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制
两院制(Bicameralism)是某些资本主义国家设上院下院并立,分担议会职能的制度。最初产生于17世纪的英国,后为其他国家所广泛采用。
- 名称各有不同。如英国叫上议院(贵族院)和下议院(平民院);美国、日本叫参议院和众议院;法国叫参议院和国民议会;荷兰叫第一院和第二院等等。
- 上下两院的组成和职权,有些方面是相同的,如两院议员一般均经选举产生并定期实行改选,两院都享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力等等。
- 但又各有若干差异。上议院通常较下议院更为保守,其议员当选资格有更多的限制,任期也较长。
- 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规定:议案必须经两院分别通过才能成立,因而上议院一般都有权拖延或否决下议院通过的决议,以牵制或抵消下议院的作用(如英美等国)
- 两院制是一种以两个独立运作的议会(议院)组成立法机构的政治制度,亦被称为二院制。
- 与之相对的制度称为一院制,即是只有单一议会作为立法机构。
- 两院制起源于罗马共和国时期,当时设有全是贵族产生的元老院和罗马男性公民产生的平民大会,以互相制衡。
- 欧洲封建时代的等级会议中,当时的议会包括神职人员、贵族、平民等三至四个等级的成员,后来不同等级的成员各自开会,共商国事,遂乃形成多院制(包括三院制和四院制)。
- 现时多院制已不存在,大部分国家不是两院制,就是一院制。英国式两院制是源于英国国会建立初期,贵族和平民的利益无法平衡,于是设立由贵族组成的英国上议院和以平民组成的英国下议院以互相制衡。
- 美国式两院制是源于英国,美国是由州组成的联邦,每个州均有自己的渊源和文化与族群,为避免人口多的州份侵害人口少的州份的利益,于是设立参议院,各州不论人口均派有两名代表;
- 同时设有以人口比例分配的众议院;所有法律均需两院通过才能正式通过(但两院另有一些对方没有的权力)。
- 两院制起源于欧洲封建时代的等级会议,当时的等级会议包括神职人员、贵族、平民等三到四级的成员,最为著名的是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三级会议,来自不同等级的成员各自开会,共商国是,遂乃形成了多院制(包括三院制、四院制等)现多院制早已不流行,西方各国不是两院制就是一院制。
- 两院制是一种以两个独立运作的议院组成的国会,作为立法机构的政治制度,亦被称为二院制。与之相对的议会制度称为单院制或一院制,即是只有单一议会作为立法机构。
目录
一院制与两院制优缺点比较
- 一院制:120国;是指国家的议会只设一个院的制度。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各国大都实行一院制;现在仍有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一院制。20世纪,亚非拉新独立国家也多采用一院制。这是统治阶级为巩固统治中央集权的表现。
- 优点:较有效率;比较符合统治阶级的意愿;立法机关内没有冲突故不易产生僵局;较不会偏袒社会精英的利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浪费。
- 缺点:议会内没有权力牵制难以预防多数决统制;争议性的法案容易通过;和两院制相较之下,比较不能牵制行政部门的权力,代表的利益范围较小;易助长专横等弊病。
- 两院制:82国;一个国会由两个独立的议院所组成;一般也是多党制;产生于17世纪的英国,后为其他国家所广泛采用。英国式两院制是源于英国国会建立初期,贵族和平民的利益无法平衡,于是设立由贵族组成的上议院和以平民组成的下议院以互相制衡。美国式两院制是源于各州自己的渊源和文化,为避免人口多的州份侵害人口少的州份的利益,于是设立各州均派有两名代表参议院,同时设有以人口比例分配的众议院。
- 优点:拒绝腐败,监督政府,人民的部分愿望得以实现;两院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使得法律案或者其他重大议题能够慎重。
- 缺点:决策时间长,新老政策不易对接,效率低下;分别通过才能作为议会的正式法律两院之间容易互相扯皮;特别是在西方实行的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下,各政党均具有自己的利益,两院制实际上成为政党之间利益较量的机制,容易为政党利益所利用。
- 名国有不同。如英国叫上议院(贵族院)和下议院(平民院);美日叫参议院和众议院;法国叫参议院和国民议会;荷兰叫第一院和第二院等等。
- 上下两院的组成和职权,有些方面是相同的,如两院议员一般均经选举产生并定期实行改选,两院都享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力等等。但又各有若干差异。上议院通常较下议院更为保守,其议员当选资格有更多的限制,任期也较长。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规定:议案必须经两院分别通过才能成立,因而上议院一般都有权拖延或否决下议院通过的决议,以牵制或抵消下议院的作用(如英美等)。[1]
德国两院制的与众不同
- 由参议院和国会组成的“两院制”,是德国议会制特色之一。
- 德国与美国的参议院制度均源于联邦制,但两者大不相同。最大的分别在于德国参议院的成员并非由选举产生,而是由各州的政府官员兼任或委任。
- 参议院的工作只算兼职,没有工资,在各州的工作才算正职。
- 德国的参议院不能算是真正的Parliament,只能算做Federal Council (联邦会议)。
- 参议院的成员亦不能称为议员,他们没有划一的任期,全部均为各州官员或其委任的代表,情况就如同联合国的各国代表团一样。
- 德国的参议院权力不小,它是德国式的五权分立(联邦总统、联邦政府、国会、参议院、联邦宪法法院)的其中一个权力机关。
- 按照德国基本法的规定,参议院比国会更早收到联邦政府草拟的法案,可以首先提供意见,影响国会的决策。
- 国会所通过的一部分法案亦必须得到参议院支持方能生效。如果参议院与国会相持不下,该法案便要送交由两会相同人数所组成的“调解委员会”(Mediation Committee)处理,尝试化解双方分歧。
- 调解委员会的会议全属闭门会议,会议记录至少要经过八年才会公开。
- 考察的香港立法会议员均对此感到怀疑,质疑闭门会议是否恰当的做法。但德国的朋友告诉我,这个调解委员会非常成功,近年的法案都能成功解决。
- 一切都是为了制衡。他们的政治制度是经历了希特勒的纳粹德国这一个民主失败的过程后,担心类似的民主灾难会再次降临。
- 参议院的存在,避免了任何于国会中取得多数议席的政党专制的可能!如果你是当今德国总理默克尔,你必须说服“联合政府”内不同政党接纳你的意见。同时面对那个并非由选举产生、仅由各州代表组成的参议院。他们所代表其所属州份的利益,所以德国总理打从法案草拟之初,便不仅要从联邦整体角度思考,亦要考虑各州的独特利益。
- 德国朋友他们认为直到目前为此,这个制度是成功的。德国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政制模式。[2]
参考来源
- ↑ 高潇城. 国会制度:一院制和两院制. 微博. 2019-11-01 [2020-07-21] (中文).
- ↑ 叶建源. 奇特的德国两院制 — 德国见闻之三. 立场博客. 2015-03-07 [2020-07-21]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