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乃宏
刘乃宏(1900-1929)广东省紫金县人,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5月入广州农民讲习所学习,10月参加国民革命军东征。后回紫金筹建国民党紫金县党部,并任书记。同年任共青团紫金县特别支部书记。1927年任紫金工农革命军大队长,参与领导紫金‘四·二六’暴动。1929年到丰顺工作。同年奉命组建红十一军第四十六团,任副团长、团长。10月在丰顺嶂背水木子栋突围时牺牲。
目录
基本内容
刘乃宏(1900—1930年),又名刘春,广东省河源市 紫金县 紫城镇人,出生于平民家庭。紫金师范毕业。
1919年五四运动后,他和赖炎光、刘琴西、 钟灵等在县城成立青年联合会和学生联合会,投身反帝爱国斗争。8月,他参与筹办《救国周刊》、《 紫金山小报》、紫金新学生社和劳动夜校,传播马克思主义。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4月,刘乃宏到广州农讲所学习。10月,参加第二次东征。攻克惠州后,他受周恩来派遣,回 紫金筹建国民党县党部。1926年春县党部成立,他 任县党部执委常务委员。在职期间,他与县农会长钟一强指挥农军剿灭土匪,协助县政府 安靖地方,并协助东征军追击由 紫金过境的军阀残部共缴枪400多支、子弹6万多发及各种物资一大批。
1929年春,好义地主陈某向县长陈侠夫密告好义区农会买枪造反。陈侠夫派“游击队”长张汉彬收缴好义农军枪支。刘乃宏等密令好义农军将张汉彬等11人抓获,又将陈侠夫县长支持地主反对农民运动的情况,上告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周恩来。后撤销了陈侠夫的县长职务。7月,县农会决定实行减租减息。龙窝 黄布地主民团拦途捉走前往炮子的农运特派员 钟子廉,威胁会农会停止减租。刘乃宏要求新县长谢寅下令释放钟子廉,不理。乃宏告至省府,结果谢寅被撤职, 钟子廉得以释放。从此,全县减租减息运动顺利开展。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以后,广东处于白色恐怖之中。刘乃宏根据 东江特委的紧急指示,组织紫金武装暴动。他以国民党县党部领导之便,于4月25日在县党部召开了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联席会议,部署暴动。4月26日晚10时,暴动开始,刘乃宏率县城农民自卫军突击队进攻县警署,收缴反动武装、缄印和财物。5月1日成立了 紫金县人民政府,刘乃宏被任命为工农革命军紫金县大队大队长。5月8日,他率工农革命军县大队保护党政机关撤出县城,向炮子乡转移。7月起,他率队打退 紫金县长丘国忠的三次“进剿”,并参加了 东江第二、三次暴动。12月,他又率队配合红二师袭击国民党龙窝区署,解放了龙窝,与红四师会师。
1928年3月,国民党军黄旭初部“进剿”苏区,刘乃宏率领500多工农革命军和赤卫队,保卫红二师和 紫金县苏维埃政府机关转移。1929年春,刘乃宏赴香港参加军训。后化名刘春,被派往 丰顺县恢复革命组织,重建工农武装。组织了“黄金暴动”,连克留隍、 田东、黄磜,参与组建红四十六团,任副团长。朱德率红四军到达丰顺后,刘乃宏又率部配合作战,攻下梅县松口、 丙村、白宫、五华 安流等地,后接任四十六团团长。1930年12月22日晚,刘乃宏参加 东江特委会议,途经 丰顺县黄金区嶂背上禾胡屋时,被敌包围,突围中牺牲,时年30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