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班長清莊事件
六班長清莊事件是日治時期初期,於1898年12月26日(十一月十四)發生在今臺灣高雄市橋頭區三德里的慘案。而「清莊」是日本統治臺灣初期,對反抗總督府統治的村莊實行的無差別攻擊。
目錄
事件經過
日本憲兵隊以「村中有三名盜匪四處犯案危害村民」為由,喝令保正劉買和於七天內交出要犯,否則將徹底嚴辦。
七天後,日軍眼見毫無匪徒音訊,於是假借清查戶口名義,將村中十五歲以上男丁統統集合起來,草率訊問後,全部收押綑綁大肆砍殺。據說,當時共有一百名壯丁含冤而死,其中九十九人都是三德村民,另有一名外地牛販夜宿朋友家,未料因此客死他鄉,當時全村風聲鶴唳,沒人敢出面收屍,日軍將百具屍骸就地草草掩埋了事。
地名由來
追思紀念
2009年當地居民為了紀念無辜的受害者,在發生事件的那一塊地的附近建立「三德村一一‧一四紀念公園」。2011年末,高雄市政府同意協助遷葬。2012年1月在事件發生地挖出遺骸,洗淨火化後移往紀念公園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