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京
馮京[1](1021年-1094年),字當世。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北宋大臣。曾祖時南遷粵西之宜山龍水(今廣西宜州市),至祖父時落籍江夏(今湖北武昌)。宋仁宗皇佑元年(1049年)己丑科狀元。為宋朝最後一位三元及第的狀元。歷官翰林學士、揚州、江寧知府,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因反對王安石變法,罷知亳州、成都等地。宋哲宗即位,累官宣徽南院使,以太子少師致仕。紹聖元年(1094年)去世,年七十四。追贈司徒,諡號"文簡"。馮京著有《灊山集》,今已佚。
馮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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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公元1021年 |
國籍 | 北宋 |
別名 | 馮三元、馮文簡 |
職業 | 太子少師 |
知名於 | 三元及第 |
知名作品 | 《灊山集》 |
目錄
人物生平
馮京1021年生於宜山龍水,15歲隨父母遷居藤州幾年後,又落籍鄂州。因此上述三地均可稱為其家鄉。
馮京從小天資聰穎,好學上進。在1048年8月至1049年3月舉行的鄉試、會試、殿試中,他連中解元、會元、狀元,在古代13位"三科狀元"中名氣較大。時任朝廷宰相見馮京才華橫溢,先後將兩位千金嫁給他為妻,留下了"兩娶宰相女,三魁天下元"的千古佳話。
中狀元後,他以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回京後,值集賢院,拜龍圖閣待制。因岳父富弼當政,避嫌出知揚州,改知江寧府。以翰林侍讀學士被召還京,糾察在京刑獄。因數月未去拜訪丞相,被朝琦視為傲慢。富弼要其拜見韓琦,馮京道:"公(韓)為宰相,從官不妄造請,乃所以為公重,非傲也。"後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又出知太原府。
宋神宗即位,馮京復為翰林學士,改御史中丞。王安石為政,試行新法。馮京上疏萬言,論其更張失當,被王安石指為邪說,欲予罷黜,但神宗認為馮京可用,反而任命馮京為樞密副使。熙寧四年(1071年),進為參知政事。馮京因鄭俠妄言時政受牽連,被罷知亳州。
茂州夷人叛亂,知馮京率部前來,請降。馮京上奏朝廷,請求不咎既往,發農具,給糧草,夷人感激涕零,歃血盟誓,願世代做宋臣民。
呂惠卿與王安石發生摩擦,將安石密信呈與神宗,中有"勿令齊年知"語,"齊年"即指馮京,神宗以此知馮京無辜,召知樞密院,馮京稱病不去。神宗一日午睡後呼左右道:"適夢馮京入朝,甚慰人意。"乃賜馮京詔,中有"渴想儀刑,不忘夢寐"之語。未幾,以馮京為觀文殿學士、知河陽府。宋哲宗即位,拜保寧軍節度使、知大名府,改鎮彰德。司馬光、范祖禹極力舉薦馮京為樞密使,馮京以老為由辭卻,哲宗乃以之為太一宮使兼侍講,改宣徽南院使,以太子少師之職致仕。
紹聖元年(1094年),馮京因病去世,享年七十四歲。哲宗親至其家祭奠,追贈司徒,諡號"文簡"。並賜神道碑,題額為"基德" 。馮京著有《灊山集》,可惜未留傳於世。
個人作品
有《灊山集》(見《鶴林玉露》乙編卷四),已佚。事見《名臣碑傳琬琰集》下集卷一六《馮文簡公京傳》。《宋史》卷三一七有傳。
逸聞趣事
錯把馮京當馬涼 馮京能"三元及第",的確十分不易。參加科舉考試,不僅要應付試卷,還要對付朝廷官員的腐敗弊端,這就需要付出許多額外的智慧,是今天高考所不能比擬的。殿試是在朝廷里由皇帝親自主持的考試,誰若中了狀元則前途無量了。馮京參加的那次殿試,要命的是對手中有大臣張堯佐的外甥石布桐。而張堯佐是皇上最寵愛的張貴妃的親伯父,他志在必得,一定要將狀元帽戴上外甥腦袋,早在考前便做了許多手腳:他以重金收買了監考,閱卷官員,要他們務必將石布桐取在第一名。
槍打出頭鳥
為阻止別的考生冒頭奪魁,張堯佐要"槍打出頭鳥"了,他請法師預測狀元到底出在誰家?法師說會出在馮家。張立即找到試院登陸官,吩咐如果有姓馮的報名,一律不准列入准考名冊和應試名單。企圖將競爭對手扼殺在報名環節。馮京得訊,苦思冥想,決定改姓名報考,他把"馮"字的兩點移到"京"字旁,"馮京"便變成"馬涼"了。殿試結果一公布,"馬涼"高中第一名,成了狀元。宮廷里,"馬涼"中了狀元,百姓中,眾人卻知道中狀元的是"馮京"。
千人朝拜
於是民間便有了"天下中馮京,天上中馬涼","張氏權威無用,不中馮京中馬涼"之類黑色幽默了。"錯把馮京當馬涼"也成了一句有名的諺語。馮京三元及第、名聞天下了。但對生養自己的家鄉龍江、宜州卻始終一往情深。一次宮廷宴會,宋仁宗問起馮京家鄉情況。馮京自豪作答:"我的家鄉頭戴平天冠(天門拜相山),腳踏萬年河(龍江)左手攀龍角(龍角山),右手搬駱駝(駱駝山),前院九龍來戲水(九龍山),後院龍尾通天河(天河縣即今羅城縣),日間千人朝拜(千人到宜山廟上香),夜裡萬盞明燈(從破漏茅屋頂看見萬顆星星)。" 皇帝聽得興致勃勃。大笑曰:"好家鄉!宜山真是地靈人傑的好地方啊!"
