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礼祖
刘礼祖 |
刘礼祖,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潭山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班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2015年,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
目录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1980.07——1984.12,宜丰县潭山、天宝、新庄乡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5.01——1987.03,宜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7.04——1989.10,奉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9.11——1992.03,奉新县委副书记;
1992.04——1994.11,靖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4.12——1999.08,抚州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委副书记;
1999.09——2002.01,抚州市(地)委副书记、市长(行署专员);
2002.01——2004.03,江西省经贸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局长;
2004.03——2005.12,江西省林业厅厅长;
2005.12——2012.03,江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2.02——2013.01,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3.01——,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职务任免
2012年2月3日下午,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选举大会,刘礼祖当选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1月26日,江西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1]选举产生了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刘礼祖为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人物事件
官网撤名
2016年1月6日,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礼祖名字已从“政协领导”一栏撤下。
免去职务
2016年1月22日下午,江西省政协十一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闭幕,鉴于刘礼祖严重违纪,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刘礼祖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并将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书面通报。
参考文献
- ↑ 江西政协副主席刘礼祖到抚顺调研台资企业发展,中国新闻网, 201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