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巨成
刘巨成(1930—2001),又名刘聚成,山西沁源县才子坪村人。 工作经历 编辑 大学毕业后,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中共阳城太岳区委社会部文书,晋城、翼城地区公安队政治指导员,后调到北京,任中央公安警卫师政治部组织干事。1952年转业国家文物局工作,历任人事科、保卫科科长。1961年到中央文化学院文博系任教研室主任。“文化大革命”初期调中央文革文艺组成员。1970年被“四人帮”打成“516”的副司令,被关进秦城监狱,身心受到迫害。1975年平反,落实政策回国家文物局工作,历任国家文物局流散文物处处长、国家文物流通协调中心主任、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并担任中国收藏家协会副会长和中国钱币学会、中国集邮协会、中国文物协会理事。1986年为研究员。 刘巨成主要成就 编辑 刘巨成在文物收藏、鉴定、管理等方面有独到成就。其主要著作有《中国文物工作概论》、《文物特许出口管理办法》、《文物博物馆工作文献资料索引》、《国际文物法规》;主编《中国古钱谱》;撰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卷《私人收藏文物管理》、《文物出境管理》等。参与和起草过有关文博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令法规,负责筹备组建了全国文物鉴定委员会。主持制定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条例》、《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关于搞好古代文物复制、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非文物部门收藏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国文物鉴定参考标准》、《文物出境鉴定管理规定》等文物管理规定和条例,由国家文物局颁发全国执行。 在任国家文物流通中心主任期间,对全国馆藏文物、涉案文物、特许出口文物、国外交换文物进行鉴定、定级和评估。1986年率团赴荷兰考察中国古代沉船文物拍卖,对保护我国领海文物和开拓水下考古起了促进作用。为了解国际市场信息,在香港、英国设立中国文物分店。代表国家到美国举办了中国文物展览会。对文物交流、保护文物、防止国家重点文物的外流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刘巨成多次主持举办全国文物博物馆干部学习班、鉴定班、研讨班,培养了一大批业务骨干。在文化学院筹备、组建了全国第一个高校的文博系,并担任教学工作,编写讲义有《流散文物管理综论》、《文物鉴定在文物保护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文物出境的鉴定和管理》、《鉴定工作的任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等文物理论教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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