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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创作观念、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

目录

简介

  • 中文名:公共艺术
  •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 修学年限:四年
  • 学科门类:艺术学
  • 专业代码:130506
  • 专业类别:设计学类
  • 专业层次:本科

概念

公共艺术(PublicArt)这个概念也是这些年才从国外移植过来的。以前,学术一点的称谓叫做“城市雕塑”或“壁画”之类,文气一些的人说“接了个工程”,更多的艺术家则比较直白的说“接了个行活(私活)”。因为这类作品大都很难体现艺术家自己独特的艺术追求,在他们看来,不过是从甲方(一般是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争取到一个靠手艺赚钱的机会而已。在那个当代艺术市场还没什么起色的年代,正是这类工作使一部分艺术家找到了改善生活的途径,并率先富了起来。这种甲方决定方向、出钱拍板,乙方围绕甲方出构思和手艺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公共艺术的“行活模式”。由“行活模式”产生的公共艺术,其“公共性”主要体现在它被放置到公共空间之后公众被动接受、评论的层面,这与当代公共艺术所强调的注重公民参与创作过程的“公共性”很不一样。因为公众只能被动评价,所以就产生了诸如“赛先生还顶个球,德先生球都不顶”之类的关于公共艺术的刻薄段子。显然,“行活模式”是一种行政集权和艺术家话语霸权的产物,从当代的公共艺术观念出发,这是一种过时的、应该被摒弃的套路。但是,理想归理想,现实仍旧是现实。我们所能看到的是,“行活”的风格形式在变,讨论和展览方式在变,但“行活模式”本质上并没有变。当然,历史地看,“行活模式”也能够产生一些在美学上经得住推敲的艺术作品,但问题在于,“行活模式”产生不了真正意义上的艺术的“公共性”,它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公共艺术的创造性和可能性。

当代中国的公共艺术可以分为两类

其一,便是随处可见、普遍存在的由“行活模式”产生的公共艺术,这些公共艺术也可冠以“城市雕塑”、“壁画”或“环境艺术设计”之类的名目,其基本的特点就是西方的大型艺术作品和纪念碑传统与中国古代“扎彩应景”传统的结合物。纪念碑传统在威权政治和宏大话语衰落之后,变成了一种空洞的形式,但是这种传统在当代中国的造城运动中又找到了经济上的支撑,它与行政和资本权力为伴,颂扬政治的功能被作为美化和装饰的城市点缀功能所取代。这其实是复活了中国古代社会为了节庆、时令的需要而在城市的重要节点“扎彩应景”的传统,古代的“扎彩应景”也是装饰、点缀,强调“热闹”、“讲头”,它没有精神层面上的价值,是短暂的,但有明确的实用功能。也可以说,这类公共艺术,其实是把古代的扎彩应景的传统纪念碑化了。其二,是展览和学术意义上的公共艺术,艺术家和策展人把当代艺术方式方法与艺术的公共性结合在一起,围绕展览而推进、基本上只为展览的时间段而存在的公共艺术。比如近几年在国内外一些著名的艺术展览机构、双年展、艺术节上,以“中国当代公共艺术”的名义展出的一些作品。这种公共艺术,一般更强调观念和艺术价值,艺术家在进行创作时也常常会使用行为、参与、事件等当代艺术语汇,强调实验性、学术性和当代性,有时甚至以挑战“公共性”的方式来推进公民对公共价值的思考。这类公共艺术作品,放在当代艺术展览中就是“当代艺术”、“实验艺术”,放在“公共艺术”的展览中就是“公共艺术”。可以说,这类作品是为了展览要求而被定义为“公共艺术”的实验艺术。*[1]

