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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露筋祠

再过露筋祠

作品名称:再过露筋祠

创作年代:清初

文学体裁:诗词

作者:王士祯

再过露筋祠,是清初杰出诗人、文学家王士祯所作的一首诗词。

目录

作者介绍

王士祯(1634年9月17日—1711年6月26日),原名王士禛,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世称王渔洋,谥文简。山东新城(今桓台县)人,常自称济南人。清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康熙四十三年(1704)官至刑部尚书,颇有政声。清初杰出诗人、文学家,继钱谦益之后主盟诗坛,与朱彝尊并称“南朱北王”。诗论创“神韵”说,于后世影响深远。早年诗作清丽澄淡,中年转为苍劲。擅长各体,尤工七绝。好为笔记,有《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香祖笔记》等。

康熙朝书画家宋荦称王士祯“书法高秀似晋人“。近人称其书法为“诗人之书”。博学好古,又能鉴别书画、鼎彝之属,精金石篆刻。[1]

正文

翠羽明珰尚俨然,

湖云祠树碧于烟。

行人系缆月初堕,

门外野风开白莲。[2]

作者生平

他初名本为“士禛”,死后因避清雍正(爱新觉罗·胤禛)讳追改“士正”,乾隆时又诏命改称“士祯”。

因生于诗书继世的王氏家族,王士祯年仅5岁就入家塾读书,六七岁的时候读《诗经》。

11岁时,祖父酒后出对曰“ 醉爱羲之迹” ,他应声作答“ 闲吟白也诗”,引众人称赞。

15岁时,他已经写了不少诗篇,编成《落笺堂初稿》。

17岁参加县、府、道童子试,皆名列第一。

顺治八年赴乡试中举,顺治十二年进京会试中进士,时年 22岁。

23岁时,他游历济南,邀请在济南的文坛名士集会于大明湖水面亭上,即景赋秋柳诗四首,此诗传开,大江南北一时和作者甚多,当时被文坛称为“秋柳诗社”,从此闻名天下。

他的诗清新蕴藉、刻画工整,散文、词也很出色。他提出的神韵诗论,渊源于唐司空图“自然”“含蓄”和宋严羽“妙语”“兴趣”之说,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为作诗要诀。

王士祯也非常高产,一生著述达500余种,作诗4000余首,主要有《渔洋山人精华录》《蚕尾集》,杂俎类笔记《池北偶谈》《香祖笔记》《居易录》《渔洋文略》等。

清康熙皇帝对他非常赏识,称其“诗文兼优”“博学善诗文”。对于他的诗,康熙也非常喜欢,曾亲录300篇,辑为《御览集》,时时欣赏。

除了以著名诗人主宰清朝诗坛数十年,他还是清初词学的倡导者。词学家吴梅的《词学通论》曾这样评价他:“渔洋数载广陵(即扬州),实为此道总持。”

王士祯因继承唐宋文风,反对重修饰、掉书袋、发议论、无生气的文风诗风,提倡“神韵说”而蜚声诗坛,他创造性的诗论和创作顺应了清初社会发展历史潮流,被誉为“一代正宗”,与朱彝尊并称“南朱北王”。

王士祯22岁中进士,顺治十七年(1660年)出任扬州推官(清初在地方设置的勘问刑狱的官职),从此开始了长达40年的为官生涯。

王士祯为官廉洁奉公、勤于职守,顺应当时“以宽为本”及“清慎勤”的吏治标准,被赞“一代廉吏”。

他在扬州担任推官时,掌生杀大权,却从不徇私舞弊。卸任时,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王士祯赋诗一首,豪迈地称赞自己“四年只饮邗江水,数卷图书万首诗。”

康熙四年(1678年),王士祯升任户部郎中,到京城为官。康熙十七年,受到康熙帝召见,转侍读,入值南书房。康熙四十三年,官至刑部尚书。

官越做越大,但是他的清廉之风一直保持。

王渔洋在担任户部右侍郎时,主管的宝泉局专门铸造钱币。按惯例,每批新铸钱币发行前,要向主管官员呈送“样钱”,由此往往演变成借机贿赂上司。不在呈送范围的官员,则利用各种关系索要。王渔洋上任后,坚决革除这一陋习惯例,杜绝其弊端。他任职期间,未接收过一文“ 样钱”,也未派任何人到钱局索要过“ 样钱”。他人蝇营狗苟期待“近水楼台先得月”时,王渔洋此举令人刮目相看。[3]

王士祯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去逝。享年78岁。王家曾四代官至尚书,桓台境内至今还存有歌颂王家功德的全国罕见的砖牌坊,上刻清代著名书法家董其昌题写的“四世宫保”四个大字。[4]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