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六首
正文
1、此生只全飲無何,懶讀丹經學按摩。 得失塞翁無定在,濁清漁父有遺歌。 蛟龍快意生雲雨,魚鳥全身避綱羅。 萬事忘言君會否,月明來共舞婆娑。
2、文章富貴自兩事,脫欲其全天定慳。 平生蕭瑟也不惡,未妨詩賦動江關。
3、庭幃日聽烏鵲喜,里社相思雞鳧肥。 獨身浪走一萬里,忽忽平生心事違。
4、君詩音節中弦歌,報我英瑤百倍過。 江村老人衣缽在,同參今有更人麽。
5、欲望中原雙目斷,聽談往事幾心酸。 百年故家好人物,塵沙流落太無端。
6、袞袞諸公鴛鷺群,年來看熟已忘情。 四明相尋風雨過,一丘一壑便慳盟。[1]
作者簡介
孫應時(1154—1206)紹興餘姚人,字季和,號燭湖居士。孫介子。師事陸九淵。孝宗淳熙二年進士。授黃岩尉,為常平使者朱熹所重,與定交。丘崇帥蜀,辟入制幕,嘗策言吳曦將叛。徙知常熟,秩滿,郡守以私恨誣其負倉粟三千斛而捃摭之,市民竟為代償,守益怒,坐貶秩。寧宗開禧二年起判邵武軍,未赴而卒。[2]
生平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出生,字季和,號燭湖居土。南宋餘姚人。少時從理學家陸九淵學業。
淳熙二年(1175年)中,進士,初為黃岩尉,有惠政。常平使者朱熹重之,與定交。
慶元二年(1196年)四月至慶元五年(1199年)六月任常熟知縣。上任即行修志,創修邑首部縣誌《琴川志》15卷,圖1卷。離任時,郡守挾嫌誣其虧空倉粟三千斛,常熟市民感其德,爭相擔負代償。郡守益憎惡,貶其官秩
開禧二年(1206年)移通判邵武軍,未上任而卒。[3]
主要作品
著有《燭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