发展前景

一座建筑,一件雕塑,一幅壁画,一个广告牌,一个指示牌,一片绿地,甚至是一道景观,这些占据在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反映出一座城市的文化环境如何,彰显出一座城市的艺术品位如何。这些看似平常的公共艺术品不仅在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素质、增强城市居民的地方自豪感和归属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还在吸引公共及私人投资、振兴地方经济、丰富地方文化特质、增加城市对游客的吸引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规模的现代城市建设时期。从全国各地城市的快速扩张,到跨区域的城市集群建设,再到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的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北京市通州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等,反映出中国现代城市化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公共艺术也迎来了大发展的时代。

当前公共艺术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首先,当前立法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市公共艺术的发展。从欧美城市发展经验来看,立法对公共艺术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的“百分比公共艺术计划” 至今仍在27个州施行,有效地保障了公共艺术的健康发展。与之相比,在我国,除了少数地方性、行业性法律法规,至今还没有一部正式的公共艺术立法。这与当前我国快速发展的公共艺术极不相称。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资金保障,公共艺术发展的资金来源不稳定。当前我国的公共艺术资金来源于固定的和不固定的政府财政拨款以及房地产开发商自筹资金。公共艺术资金来源的特殊性既难以保证政府在公共艺术方面公共财政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又造成了在公共艺术作品方案形成、实施、设置、保护过程中政府的公益性与房地产商盈利性的矛盾,从根本上制约了公共艺术的健康发展。
其次,在公共空间规划方面,一些城市的公共空间缺乏战略性、长期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规划,公共艺术在城市整体形象设计、城市精神彰显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够,公共艺术同质化现象严重。一些城市的公共空间发展深受商业资本的影响。在商业化模式的统领下, “千城一面”,城市公共空间同质化现象严重。一些地产商把空间作为商品进行批量化“包装”、“生产”,而不考虑所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和长远规划。大片商业化楼盘的出现使得建筑失去了独特性格,大批时髦的、流行的西式现代建筑艺术样式占据了城市空间,它们成为消费主义文化的代表。商业资本的过度介入不但改变了公共空间的专门属性,而且反映出商业与消费的双重同质化。一些历史文化空间在商业资本的侵蚀下逐渐丧失了原有功能,精神场所让位于商业消费。
再次,在某些公共艺术方案征集、制定、委托、招标、制作过程中,既缺少艺术家、社区行政人员、社区代表的积极参与,也缺乏专门公众组织的监督。一些城市公共艺术作品的招标、制作等不透明、不规范,在设置之初缺乏与民众合理、有效的沟通,难以符合当地民众的意愿。还有一些公共艺术作品的创作、实施缺乏严格的操作流程,质量低劣、趣味低下,不得不被拆除。这既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艺术创作理念,也造成了公共财政浪费,还有可能造成工程中的腐败问题。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绩主义”“形象工程”的驱使下,“快餐式”地发展公共艺术,加剧了城市艺术“垃圾”的出现。
最后,当前我国民众在艺术的认知水平、艺术鉴赏力等方面也有待提升。从表面上来看,公共艺术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文化环境、一个空间的文化表征,但它折射的是一个地方民众的审美趣味、艺术品位。进入21世纪来,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突飞猛进式的提升,与科技教育投入不断加大相比,对艺术教育的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在培养民众的艺术认知、艺术鉴赏,树立成熟、理性的艺术价值判断方面的作用不甚显著。而与艺术教育相关的艺术研究的力度也亟待加强,以解决当前艺术教育、科研的发展与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问题。在一些欧洲国家,艺术方面的立法比较成熟,公众从小学阶段到大学一直不间断地接受科学化、理性化的艺术史教育。艺术史教育不但培养了公众冷静、理性的艺术史观,而且开阔了他们认识世界艺术发展的视野,树立了成熟的艺术观念,为公众更好地参与城市艺术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针对当前公共艺术发展面临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逐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公共艺术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优秀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激发艺术家创作优秀公共艺术作品的热情,进一步提升公众艺术修养和参与能力,积极引导广大公众广泛地参与公共艺术的发展,从而充分发挥公共艺术在城市发展、社会发展以及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