资下降12.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3.8%。按三次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74.7%;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5.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0.3%。一、二、三产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分别为6.2%、7.0%、86.8%。
2020年,从施工项目看,全年在库施工项目150个,比上年减少19个,同比减少11.2%。其中:投资项目142个,房地产项目8个。
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2020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8313万元,下降2.9%。批发业销售额261907万元、增长1.0%;零售业销售额406384万元、增长3.6%;住宿业营业额9378万元、下降7.4%;餐饮业营业额57219万元,下降9.4%。
2020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3项,有实际到位资金的项目45项,实际利用县外国内资金同比增长27.13%,其中:省外国内资金同比增长22.5%。
2020年,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3899万美元,其中:出口3899万美元。
财税和金融
2020年,全县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4888万元,增长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57万元,下降14.6%。地方财政支出244562万元,增长1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099万元,下降3.5%。
2020年,各项税费收入83328万元,下降5.4%,其中:税收收入38185万元,下降6.4%。
2020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1284548万元,增长4.5%,其中:存款余额684389万元,增长4.2%;贷款余额600159万元,增长4.7%。存贷比87.7%。[4]
社会事业
交通邮电
2020年,实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3949万元,可比价增长7.1%。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3097.992公里;公路客、货运总周转量119112.8万吨公里,增长15.3%。
2020年全县拥有机动车94692辆,其中:大型汽车802辆,小型汽车22717辆,摩托车70967辆,农用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3辆,挂车129辆,教练车、教练摩托车74辆。全县共有汽车驾驶员44974人,摩托车驾驶员38869人。营运客车148辆,其中:班线客车83辆,包括(县内班车42辆;县际班车19辆;市际班车22辆);客运出租车31辆,城市公交车24辆;城市客运观光电瓶车40辆。
2020年全县邮政行业业务收入2183.09万元,快递企业业务收入1457.11万元。固定电话用户5452户,移动电话用户17.03万户,互联网用户18.33万户。国内外函件1.7121万件,订销报纸累计116.1326万份,订销杂志累计5.3726万份。
人事
2020年,全县在人事部门登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58人(其中非公企业75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0人(全部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1007人(其中非公企业23人),中级职称1432人(其中非公企业100人),初级职称1772人(其中非公企业595人),在岗未评定职称的专业人员237人(其中非公企业36人)。
科技教育
2020年有效发明专利15件,申请专利105件,专利授权25件,科技项目获得省市主管部门立项支持,争取项目资金58.48万元,其中:省级11.78万元、市级46.7万元。
2020年,全县共有普通中小学校73所(不含幼儿园)。高中毕业报考人数1104人,参加高考923人全部上线,上线率100%;录取人数988人,其中:本科233人,专科755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率98%,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4%,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85.18%,学前3年儿童入园率83.47%,小学毛入学率106.17%,小学辍学率0%,初中毛入学率106.88%,初中辍学率0%。
2020年全县共投入“三免一补”资金3143.49万元,15868名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7388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文卫体育
2020年,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0个。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个,省级项目3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市级项目26个,县级项目47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8处,县级11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9人,市级25人,县级130人。全年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下乡共演出56场次,观众达4.25万余人次。县文化馆共组织各类文艺活动8场次,观众达9万余人次;县图书馆共开展各类读书活动6场次,读者达661余人次;全县10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共组织各类文艺活动60场次,观众达3.82万余人次。2020年1-12月,全县7个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共放映故事片681场,科教片244场,广告片965场,全年观看人数达37392人次。
2020年,县图书馆藏书4.04万册、报纸4种。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合计100375卷。
2020年末全县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100%,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100%。本地节目覆盖率达76%,县电视台全年共播出新闻1155条,在市级电视台播出676条,在省级电视台播出201条,在中央电视台播出14条,拍摄制作电视专题片7部,《唱响元江》第二辑MV13首,播出专栏节目523期。
2020年末全县实有住宿设施169家,其中:星级旅游饭店1家。共有床位6661张,其中:星级旅游饭店床位163张。实有乡村旅游星级接待单位16家,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12家,二星级2家。共有旅行社1家,旅行社网点3家。全年接待海外旅游者282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264.78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23.79亿元。
