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改朵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1978.05——1984.03,山西省稷山县翟店公社妇联干事、团委书记;
1984.03——1985.05,山西省稷山县翟店镇党委副书记;
1985.05——1989.11,山西省稷山县修善乡党委书记;
1989.11——1993.04,山西省闻喜县副县长;
1993.04——1995.04,山西省闻喜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5.04——1997.04,山西省平陆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7.04——2002.06,山西省朔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2.06——2008.02,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02——2008.04,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8.04——2011.11,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1——2012.01,山西省纪委副书记;
2012.01——2017.01,山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7.01——2021.01,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山西省第八、九、十 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冯改朵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冯改朵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2021年1月2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冯改朵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参考文献
- ↑ 献礼建党一百年——朔州市与党共成长先进女性人物|冯改朵,山西朔州妇联,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