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是中国为鼓励优秀儿童文学创作而设立的奖项,是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每三年评选一次,分小说、幼儿文学、诗歌、散文、纪实文学五类。从1980年开始了第一届的评选活动。
目录
简介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同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一样,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是中国唯一的纯文学性的儿童文学奖项。它是为鼓励优秀儿童文学创作,推动我国儿童文学的发展、繁荣,为中国三亿多少年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而设立的。经中央宣传部批准,中国作协于1986年当年便设立了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该奖已经举行了九届[1]。
评选工作由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承担,评奖委员会由儿童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编辑家组成。每一届评委会成员的组成会有更新,更新名额不少于评委总数的1/2。具体人选由中国作协书记处在广泛征求文学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报告主席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每一届评委会根据儿童文学创作的实际状况确定该届评选的获奖作品数量。一般情况下,获奖作品不应超过20部。为保持此项大奖的权威性,应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结果由中国作协统一发布。对获奖作品颁发奖状(证书)、奖牌和奖金。
指导思想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的评选工作,高兴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评选出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统一的佳作。尤其注重推出有利于培养一代“四有”新人、富有艺术魅力、为广大少年儿童所喜闻乐见的各门类儿童文学作品。
奖项介绍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同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一样,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是我国唯一的纯文学性的儿童文学奖项。它是为鼓励优秀儿童文学创作,推动我国儿童文学的发展、繁荣,为我国三亿多少年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而设立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把少年儿童工作提到战略地位的号召,1986年,中国作协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作家协会关于改进和加强少年儿童文学工作的决议》,决议中提出:“设立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奖,以鼓励优秀创作,奖励文学新人”,为把决议精神落到实处,经中央宣传部批准,中国作协于1986年当年便设立了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到目前为止该奖已经举行了九届 [ 第一届(1980-1985)、第二届(1986-1991)、第三届(1992-1994)、第四届(1995-1997)和第五届(1998-2000、第六届(2001—2003)、第七届(2004—2006)、第八届(2007—2009)、第九届(2010—2012)]。
评选范围
1、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每三年评选一次。凡在评选年度内出版的个人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的体裁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学文艺、幼儿文学等[2]。
3、单篇(首)作品、在刊物上发表的中、长篇作品而尚未出书者,以及二人以上的作品合集,均不在评选之列。 4、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用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要求以汉文的译本出版后方可参加评选。
评选标准
1、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的原则,推出鼓舞少年儿童奋发向上、艺术精湛的佳作。
2、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 有利于提高新一代精神素质、文化素质和审美情趣。对体现时代精神、塑造少年儿童新人形象、为广大少年儿童所喜闻乐见的作品,尤应重点关注。同时兼顾题材、风格的多样化。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儿童文学中幼儿、儿童、少年三个层次。
评选机构
1、评选工作由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承担,评奖委员会由儿童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编辑家组成,每一届评委会成员的组成应有更新。更新名额不少于评委总数的1/2。具体人选由中国作协书记处在广泛征求文学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报告主席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有关评奖活动的具体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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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赛指南,新浪博客,2016-03-14
- ↑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作家网,20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