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
刘大夏(1437年1月31日-1516年6月29日),幼名瑞昌保 [1],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明朝中期名臣、诗人。
- 刘大夏举天顺三年(1459年)乡试第一。天顺八年(1464年),登进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历兵部职方司主事、郎中、广东右布政使、户部左侍郎、右都御史等职。
- 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2] 。
- 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
- 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
目录
基本信息
姓名 刘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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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字时雍,号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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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称 刘忠宣、东山先生、瑞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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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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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 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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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武昌县伯(齐)→兰陵郡公(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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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赠 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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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 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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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江西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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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1437年1月31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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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时间 1516年6月29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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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时代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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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辅佐明孝宗实现“弘治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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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刘大夏祖籍山东东平,十一世祖刘宝,宋高宗时任都统制,随岳飞平定杨么起义,岳飞被害后,刘宝弃官落户于华容。刘大夏父亲刘仁宅为永乐十八年(1420年)举人,官至广西按察副使。 正统元年(1436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刘大夏生于江西九江府瑞昌县官舍。幼名瑞昌保,自少颖悟,神气秀爽,强记过人。六岁时随父进京,大学士杨溥一见而奇之,说:“这孩子说不定将来能达到我的位置。”为之定名大夏,以族女许之。 天顺三年(1459年),刘大夏中湖广乡试第一。天顺八年(1464年),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成化元年(1465年),翰林院拟请留刘大夏供职,但他他自己要求出任吏职,于是就任命他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又调升兵部职方司郎中。 刘大夏通晓兵事,在任内致力于革除宫署积弊。他所奏复的内容,大多符合明宪宗的旨意,受到历任兵部尚书的倚重。[3]