馮京山
現在藤縣縣城有"馮京山",系其父馮式之墓,旁有三元亭,馮氏後裔為紀念馮京於1947年而建。"三元亭"匾額是原國民黨廣西省主席黃旭初題,馮璜題寫亭記。李宗仁寫有"梓鄉亦有三元,世澤榕門同景仰;雲樹猶留抔土,家聲華彩有光輝";白崇禧寫有"雲路扶搖,玉筍班行列第一,天衢聲價,彤墀爵秩歷朝三。"的對聯。而廣西宜州亦建有馮京公園,以寄託宜州人對馮京的紀念。
史料記載
《宋史·列傳第七十六·馮京》
馮京,字當世,鄂州江夏人。少雋邁不群,舉進士,自鄉舉、禮部以至廷試,皆第一。時猶未娶,張堯佐方負宮掖勢,欲妻以女。擁至其家,束之以金帶,曰:「此上意也。」頃之,宮中持酒肴來,直出奩具目示之。京笑不視,力辭。出守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還,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吳充以論溫成皇后追冊事,出知高郵,京疏充言是,不當黜。劉沆請言並斥京,仁宗曰:「京亦何罪?」但解其記注,旋復之。
試知制誥。避婦父富弼當國嫌,拜龍圖閣待制、知揚州。改江寧府,以翰林侍讀學士召還,糾察在京刑獄。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數月不詣丞相府,韓琦語弼,以京為傲。弼使往見琦,京曰:「公為宰相,從官不妄造請,乃所以為公重,非傲也。」出安撫陝西,請城古渭,通西羌唃氏,畀木征官,以斷夏人右臂。除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神宗立,復為翰林學士,改御史中丞。王安石為政,京論其更張失當,累數千百言,安石指為邪說,請黜之。帝以為可用,擢樞密副使。河東麟、府、豐三州,城壘兵械不治,官吏皆受譴。京以先帥本道,上章自劾曰:「使諸路帥臣,知其雖一時脫去,後能僥竊名位者,猶必行法,將不敢復偷惰曠職。」優詔不聽。進參知政事。數與安石論辨,又薦劉分攵、蘇軾掌外製。安石令保甲養馬,京謂必不可行。會選人鄭俠上書言時政,薦京可相,呂惠卿因是譖京與俠通,罷知亳州。未幾,以資政殿學士知渭州。茂州夷叛,徙知成都府。蕃部何丹方寇雞粽關,聞京兵至,請降。議者遂欲盪其巢窟,京請於朝,為禁侵掠,給稼器,餉糧食,使之歸。夷人喜,爭出犬豕割血受盟,願世世為漢藩。惠卿告安石罪,發其私書,有曰「勿令齊年知」,齊年謂京也,與安石同年生。帝以安石為欺,復召京知樞密院。京以疾未至,帝中夕呼左右語曰:「適夢馮京入朝,甚慰人意。」乃賜京詔,有「渴想儀刑,不忘夢寐」之語。及入見,首以所夢告焉。頃之,以觀文殿學士知河陽。
哲宗即位,拜保寧軍節度使、知大名府,又改鎮彰德。於是范祖禹言:「京再執政,初與王安石不合,後為呂惠卿所傾,其中立不倚之操,為先帝稱挹。且昭陵學士,獨京一人存,若付以樞密,必允公論。」時京已老,乃以為中太一宮使兼侍講,改宣徽南院使,拜太子少師,致仕。紹聖元年,薨,年七十四。帝臨奠於第,贈司徒,諡曰文簡。
始,京鄉居,受恩通判南宮成,迨貴,以郊恩官其子。嘗過外兄朱適,出侍妾,詢知為同年進士妻,亟請而嫁之。其為郡守,諸縣公事至,即歷究之,苟與縣牘合而處斷麗於法者,呼法吏決罪,不以侍獄。報下捷疾,一無壅滯,人服其敏雲。
後世紀念
主詞條:馮京墓
馮京墓位於河南省新密市曲梁鄉五虎廟村南100餘米的台地上,1981年開始發掘清理。墓室結構為石砌多室墓,共4個墓室,東西向,南北排列。有墓誌4盒,分放在各室封石上。據墓誌可知,由南向北各室分別葬馮京續妻富氏、再續妻富氏、馮京、原配夫人王氏。墓內出土有汝窯瓷器、陶器、石器、骨飾及北宋銅錢等隨葬品。
參考資料
- ↑ 【梧州城演義⑪】三元及第狀元郎 馮京出自古藤州,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