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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區劃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從倉頡造字的古老傳說到公元前1000多年前甲骨文的發現,漢字有着深厚的歷史底蘊。後來的演變經歷了幾千年的漫長曆程,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2]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

目錄

名詞解釋

農業區劃是按農業地域分異規律,科學地劃分農業區。是研究農業地理布局的一種重要科學分類方法。是在農業資源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各地不同的自然條件與社會經濟條件、農業資源和農業生產特點,按照區內相似性與區間差異性和保持一定行政區界完整性的原則,把全國或一定地域範圍劃分為若干不同類型和等級的農業區域;並分析研究各農業區的農業生產條件、特點、布局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指明各農業區的生產發展方向及其建設途徑。農業區劃既是對農業空間分布的一種科學分類方法,又是實現農業合理布局和制定農業發展規劃的科學手段和依據,是科學地指導農業生產,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基礎工作。

農業生產具有強烈的地域性,地區差異十分明顯,按區內相似性和區際差異性來劃分農業區,目的是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揚長避短,發揮地區優勢,因地制宜地規劃和指導農業生產,實現合理的農業地域分工提供科學依據。

農業區劃的內容體系,一般包括四個方面:①農業資源條件區劃。包括農業氣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生態等區劃。對發展農業生產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按照它們的地區分布規律劃分區域或類型區,評價其對農業生產的有利和不利影響,研究提出因地制宜、趨利避害、揚長避短、合理利用和保護農業資源、改善或改造農業生產條件的方向和途徑。

②農業部門區劃。包括農、林、牧、漁各生產部門和各主要作物的區劃。分析農、林、牧、漁業各個部門和主要農作物、林種、畜種、魚種對自然條件的適應性及對社會經濟技術條件的要求,並從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經濟效果考慮,按照綜合農業區劃分區體系,分區提出合理調整生產結構和布局,以及有關增產關鍵措施等方面的科學依據和建議。

③農業技術改造區劃。包括農業機械化區劃、農業水利化區劃和化肥、土壤改良、農作物品種、植物保護、農村能源等區劃。就發展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化學化、農村能源、土壤改良、植物保護等,分別分析其特定的有關條件,按生產發展的需要和可能,對不同農業區實行技術改造的重點、步驟和方法提出科學建議。

④綜合農業區劃。是整個農業區劃的主體和核心。四類區劃稱為農業區劃的橫向體系。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叫全國農業區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範圍內進行的叫省級或地(市)級、縣區劃。這種分級開展的農業區劃被稱為農業區劃的縱向體系。下級區劃是上級區劃的基礎,上級區劃對下級區划起指導作用,上下協調,相輔相成。

區劃簡史

農業生產與自然環境條件的關係密切。在古代,農業的分布很大程度上受不同自然條件的制約,因而出現農業的地區分異現象。2000多年前成書的《尚書·禹貢》是中國最早分區敘述農業的著作。近代最早比較科學地從事農業區劃研究的,是俄國К.И.阿爾謝涅夫,他於1818年首次按照氣候和土壤的特徵,把俄羅斯分為10個「經濟區」。20世紀20~30年代,歐美更多地理學家對各國、各大洲乃至全世界,廣泛地進行了農業區劃研究。例如1925年O.約納森對歐洲,1926年O.E.貝克對北美,1937年J.L.卜凱對中國,先後進行過農業分區的探討。應指出的是,В.И.列寧在1899年的《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和1914~1915年的《關於農業中資本主義發展規律的新材料》兩書中,正確分析了資本主義農業區域的形成及其相關理論基礎。

在政府領導下開展農業區劃工作,首推十月革命後的蘇聯。蘇聯多次組織多學科專業人員進行了全蘇和加盟共和國的各種類型的農業區劃的調查研究,制訂過多種劃區的原則和方案,為蘇聯制訂遠景發展計劃和農冶生產配置提供了科學依據。1975年由全蘇列寧農業科學院等單位合編的《蘇聯全國土地自然-農業區劃》即其一例,它把全蘇劃分為3個帶、14個地帶、1個地區、5個亞區。中國領土遼闊,農業類型多樣,1949年前只有少數學者作過全國或某一省的農業分區的探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配合編制國家五年計劃,多次開展農業資源調查和區劃研究,並將其列為全國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重點項目,成立全國和省、市、自治區農業區劃委員會,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多學科的廣泛的調查研究,取得了豐富的成果。如1981年編制的《中國綜合農業區劃》,對水土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潛力、農業生產布局和結構調整、商品基地選建、因地制宜實行農業技術改造等,提出了新的論點、建議和戰略措施;並在此基礎上,根據地域分異規律和分級系統,分別闡明了10個一級區和38個二級區的基本特點、農業生產發展方向和建設途徑。

區劃作用

農業是由多部門和各種作物生產構成的一個大系統。它的空間分布儘管因地而異,千差萬別,但仍然有其規律可循。農業區域的形成,不僅由於生物對環境的適生要求,而且是歷經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長期勞動地域分工的結果。一個地區發展什麼樣的農業,怎樣安排農業各種部門和各種作物,達到多大規模,採取何種經營方式,往往要取決於一定時期的國民經濟需要和可能,以及農業的生產水平。從農業自給性生產到發達的商品性專業化、現代化生產,要有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因此,不論一個國家,或一個較大地區,為了充分開發利用當地的自然和經濟資源,因地制宜,揚長避短,促進農產品的不斷增產,就有必要通過深入調查,分析各地生產條件和特點,進行農業區劃工作,以利分區規劃,分類指導,合理布局,分級實施,從而避免農業生產的盲目性。

內容

區劃內容主要包括:

①農業自然條件區劃。着重分析不同地區農業自然條件和資源與農業布局的關係;

②農業部門區劃。着重研究農業各部門或農作物的生態適應範圍、生產布局特點及其地域分布;

③農業技術改革區劃。着重研究不同地區農業技術改革的方向和途徑;

④綜合農業區劃。在上述3個區劃基礎上,從綜合觀點出發,區別差異性,歸納共同性,劃分各具特點的綜合農業區。以上4種區劃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前3種是綜合農業區劃的基礎,而綜合農業區劃是全部農業區劃的核心和集中表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