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
分配,是指社會的經濟資源配置過程。主要是指勞動力、資金或資本、生產資料等資源的分配。是以分工為前提的社會生產按比例進行的物質條件。不論社會經濟制度的性質如何,只要該社會的生產是以分工為前提的生產,就必須按比例配置經濟資源,只有這樣,才能按比例進行和發展各類生產。
分配 | |
---|---|
通常所講的分配是指社會新創造的勞動產品的分配。表現為社會產品在社會或國家、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之間分割和占有,是人們社會生產關係的一個方面。這種分配既是價值的分配,又是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分配;既在物質生產部門內部進行,又要在全社會範圍內進行;既要滿足社會再生產的需要,又要滿足社會成員的生活需要。
目錄
含義
一般指社會產品分給社會(或國家)、社會集團以及社會成員的過程和形式,其中包括社會總產品的分配、國民收入的分配、個人消費品的分配等。它是社會再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有時還指生產資料的分配,即所有制關係。[1]
內容
社會總產品的分配
社會總產品是社會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所生產的物質產品的總和。它既是生產過程的結果,又是再生產過程的條件,是整個社會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社會總產品中的生產資料部分只能用於生產消費,其中的一部分用來補償生產中消耗了的生產資料,另一部分用於滿足擴大再生產的需要。
社會總產品中的消費資料部分,則用來滿足社會成員的生活消費需要,其中一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另一部分用於社會消費。在剝削階級占統治地位的社會中,社會總產品中的生產資料主要歸剝削階級占有,以作為繼續和進一步擴大剝削的手段;而消費資料的分配。[2]
則按照有利於剝削階級的方式進行。在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制度下,社會總產品則按照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絕大部分或全部歸勞動人民占有,並按照有利於勞動人民的方式進行分配。其中的生產資料,主要用於維持和擴大公共生產的需要;而消費資料部分則用於滿足全體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國民收入的分配
社會總產品的價值中新增加的價值是國民收入。國民收入的分配,由生產資料所有制決定。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生產資料歸剝削階級所私有,直接生產者沒有或只有少量的生產資料,國民收入的分配也反映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對直接生產者的剝削關係。在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共同占有的社會主義社會中,國民收入則按照社會主義原則進行分配。
國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指國民收入在物質生產部門中的各階級、階層及其成員之間進行的分配。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再分配。因為除了物質生產部門外,還有許多非物質生產部門,比如,文化、教育、衛生、國家機關、軍事部門等。各部門所需要的費用以及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是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取得的。在不同的生產方式中,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具有不同的社會性質,反映了不同的生產關係,受不同的經濟規律決定。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是社會總產品分配或國民收入分配的組成部分。在不同生產方式中,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有其特定的方式。例如,社會主義社會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而在共產主義社會是按需分配。
生產資料的分配
產品的分配是由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的。生產資料的分配不僅制約着產品的分配,而且是社會生產的前提。
意義
社會生產要能進行,必須先有生產資料和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這種分配是為生產過程的開始準備條件,它先於生產而存在,又作為生產的前提包含在生產之中。沒有生產條件的分配,就沒有生產,也就談不上產品的分配。正如馬克思所說:"在分配是產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產工具的分配,
(2)社會成員在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個人從屬於一定的生產關係)──是上述同一關係的進一步規定。這種分配包含在生產過程本身中並且決定生產的結構,產品的分配顯然只是這種分配的結果"(《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99頁)。
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的性質,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生產過程中所處的地位。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占有生產資料的社會成員,不直接參加勞動,在生產過程中卻處於支配的地位,而不占有或只占有少量生產資料的社會成員,是直接生產者,但在生產過程中處於被支配的地位。同是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又有奴隸制的、封建制的和資本主義制的不同形式,它們決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不同的關係,並決定着產品的不同分配關係。
與生產的關係
分配和生產的關係 分配是聯結生產和消費的中間環節。分配和生產的關係是,生產決定分配,即決定分配的對象和方式。沒有產品的生產,就沒有可供分配的對象(產品);可供分配的產品的數量,也取決於生產出來的該種產品的數量。社會成員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取決於他們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生產。
馬克思說:"分配的結構完全決定於生產的結構,分配本身就是生產的產物,不僅就對象說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說也是如此。就對象說,能分配的只是生產的成果,就形式說,參與生產的一定形式決定分配的特定形式,決定參與分配的形式"(同前,第 2卷,第98頁)。
在另一方面,分配對生產也起反作用,適應特定生產形式的分配形式,能夠促進生產的發展;反之,不適應生產形式的分配形式,則會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阻礙生產的發展。
分配關係
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階級對抗社會中,分配關係也具有對抗的性質。剝削階級依靠對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把它用作剝削勞動者的手段,無償占有勞動者創造的產品的絕大部分。他們不勞而獲,而廣大勞動者卻是多勞少獲,這樣的產品的分配關係,加深了再生產過程中的矛盾。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勞動人民成了生產過程的主人,他們為了社會的和自己的利益進行勞動,在分配關係中不存在階級利益的對抗關係,這種分配關係使勞動者從物質利益上關心社會生產的發展,對社會生產的發展起着重大的推動作用。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分配和生產就沒有任何矛盾了。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在產品的分配上,有時會出現平均主義的干擾。平均主義的分配實際上是承認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勞動可以無償占有,這是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相違背的;另外,個人消費品分配上的差別,如果脫離了人們為社會所提供的勞動的差別,也不符合按勞分配的原則。這些都會挫傷勞動者的積極性,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但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分配關係中的矛盾,是非對抗性的。它可以通過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的具體措施加以解決。
分配的目的
分配作為社會再生產中連接生產和消費的中介環節,它不是為分配而分配的。分配的目的包括在整個社會再生產的目的之中,是為了實現社會生產的目的而分配的。而消費是社會再生產的最終環節,是社會生產的目的和最終歸宿。因此,分配的目的在於消費。