2020年末,全县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达44642人,年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826例,累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人数35929人,“三术率”达68.78%,比上年下降1.83个百分点。全县计划生育率达89.12%,比上年上升2.7个百分点。
2020年末,全县实有卫生机构(含私立)119个,职工177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33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9人。全年门诊诊疗病人138.1万人次,入院人数3.48万人,病床使用率69.88%;传染病发病率154.12/10万。
2020年,全县共举办各类运动会9次,参赛运动员5424人次,向上级输送各类体育人才34人。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数的39%。我县户籍运动员全年共获奖牌93枚,其中:市级比赛金牌43枚、银牌25枚、铜牌25枚。
城市建设
2020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4.06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道路长度40.23公里,道路面积9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 172.6312公顷,覆盖率42.52%,公园绿地面积39.9公顷。
环境保护
2020年,全县不断强化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执法工作。全年现场监察210家次,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630人次,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件,其中:要求整改并处罚款17件,罚款134.06万元,结案6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书19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家。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0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安全生产
20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18起、死亡12人,其中:建筑施工行业事故5起,死亡5人;农、林、牧、渔行业领域事故1起,死亡1人;河砂洗选行业领域事故1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行业事故11起,死亡4人。
扶贫开发
2020年投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2.33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862万元,省级资金 93万元,市级资金 165.8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81.52 万元。从实施项目看:实施产业项目 12个。市级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48个,其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31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7个;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262.59万元,受益建档立卡人口1351户。选派驻村工作队37支111名。截止2020年末,全县实有建档立卡6069户 24262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已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结合的发展阶段。
2020年投入6.6万元,为1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万元,为8名残疾人装配8例假肢;投入31.7万元,对30名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康复训练;投入资金168万元,为200名听力障碍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投入0.39万元,为13名贫困视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视器具。
2020年末,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248人(含出国参战民兵民工142人),全年发放抚恤定期生活补助金828.19万元(含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定期生活补助29.09万元);义务兵家庭共110户,全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9.68 万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50户663人,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401.5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393户6348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236.99万元;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364人,其中:集中供养的74人。共有运营公办敬老院9家,核定床位244张,实有床位348张,工作人员21人。
社会保障
2020年,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8038人,其中:企业参保12437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5691人。实际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346.46万元,全年支付养老保险金32611.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3533人,参保率98.5%,实际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320.88万元,政府补贴3919.44万元,实际支付养老金3577.4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282人,其中:在职人员13305人,退休人员6977人,全年实际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9246万元(含生育保险49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08万元(含生育待遇支付404万元)。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82733人,居民保费收入4728万元,全年享受待遇94万人次,基金支出7945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企业职工12584人,其中:农民工9360人,全年收缴保险基金344.01万元,支付342.1万元。失业保险参保职工9664人,全年实际收缴失业保险费557.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21.97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155.8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补助44.34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618.54万元、稳岗补贴170.67万元、失业保险临时价格补贴18.31万元。
