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
公约(英語: convention ),(拼音:gōng yuē),是指用来称呼在国际组织主持下或国际会议上通过的关于某一个专门领域的规则的多边条约。例如,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 各个国家、部门、人员之间的一个共同遵守的约定,一般是大家就有关国家、部门、人员之间的利益问题进行公开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并且同意遵守的一个规定。 公约是参与制定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信守的行为规范,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安定团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目录
基本含义
公约 (convention) 是条约的一种,通常指国际间为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重大国际问题而举行国际会议,最后缔结的多方面的条约。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有的公约由专门如集的国际会议制定。公约除了倾向于立法形式的多边条约以外,它与条约并无实质性差别。它的内容一般是专门性的,不如条约的内容重大。 需要说明的是,通常国际上由若干国家共同缔结的多边条约,也叫公约,如联合国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一种用来维护国际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国与国之间的正常关系的国际性文书,不在我们所讨论的范围之内。 通常我们所说的公约主要是指在国内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带有公共性和督促性的文书。 公约是参与制定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信守的行为规范,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安定团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词语概念
基本信息 词目:公约 同义词: 条约 合同 协议 左券 契约 基本解释 1. [pact;convention] 2. 机关、团体或街道居民内部拟定的供共同遵守的章程 卫生公约 3. 两个以上国家商量涉及他们共同事务的规定(如有关邮资、版权或战争行动) 版权公约万国邮政公约 引证解释 1. 条约名称之一。国际间关于经济、技术或法律等方面专门问题的多边条约,如1874年的《万国邮政公约》、1930年的《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1949年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四个《日内瓦公约》。某些重大政治问题的国际条约,也有以公约为名称的。 2. 人民群众基于共同的意愿所制定的共同遵守的章程。如《拥军公约》、《爱国卫生公约》。
特点
1.公众约定性 约定性是公约的突出特点之一。公约虽有约束性,但它不是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强制性的法规,而是订约单位或订约人自愿协商缔结公共约法。它一般不产生于行政管理部门,而是产生于社会团体或民众之间,有一定的民间特色。它不是正式的法律和法规,对参与者只有道德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应。 2.长期适用性 公约所涉及的内容一般都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因而公约也具有长期适用性,不会在短时间之内就因为时过境迁而成为废文。制定公约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要选择大家共同关心的、有长期意义的原则性事项写入公约。如果发现原有的公约已经过时,则要讨论制定新的公约来取代它。
3.集体监督性公约一经共众认定,就是订约人的行为和道德规范,每个人都有履行公约的义务,不得违反。同时,它也是人们互相监督的依据,每个人也都有以公约为准则监督别人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违背公约的行为,大家都有权进行批评和谴责。 4.基本原则性 公约的内容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些基本道德准则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要求,一般不涉及具体的行动方法和实施措施,不像细则那样详尽具体,因而公约大多短小精悍。 5.一致认同性 公约是在一个公共协商的基础上拟定的,应得到每个缔约者的认同。就一般情况而言,有弃权票,不影响公约的通过,但有否决票则公约不能被通过,即每个制定者拥有“一票否决权”。在特殊情况下,在有否决票的情况下可以强制通过,但投否决票者可以选择不加入该公约,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就没有加入该公约,所以美国科考船进入中国南海而不受该公约的约束。
内容
(一)标题 公约的标题有三种写法: 公约 公约 一是适用人加文种,如《教师公约》。 二是适用范围加文种,如《花园小区公约》。 三是涉及事项加文种,如《护林公约》。 (二)正文 公约的正文由引言、主体和结尾组成。 1.引言主要用来写明制定公约的目的、意义,常套用“为了……特制定本公约”的固定格式。 2.主体 条文式写法,将具体内容一一列出。这部分最重要,一定要做到系统完整,层次清楚,言简意明,朴实通畅。 3.结尾 用来写执行要求、生效日期等。如无必要,可免除这一部分。 (三)署名与日期 对于有些公约而言,署名是很重要的一项,因为署名就意味着承诺,表明遵守公约的意向, 表明愿意为违背公约承担责任。特别是行业公约,这一点显得更为突出。[1]
类型
1.部门公约 这里所说的部门不是行政管理部门,而是群众社团、民间组织,如消费者协会制定的消费公约,爱国卫生委员会制定的卫生公约等。下面这篇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定的《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就属这种类型: 为加强首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首都市民素质,增强首都意识,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把首都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定本公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北京民族和睦维护安定二、热爱劳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三、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四、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首都保护环境 五、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保护文物 六、崇尚科学重教尊师自强不息提高素质 七、敬老爱幼拥军爱民尊重妇女助残济困 八、移风易俗健康生活计划生育增强体魄 九、举止文明礼待宾客胸襟大度助人为乐 本公约于1995年末,经公众参与讨论修订而成,凡在首都北京生活的每一个人应自觉遵守。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三月 2.行业公约 一个行业,为了加强本行业的职业道德,保护公平竞争,以行业协会出面主持制定的公约, 就是行业公约。例如下文: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公约 (1996年11月3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合法经营,照 章纳税。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不断提高行业素质。 (3).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优质服务,保质保量保安全,便民不扰民,重合同, 守信誉,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4).企业之间要团结互助,交流经验,合法竞争,共同提高。 3.民间公约 由居委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出面主持制定的公约,也就是俗称“村规民约”的,就是民间 公约。如下文: 居民文明公约 为了积极投入“五讲四美”活动,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尊老爱幼,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互相帮助。 三、遵守公共秩序,做文明乘客、文明顾客、文明观众。 四、讲文明、讲礼貌,不理怪发,不看淫秽书画,不听黄色歌曲。 五、响应晚婚晚育号召,少生优生,为四化终身只生一个孩子。 六、遵守户口管理制度,做到客来报、客走销。 七、积极参加巡逻,搞好四防和楼门关照,维护好社会治安。 八、教育子女,关心儿童,做好社会失足青年的转化工作。 九、不打架斗殴,不偷盗,不赌博,不制作和携带凶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十、绿化环境,美化庭院,不散放家禽家畜,消灭四害,搞好卫生。[2]
国际公约
公约(convention)是条约的一种,通常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重大国际问题而举行国际会议,最后缔结的多方面的条约。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有的公约由专门如集的国际会议制定。 通常国际上由若干国家共同缔结的多边条约,也叫公约,如联合国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一种用来维护国际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国与国之间的正常关系的国际性文书。 公约 公约 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公约(convention),自其被采纳(adoption)至生效(entry into force)之间隔时间,端视接受(accept)的国家数目而定。一般约需要5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内,涉及有关该国际公约的事务,容有必需予以改变或增加,或以技术的问题难以获得若干国家对该国际公约之批准(ratify),而采取以议定书方式来补充或修正国际公约。 罗马公约 目前的国际公约有: 1、国际法 2、生物多样性公约 3、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4、中立条约 5、渥太华禁雷公约 6、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7、罗马公约 8、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9、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10、反导条约 1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2、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13、南极条约 14、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15、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6、湿地公约 17、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18、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9、上海公约 20、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21、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22、巴塞尔公约 23、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24、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25、日内瓦公约 26、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27、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28、联合国宪章 29、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30、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31、国际法院规约 32、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33、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34、世界版权公约 35、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36、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37、儿童权利公约 38、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39、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40、京都议定书 4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42、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43、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44、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45、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46、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47、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48、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49、残疾人权利公约 50、里斯本条约 51、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52、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