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
「減稅降費」具體包括「稅收減免」和「取消或停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兩個部分。減稅方面,全年將減稅3500億元左右,包括繼續完善營改增試點政策、將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優惠範圍從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了75%等。2018年9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好簡政減稅降負措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1]
減稅降費 | |
---|---|
目錄
概念解讀
「減稅降費」具體包括「稅收減免」和「取消或停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兩部分。
個稅改革方案將部分收入項目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財政部還將考慮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比如有關「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其他的專項扣除項目等。
降費方面,2017年降費約2000億元。財政部重點做好兩項工作,包括全面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改革到位後全國政府性基金將剩下21項;取消或停徵35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央涉企收費項目減少一半以上,將剩餘33項。[2]
相關數據
社會影響
國務院常務會議 減稅降費新舉措 為企業群眾減負
參考文獻
- ↑ 為市場添活力 為群眾增便利—國家稅務總局部署進一步落實好簡政減稅降負措施. [2020-1-8].
- ↑ 2017兩會熱詞彙總. [2020-1-8].
- ↑ 2019年減稅降費有效降低企業負擔. [2020-1-8].
- ↑ 漢語盤點2018 "奮""改革開放四十年"分列國內年度字詞.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