被诬入狱
- 朝鲜李朝入贡,都是由鸦鹘关入明境。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因为建州女真半路拦截, 朝鲜要求改变进贡路线,改从鸭绿江进入。有位朝鲜藉的中官为此求情,众将都表示同意。 尚书准备答应其请求,刘大夏说:“从鸦鹘关出辽阳,经过广宁、前屯卫(今辽宁省绥中县),然后入山海关,弯曲迂回地绕了三、四个大镇,祖宗朝岂有不知的,而从鸦鹘关开道迂回几个大镇,这恐怕另有深意。如果自鸭绿江走大路抵前屯卫、山海关,恐怕会带来他日的忧患。 不能批准。”这才停罢此议。
- 宦官阿九的哥哥任京卫经历,因罪被刘大夏处以笞刑。阿九怀恨在心,向宪宗进谗,使刘大夏被逮入诏狱,经东厂审讯,并未得出什么结果。经太监怀恩极力相救,刘大夏在被判杖二十后获释放。 父亲去世后,刘大夏一宿就动身奔丧。
政绩卓著
- 弘治二年(1489年),刘大夏服丧期满,调升广东右布政使。田州、泗城不安定,刘大夏前往告诫,事情很顺利地解决了。后山贼起,刘大夏奉檄文讨伐。他令部下只许活捉,验明为贼才杀,有一半人获得生还。改为左布政使,调往浙江。
- 弘治六年(1493年)春,黄河在张秋堤防决口,皇帝下诏博选才臣前往治理。吏部尚书王恕等推荐刘大夏,提升刘大夏为右副都御史前往。到职后,在黄陵冈疏通贾鲁河,又疏通孙家渡和四府营上游,以分水势。从胙城经过东明、长垣到徐州修筑长堤,共三百六十里长。水灾得到根治,张秋镇改名为“安平镇”。孝宗嘉奖刘大夏,赐玺书褒奖他。召他为左副都御史,任职户部左侍郎。
- 弘治十年(1497年),刘大夏受命兼佥都御史,前往宣府处理兵饷。尚书周经对他说:“塞上有权势家族的子弟以买卖粮食谋取私利,你不要因刚直招祸。”刘大夏说:“处理天下事,以理不以势,待我到后解决。”当初,塞上必须粟千石方能买入、草万束才得收进。由此宦官、武臣得以操纵市场,获取厚利。刘大夏下令有粮草的,草百束、粟十石以上都准许买卖,权势之家想牟利也落了空。不到两个月府仓储积有余,边人蒙受其利。
- 弘治十一年(1498年)秋,刘大夏连上三疏称病辞官,归乡后在东山下筑草堂,在堂中读书,被时人称为“东山先生”。弘治十三年(1500年),廷臣纷纷举荐刘大夏,起任右都御史,统管两广军务。奉旨使者上门,刘大夏带二僮仆起程。两广人故来思念刘大夏,得知他即来任职都欢欣鼓舞。刘大夏到任后,清理吏治,减免官费供应,禁止镇守官私自役使军士,盗贼因此逐渐减少。
回归故里
- 孝宗去世后,武宗即位,刘大夏奉遗诏请求撤去非定额内的四方镇守宦官。武宗只撤去均州齐元。刘大夏又主张应撤去镇守宦官二十四人,又奏减皇城、京城守卫宦官,都未被接受。不久,刘大夏列举应当淘汰的传奉武臣六百八十三名,被批准。大汉将军薛福敬等四十八人也该削去官职,薛福敬等故意不入宫侍奉来激怒武宗。武宗立即命恢复薛等官职,而要求兵部回答详情,意欲加罪。宦官宁瑾磕头说:“这些是先帝遗命,陛下列入登基诏书,不宜问罪。”武宗才放弃追查此事。宦官韦兴在成化末年因有罪被长期罢官,这时靠巴结得以镇守均州。言官纷纷谏阻,刘大夏等再三争辩,武宗都不理。正德元年(1506年)春,刘大夏又奏道:“镇守宦官,如江西董让、蓟州刘琅、陕西刘云、山东朱云贪婪残暴尤其厉害,请求审查惩处。”武宗不高兴。刘大夏知道自己意见不被采纳,数次上奏章请求辞官。
- 同年五月,武宗下诏加封他太子太保,同意他返乡赐敕书、车马返回,按旧制供应粮食和役仆。给事中王翊、张襘请求留住刘大夏,吏部也要求留刘大夏,武宗不理。
安逝于家
- 刘大夏忠实诚恳,为孝宗所信任,忘我报国,对权贵近幸多行抑止。曾经要求严格考核勇士,为刘瑾所恨。刘宇也恨刘大夏,就与焦芳一起在刘瑾面前进谗言道:“抄刘大夏的家,可得边费的十分之二。”正德元年(1508年)九月,借田州岑猛的事,将他逮捕下到诏狱。刘瑾要以激变罪判大夏死刑,都御史屠滽不同意,刘瑾谩骂道:“即使不死,可以不去戍边吗?”李东阳从中调解,刘瑾探知刘大夏家贫穷,就判其到最偏僻的边境戍边。起初拟戍广西,焦芳说:“是送他回去吗?”于是改戍肃州。刘大夏已有七十三岁,穿着布衣徒步经过大明门磕头而去。观者都叹息流泪,父老百姓携筐送吃的,刘大夏所到之处,人们为之罢市、烧香祝刘尚书生还。等到了戍所,各部门怕得罪刘瑾,不送食品不来慰问,儒学生徒送吃食给他。一到操练,刘大夏总是扛戈站进队伍。主管人再三推辞,刘大夏说:“军人本来就该服役的。”他只带来一个仆人。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带子孙,他说:“我为官时,不为子孙捞好处。现在年老被罚,怎忍心令他们同我一起死在戍所呢?”刘大夏已经遣去戍边,刘瑾还借其他事二次罚他送米塞上。
- 正德五年(1511年)夏,刘大夏被赦免返乡。刘瑾被诛杀,恢复他官职,后退休。清军御史王相请求恢复刘大夏月粮和年役,录用其子孙。主事的宦官始终恨他,不答应。刘大夏回家后,教子孙种田谋生。稍有盈余,就分送给故旧宗族。预先自作墓志铭,并说:“不要让人用饰美之词,让我怀愧于地下也。”
- 正德十一年(1516年)五月三十日 ,刘大夏去世,享年八十一岁。追赠太保,谥号“忠宣”。 [4]
人物评价
- 吴廷举:忧民如有病,对客若无官。
- 李东阳:与物无忤,临事有为。
- 林俊:公清约如知白,先忧如希文,公望如彦国,能处大事如子明。
- 周宣:已故尚书马文升、许进、刘大夏、秦纮、都御史钱钺、强珍,皆得罪权奸,横罹祸患。宜特加优恤,使天下知守已冤抑之士,没世既远,尚有昭雪之日。
史料记载
参考资料
- ↑ 《刘忠宣公年谱》:公母严夫人以十二月二十五日生公于瑞昌官舍,因名瑞昌保……至京师,少师杨文定公溥一见而奇之,为定今名,且曰:此子宁馨,他日不玉如我乎。遂许字以其姑之曾孙吕氏。
- ↑ 《明史·卷一百九十八·列传第八十六》:世宗为世子时,献王尝言楚有三杰,刘大夏、李东阳及一清也,心识之。
- ↑ 《明史·列传第七十》:大夏年二十举乡试第一。登天顺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成化初,馆试当留,自请试吏。乃除职方主事,再迁郎中。明习兵事,曹中宿弊尽革。所奏覆多当上意,尚书倚之若左右手。汪直好边功,以安南黎灏败于老挝,欲乘间取之。言于帝,索永乐间讨安南故牍。大夏匿弗予,密告尚书余子俊曰:“兵衅一开,西南立糜烂矣。”子俊悟,事得寝。
- ↑ 《明史·列传第七十》:十一年五月卒,年八十一。赠太保,谥忠宣。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中国社会科学网.2017-01-02
- ↑ 《国朝献征录·卷三十八》.国学导航.2017-01-02
- ↑ 《明史·卷一百八十二·列传第七十》.国学导航.01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