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
組織建設
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履行職責,發揮作用,要通過一定的途徑,採取相應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種:
學習培訓
開展機關黨員、幹部理論學習與培訓工作。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是機關黨組織的重要職責。開展機關黨員、幹部理論學習與培訓工作,是機關黨組織履行這一重要職責的有效途徑和方法。當前,按照黨的十六大的要求,開展機關黨員、幹部理論學習和培訓工作,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武裝全體黨員,興起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對於全面提高機關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黨員幹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改革意識,提高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組織生活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和改進黨員管理工作。這是機關黨組織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機關黨組織發揮協助監督作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首要的一條,使黨支部和黨小組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其次,要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通過進行正面教育、自我批評和黨內外群眾的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察,對每個黨員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的評價。第三,要堅持黨員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制度。機關黨組織應當經常分析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具針對性。
社會監督
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是黨章賦予機關黨組織的重要職責。這些年,機關黨組織採取一些措施實施黨內監督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由於種種原因,機關黨組織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還十分薄弱。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探索以下途徑: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加強經常性的監督。認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提高民主生活會制度的監督成效。了解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情況,改進管理和監督工作[1]。
公務用車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標準是: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其中機要通信用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元以內的轎車。配備享受財政補助自主創新的新能源汽車,以補助後的價格為計價標準[2];因地理環境需要,確需配備越野車(含SUV車型)的,應當控制在排氣量2.5升(含)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的國產汽車。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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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黨政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履行職責的途徑和方法是什麼? ,人民網,2012-9-18
- ↑ 2019年《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全文,高考升學網,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