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
減稅是一個專用名詞。
現代漢字是指楷化後的漢字[1]正楷字形,包括繁體字和簡體字。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2]、籀文、篆書,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可識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再到秦朝的小篆 和隸書, 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目錄
名詞解釋
減稅指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減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徵稅對象進行扶持、鼓勵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與免稅一樣,它也是稅收的嚴肅性與靈活性結合制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採取的稅收優惠方式。由於減稅與免稅在稅法中經常結合使用,納稅機關習慣上統稱為減免稅。
減稅的分類
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三種方式。
減稅的具體辦法
1、減征法
稅額比例減征法即對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減征一定比例,以減少納稅人應納稅額的一種方法。例如: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30%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稅字[1999]210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徵收契稅。稅額比例減征法的計算公式為:減徵稅額=應納稅額×減征比例。
2、稅率比例
稅率比例減征法即按照稅法規定的法定稅率或法定稅額標準減征一定比例,計算出減徵稅額的一種方法。
例如:按照財稅字[2000]26號文件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極限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按法定稅率減征30%的消費稅。按照(86)財稅字第82號文件規定,對冶金獨立礦山鐵礦石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資源稅。稅率比例減征法的計算公式為:
減徵稅額=法定稅率×減征比例×計稅依據。
3、降低稅率法
降低稅率法即採用降低法定稅率或稅額標準的方法來減少納稅人的應納稅額。例如:按照國發[1999]13號文件規定,從1999年1月1日起,將從事能源、交通、港口基礎設施項目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規定,擴大到全國各地區執行。按照國稅發[1997]39號文件規定,國家政策性銀行減按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降低稅率法的計算公式為:
減徵稅額=(法定稅率-降低後的稅率)×計稅依據。
4、優惠稅率法
優惠稅率法是在稅法規定某一稅種的基本稅率的基礎上,對某些納稅人或徵稅對象再規定一個或若干個低於基本稅率的稅率,以此來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一種減稅方法。例如: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33%,但對微利企業規定了兩檔優惠稅率,按照(94)財稅字第9號文件規定,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及以下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徵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徵稅。關稅、船舶噸稅按照國際稅收協定或國際公約等條款對等處理國際間稅收待遇的原則,均在稅法中明確規定了與普通稅率相對照的優惠稅率表。另外,關稅稅則公布的暫定稅率,以及涉外稅收中所適用的協定稅率等,均是優惠稅率不同方式的表達,其實質都屬低於基本稅率的稅率,都是減稅政策在不同稅種和不同場合中的運用與表述。
常見的增值稅減稅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決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簡稱14號公告)規定,為方便納稅人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以下簡稱留抵退稅)業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應在規定的留抵退稅申請期間,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見附件1)。
二、在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中扣減。
三、納稅人按照14號公告第十條的規定,需要申請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的,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繳回留抵退稅申請表》(見附件2)。稅務機關應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申請向納稅人出具留抵退稅款繳回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納稅人在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後,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繳回的全部退稅款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寫負數,並可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四、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個體工商戶,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自願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參照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參加評價,並在以後的存續期內適用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對於已按照省稅務機關公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參加納稅信用評價的,也可選擇沿用原納稅信用級別,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五、對符合條件、低風險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進一步優化留抵退稅辦理流程,提升留抵退稅服務水平,簡化退稅審核程序,幫助納稅人快捷獲取留抵退稅。
六、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的其他事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20號)的規定執行,其中辦理增量留抵退稅的相關征管規定適用於存量留抵退稅。
七、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20號)第二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31號)第三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三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10號)同時廢止。
參考文獻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搜狐,2022-03-30
- ↑ 華夏古漢字《金文》,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