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寺
元照(1048年-1116年),俗姓唐,字湛然,号安忍子,又称灵芝尊者,浙江余杭(杭县)人,宋朝律宗高僧。
他起初跟随慧鉴律师专学律宗,后跟从神悟禅师学习天台宗。之后改学南山律宗。住灵芝寺三十年,宋徽宗政和六年圆寂。其著有《观无量寿经》及《阿弥陀经》的注释,并以天台宗教旨注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撰有《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分律戒本疏行宗記》、《四分律羯磨疏濟緣記》。因为《行事钞资持记》内容与允堪注释的《行事钞会正记》立场相左,四分一宗由此分派,其法系为资持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