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芝寺
元照(1048年-1116年),俗姓唐,字湛然,號安忍子,又稱靈芝尊者,浙江餘杭(杭縣)人,宋朝律宗高僧。
他起初跟隨慧鑒律師專學律宗,後跟從神悟禪師學習天台宗。之後改學南山律宗。住靈芝寺三十年,宋徽宗政和六年圓寂。其著有《觀無量壽經》及《阿彌陀經》的注釋,並以天台宗教旨注釋《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撰有《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四分律戒本疏行宗記》、《四分律羯磨疏濟緣記》。因為《行事鈔資持記》內容與允堪注釋的《行事鈔會正記》立場相左,四分一宗由此分派,其法係為資持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