分配方式
按勞分配
個人消費品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之一。以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前提。在社會總產品作了各項必要扣除後,按勞動者提供社會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消費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動者不得食。是對剝削制度和平均主義的否定。工資、獎金等都是按勞分配的形式。
按生產要素分配
所謂按分配是指生產要素所有者憑藉要素所有權,從生產要素使用者那裡獲得報酬的經濟行為。它包括三層含義:(1)參與分配的主體是要素所有者,依據是要素所有權;(2)分配的客體是各種生產要素共同作用創造出來的價值;(3)分配的衡量標準,這涉及到按生產要素的質量、數量還是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因此,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內在依據是生產要素的所有權,其直接表現和標準是生產要素的數量和質量以及生產要素貢獻的大小。 生產要素主要包括:勞動、技術、資本、土地、管理等。
社會總產品的分配
社會總產品是社會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所生產的物質產品的總和。它既是生產過程的結果,又是再生產過程的條件,是整個社會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社會總產品中的生產資料部分只能用於生產消費,其中的一部分用來補償生產中消耗了的生產資料,另一部分用於滿足擴大再生產的需要。社會總產品中的消費資料部分,
則用來滿足社會成員的生活消費需要,其中一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另一部分用於社會消費。在剝削階級占統治地位的社會中,社會總產品中的生產資料主要歸剝削階級占有,以作為繼續和進一步擴大剝削的手段;而消費資料的分配,則按照有利於剝削階級的方式進行。
在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制度下,社會總產品則按照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絕大部分或全部歸勞動人民占有,並按照有利於勞動人民的方式進行分配。其中的生產資料,主要用於維持和擴大公共生產的需要;而消費資料部分則用於滿足全體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國民收入的分配
社會總產品的價值中新增加的價值是國民收入。國民收入的分配,由生產資料所有制決定。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生產資料歸剝削階級所私有,直接生產者沒有或只有少量的生產資料,國民收入的分配也反映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對直接生產者的剝削關係。在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共同占有的社會主義社會中,國民收入則按照社會主義原則進行分配。
國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指國民收入在物質生產部門中的各階級、階層及其成員之間進行的分配。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再分配。因為除了物質生產部門外,還有許多非物質生產部門,比如,文化、教育、衛生、國家機關、軍事部門等。各部門所需要的費用以及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是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取得的。在不同的生產方式中,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具有不同的社會性質,反映了不同的生產關係,受不同的經濟規律決定。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是社會總產品分配或國民收入分配的組成部分。在不同生產方式中,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有其特定的方式。例如,社會主義社會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而在共產主義社會是按需分配。
生產資料的分配
產品的分配是由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的。生產資料的分配不僅制約着產品的分配,而且是社會生產的前提。
社會生產要能進行,必須先有生產資料和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這種分配是為生產過程的開始準備條件,它先於生產而存在,又作為生產的前提包含在生產之中。沒有生產條件的分配,就沒有生產,也就談不上產品的分配。正如馬克思所說:"在分配是產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產工具的分配,
(2)社會成員在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個人從屬於一定的生產關係)──是上述同一關係的進一步規定。這種分配包含在生產過程本身中並且決定生產的結構,產品的分配顯然只是這種分配的結果"(《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99頁)。
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的性質,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生產過程中所處的地位。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占有生產資料的社會成員,不直接參加勞動,在生產過程中卻處於支配的地位,而不占有或只占有少量生產資料的社會成員,是直接生產者,但在生產過程中處於被支配的地位。同是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又有奴隸制的、封建制的和資本主義制的不同形式,它們決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不同的關係,並決定着產品的不同分配關係。
分配和生產的關係
分配是聯結生產和消費的中間環節。分配和生產的關係是,生產決定分配,即決定分配的對象和方式。沒有產品的生產,就沒有可供分配的對象(產品);可供分配的產品的數量,也取決於生產出來的該種產品的數量。社會成員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取決於他們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生產。
馬克思說:"分配的結構完全決定於生產的結構,分配本身就是生產的產物,不僅就對象說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說也是如此。就對象說,能分配的只是生產的成果,就形式說,參與生產的一定形式決定分配的特定形式,決定參與分配的形式"(同前,第 2卷,第98頁)。
在另一方面,分配對生產也起反作用,適應特定生產形式的分配形式,能夠促進生產的發展;反之,不適應生產形式的分配形式,則會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阻礙生產的發展。
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階級對抗社會中,分配關係也具有對抗的性質。剝削階級依靠對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把它用作剝削勞動者的手段,無償占有勞動者創造的產品的絕大部分。他們不勞而獲,而廣大勞動者卻是多勞少獲,這樣的產品的分配關係,加深了再生產過程中的矛盾。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勞動人民成了生產過程的主人,他們為了社會的和自己的利益進行勞動,在分配關係中不存在階級利益的對抗關係,這種分配關係使勞動者從物質利益上關心社會生產的發展,對社會生產的發展起着重大的推動作用。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分配和生產就沒有任何矛盾了。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在產品的分配上,有時會出現平均主義的干擾。
平均主義的分配實際上是承認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勞動可以無償占有,這是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相違背的;另外,個人消費品分配上的差別,如果脫離了人們為社會所提供的勞動的差別,也不符合按勞分配的原則。這些都會挫傷勞動者的積極性,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但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分配關係中的矛盾,是非對抗性的。它可以通過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的具體措施加以解決。
其他
在植物生理學中,分配是指新形成的同化產物在各個庫之間的發布。
化學解釋:物質在溶劑中的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