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強度
光強度(luminousinte
光強度(luminousintensity,I)光源在某一方向立體角內之光通量大小。單位:坎德拉(candela,cd)
nsity,I)光源在某一方向立體角內之光通量大小。單位:坎德拉(candela,cd)
目錄
簡介
光強度是LED的照明術語之一。
光學量概念
在光度學中是沒有「光強」這樣一個概念的。常用的光學量概念有發光強度、光照度、光出射度和光亮度。「光強」只是一個通俗的說法,很難說對應哪一個光度學概念。以上所說的幾個概念都是有嚴格的物理定義的:
發光強度:光源在單位立體角內發出的光通量,單位是坎德拉,即每球面度1流明。
光照度:被照明面單位面積上得到的光通量,單位是勒克斯,即每平方米1流明。
光出射度:光源單位面積上發出的光通量,單位與光照度相同。
光亮度:單位面積上沿法線方向的發光強度,或稱單位面積在其法線方向上單位立體角內發出的光通量,單位是尼特,即每平方米每球面度1流明。[1]
單位
發光強度的單位。代號cd。是一光源在給定方向上的發光強度,該光源發出頻率為540×10的12次方赫茲的單色輻射,且在此方向上的輻射強度為1/683瓦特每球面度。發光強度單位最初是用蠟燭來定義的,單位為燭光。1948年第九屆國際計量大會上決定採用處於鉑凝固點溫度的黑體作為發光強度的基準,同時定名為坎德拉,曾一度稱為新燭光。1967年第十三屆國際計量大會又對坎德拉作了更加嚴密的定義。由於用該定義復現的坎德拉誤差較大,1979年第十六屆國際計量大會決定採用現行的新定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