2020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658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5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78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7个,城镇登记失业率3.41%。
人民生活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20元,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28元,增长7.3%。[5]
旅游景点
1985年发现的它克崖画经专家考证,成画年代为距今三千年前后原始社会晚期,画面描绘了古代人类的图腾崇拜以及生产、生活情景,是少见的艺术珍品和研究古代人类社会的宝贵资料。崖画位于青龙厂镇它克村东北的扎营峰南麓。崖画长19.5米,高3米,绘各种图象92个,画用赭红色画成。崖画之上200米,有一个水平溶洞,当地人称“阴宾洞”。洞内高大宽敞,幽深,洞口向阳,避风,干燥,适宜穴居,推断为崖画人居住过。崖画画面反映的是人类对太阳、星星、天体、自然的崇拜和对人类始祖——母亲的崇拜和性崇拜。
1987年12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列为云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元江彩色膏林
元江彩色膏林距县城8公里,位于官仓附近的石膏箐,有公路直通景区。元江彩色膏林因发育于含石膏膏盐岩系,呈密集的峰林而得名,互层状的含石膏页页泥岩,经雨水沿垂直裂隙淋蚀形成峰丛,加之原岩物质组分的差异性,构成灰绿、灰紫、灰红、黄褐色等色调的彩色图案。柱体多下粗上尖,且稍带浑圆,高约40-50米,峰丛在平缓斜坡上高百余米。
哈尼云海梯田
那诺哈尼云海梯田位于那诺乡政府驻地的东面和南面坡度平缓的山梁上,距县城66公里。梯田鳞次栉比,循坡面布置连片。
民族文化
金芒果节
元江金芒果节自2004年开始,每年一届,具体节日时间由县政府根据当年芒果成熟的时间拟定后向社会公布,一般在公历每年的6月上旬或中旬。
玉溪市哈尼族的传统文化比较发达,禁忌习俗比较繁多,涉及生产生活多个领域,这些限制性规范和忌讳习惯具有众多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哈尼族以多神崇拜和祖宗崇拜为主要内容,村内有山神庙,每年农历二月的第一个属龙日举行“祭龙”节活动。祭龙就在山神庙里或林旁的“龙树”下举行,“山神庙”和“龙树”是不准任何人去破坏、侵害的,否则会被全族人民或神灵惩罚。正月做“封山会”,一年一次,会期一天,主要是制定严禁乱砍滥伐、封山育林规约,违者罚油、罚款,罚镶街心、修路等。婴儿降生是大事,此时家中门头挂上用竹笋剪成的人形标志,以示消灾避邪,忌讳外人入屋,只有同宗妇女和外祖母才能进入“月子房”。丧葬习俗中,有的地方在外死亡的人,抬回家时不得由大门进家,要由后山墙撬开个洞将尸体抬入家内,洗身入棺,然后发丧安葬;有些地方,孕妇、婴儿、在外暴死者不得抬到宗族公共“坟山”埋葬。
多塔人跟汉族同时过春节,但年节的内容与活动方式却较多地保持着该民族固有的特色。
哈尼黄饭节
每年阳春三月的第一个属羊日,是元江哈尼族欢庆“开秧日”的黄饭节。
这天,家家户户都备办美味佳肴。用“染饭树”汁水浸泡糯米,燕出喷香的黄色糯米饭,煮好红鸭蛋,向报春的布谷鸟虔诚敬献。村村寨寨的小伙子和姑娘们,会聚在一个适中的山野草坪上,欢庆节日。男女青年借此良机,相互嬉戏,唱山歌、吹树叶,借以选择对象,谈情说爱。
哈尼长街宴
按照哈尼族古老的历法,每年农历十月第一个龙日为新年的第一天。新年当天,一个个哈尼族居住的村寨,都要在村寨中心摆上长长的酒宴,全村同乐,轮流喝酒,共庆象征他们团结和睦、吉祥幸福的节日。
哈尼苦扎扎节
元江尼哈族传统的"苦扎扎"开始于每年五月的第一个申猴日,历时三至五天,是预祝五谷丰登,人畜康泰的隆重节日。
哈尼十月年
“十月年”;哈尼语为“米索扎”、“年收扎勒特”。节日从十月的第一个辰龙日开始,至申猴日结束,历时5至6天。年节头天拂晓,在锣鼓声中,妇女们忙着舂糯米粑粑、和团子面,男人杀猪宰鸡,烹制美味佳肴。早上各家要在大门外天井里宰杀一只大红公鸡,就地煮熟,全家共食。这天村中广场架起秋千,无论男女老少都要荡一荡。
白族
三月街又称“团圆会”、“天子会”,农历三月十八日二十四日隆重举行。
节日期间,举行“耍狮子”、“耍龙灯”、“蚌壳灯”、“妆八仙”、“耍草龙”、“弹洞经”、“荡秋千”等活动,隆重盛大,即使散居在东南亚各国的白族侨民,哪怕星夜兼程,也要赶回参加盛典。白族火把节
因远白族历史悠久,文化渊源流长,形成了其独具一格的民族风情、习俗。其中,“火把节”就是因远白族极具代表性的传统节日之一。据史料记载,南诏时,白族首领段氏率师到因远“驻师牧马”,今因远坝的“营盘山”、“系马桩”、“南岳庙古柏”、“倒栽树”等古迹相传即是当时白族官兵“驻师牧马”遗址。又据民间传说,段氏率师进入因远村寨时,正值农历六月二十五日夜晚,当地各族为段氏军威所震慑,诚心归顺,男女老幼各点燃一束松明火把,家家户户门前亦竖起火光冲天的大火把,把大街小巷照得通明透亮,如同白昼一般,迎接段氏军队进村驻扎,白族人从此在因远扎下了根,并世代繁衍生息。
火把节
每年到了农历六月二十五日前几天,白族小伙和姑娘相约,到离村很远的深山老林里去挑选松树,去皮后剖成长短均匀的白柴片,作节日火把用料。到了节日这天,家家户户在大门前插上高达丈余的火把,在火把上挂上连串的鞭炮,插上五彩缤纷的纸花和红彤彤的金凤子花,用来烘托节日气氛。夜晚,除了点燃起各家门前固定的大火把之外,男女青少年各举一束扎得十分结实而又相当漂亮的火把,通街达巷“斗火把架”,每次斗四五十个回合,以一方火把斗熄戳散告输。
花腰傣婚俗
傣雅和傣仲俗称花腰傣,这里所讲的就是花腰傣古老的婚俗礼仪。“串姑娘”,又称“串寨”,这种风俗在中国很多少数民族中部普遍存在,只是叫法不同,形式各异,如苗族叫“串月亮”、“走寨”,瑶族叫“爬楼”,布依族叫“逛场”等,都是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方式。花腰傣的“串姑娘”是男女青年在一些公开场合,如正月花街节、端阳花街节、春节、歌场,相互了解对方的寨子、名字、一般的家庭状况,一旦看中了对方。小伙子便开始“串姑娘”的活动,女青年们则三五成群地到田地边、竹林下、水沟旁等地方,低声吟唱着 “罕木生骚”小调,盼望着心上的小伙子来串玩。
“罕木生骚”小调中的这句唱词“卜少卜冒墨岭根”,就是此时此景最好的写照,意思是“小姑娘、小伙子互相倾诉着心里话”。
“喝小酒”,男女青年经过“串寨”活动,自由恋爱,订下百年之好以后,便各自告诉自己的父母亲。便由男方的母亲和一个已婚妇女择日到女方家说亲,带去的礼物只有一个精美的篾饭盒,盒内盛有糯米饭、瘦肉等食品,女方父母若拒绝收下礼品。表示不同意这门婚事,若女方父母收下礼品,则表示同意这门婚事,并杀鸡串鹅招待客人。数日后,男方母亲又带上一对银手镯、一只鸡、一只鸭子,两斤酒和礼金,到女方家订亲,并和女方父母交换酒杯,商订结婚日子。[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