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
保七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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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简称保七总队,前身为“台湾省保安警察总队”,位于台北市文山区,隶属于内政部警政署的保安警察单位,负责台湾银行各发库分行、以及环保事项与国家公园的警察业务。
目录
沿革
- 1955年1月,台湾省政府将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台湾省工矿公司、台湾省农林公司、台湾省煤矿公会等驻卫警察队合并整编为“台湾省工矿警察总队”,是为本总队前身,隶属台湾省警务处。[1]
- 1958年7月,台湾省警务处实施警政改革方案,台湾省工矿警察总队缩编为“台湾省工矿警察大队”。
- 1981年1月,台湾省警务处以工矿警察大队为基础,纳编水库警察队、银行驻警队、相关事业警卫单位,改制为“台湾省保安警察第四总队”。
- 1990年1月,台湾省保安警察第四总队改制为“台湾省保安警察总队”,仍隶属台湾省警务处。
- 1999年7月,配合“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简称精省),所属人员及业务并入内政部警政署,改制为“内政部警政署台湾保安警察总队”。
- 2014年1月,配合政府组织改造政策,整合原内政部警政署台湾保安警察总队、国家公园警察大队、环境保护警察队、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队、高屏溪流域专责警力等机关及任务编组,成立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
组织
总队部
- 总队长1人(警监)
- 副总队长1人(警正或警监)
- 主任秘书1人(警正或警监)
- 督察长1人(警正或警监)
幕僚单位
- 警务科
- 督训科(科长由督察长兼任)
- 后勤科
- 保防科
- 勤务指挥中心
- 人事室
- 主计室
- 秘书室
- 资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