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
历史
1970年6月,辅政司署铨叙科成立,首长为铨叙司,取代原辅政司署人事组,负责管理公务员一切事宜。于1970年代至1990年代期间,据当时的辅政司罗弼时呈交予英国的机密文件中显示,铨叙司为一敏感职位,应由英国人出任。[1]因此,至1993年前所有铨叙司皆为英国人,属最迟一批有华人首长的政府部门。1991年,铨叙科改称公务员事务科,首长为公务员事务司。1997年回归后,公务员事务科改称公务员事务局。
2002年,行政长官董建华推行主要官员问责制,将所有局长由公务员职位改为政治委任。但为平息公务员疑虑,规定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须由公务员转任;而且委任期满后可返回公务员岗位(即俗称“旋转门”)。而公务员事务局不设副局长及局长政治助理的职位,亦是唯一有此安排的决策局。
2020年,聂德权以非公务员的身份获委任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被指违反政府与公务员的协定。
历任首长
- 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
№ | 姓名 | 任期开始 | 任期结束 |
---|---|---|---|
署任 | 王倩仪 | 2002年7月1日 | 2003年2月23日 |
1 | 黎高颖怡 | 2003年2月24日 | 2006年2月12日 |
2 | 黄灏玄 | 2006年2月13日 | 2010年12月23日 |
3 | 黄鸿超 | 2011年1月17日 | 2015年9月13日 |
4 | 周达明 | 2015年9月14日 | 2020年6月23日 |
5 | 杨何蓓茵 | 2020年8月7日 | 现任 |
管辖部门和公营机构 公务员学院 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谘询委员会
参考文献
- ↑ 特区新班子的“敏感位置” ,明报,2017-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