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枪
冲锋枪(submachine gun,缩写SMG,直译“亚机关枪”),旧译手提机枪或手提轻机枪[1],一般泛指设计上用来由抵肩射击的风冷、弹匣/弹鼓供弹、可以自动射击发射手枪弹的轻型单兵长管枪械,与同样是速射自动武器的机枪的差别在不使用全威力的步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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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世界上第一款使用手枪弹的连发速射武器设计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协约国意大利于1915年推出的维拉尔—佩罗萨(Villar-Perosa,简称VP或FIAT Mod.1915)航空机枪,采用双枪管设计,发射9毫米格利森蒂手枪弹,装有两脚架但没有肩托,射速超过每分钟1500发,但因为是固定在飞机上而非单兵携带所以不被一些人看成是真正意义上的冲锋枪。一战末期,VP机枪的设计被贝瑞塔公司改成单管直接装上了木质枪托变成了OVP冲锋枪,同期另行生产专门为作为冲锋枪造的贝雷塔M1918冲锋枪,意大利人将其称为“Moschetto Automatico Beretta Mod.1918”缩写MAB1918,直译“机械自动枪贝瑞塔1918型”。
同期美国陆军准将约翰·T·汤普森(John Taliaferro Thompson)在1918年设计了汤普森冲锋枪(Thompson submachine gun),首次采取submachine gun的称谓,使用柯尔特.45 ACP手枪弹,于1921年开始量产。
在另一方,德国人也推出了发射9×19毫米帕拉贝鲁姆弹的MP18伯格曼冲锋枪,因使用手枪弹,德国人将其归类为Maschinenpistole(机关手枪),但与其更早的手枪如鲁格P08和毛瑟C96的全自动版本(亦被称为MP,本质为手枪,造价高昂且连发对枪械的损耗很大)显著属不同类型。后因东线战场上鲁格手枪弹显得威力不足,遂以7.92×57毫米毛瑟步枪弹为基础,专门开发了7.92×33毫米中长步枪弹,用于全新的Maschinenpistole 43/MP 43,此枪后被希特勒出于鼓舞士气目的重新定名为Sturmgewehr 44/StG 44(虽然他最初反对为全新开发和列装这种新类型轻武器耗费战争资源),成为汉语冲锋枪一词的来源;此称谓亦被英美所接受,成为assault rifle/AR,以区别于使用手枪弹的“submachine gun/SMG”。
中文语境原本不区分使用手枪弹或中长、小口径步枪弹的枪型,如使用7.62X25毫米“托卡列夫手枪”的PPSh-41“波波莎”冲锋枪[2]和使用7.62X39毫米中长弹的56式自动步枪均被称作“冲锋枪”;近来有仿效德、英语,以“冲锋枪”对应于Maschinenpistole/submachine gun特指使用手枪弹品种,以“突击步枪”对应于Sturmgewehr/assault rifle特指使用中间型威力弹或小口径步枪弹品种,虽然中文中这两个词都可以看成“Sturmgewehr”的不同翻译。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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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冲锋枪、步枪的正确使用方式全解析 ,搜狐,2017-11-28
- ↑ 深受德军喜爱的PPSh-41“波波莎”冲锋枪,空军网, 201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