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东
刘兴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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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兴东,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黑龙江绥化人,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89.07-1995.09,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科员
1995.09-1996.12,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6.12-1998.08,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经保科副科长
1998.08-1999.04,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
1999.04-2000.04,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正科级)
2000.04-2000.06,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副处级)
2000.06-2002.06,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2002.06-2004.03,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1.01-2003.01,黑龙江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文学硕士学位)
2004.03-2007.09,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7.09-2009.12,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副厅级)
2009.12-2012.01,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01-2016.02,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
2016.02-2017.1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3]
2017.12-2018.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人选[2]
2018.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