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禕
劉禕(436年-470年),字休秀,彭城郡(今江蘇銅山)人。南朝宋宗室。宋文帝劉義隆第八子。
- 元嘉二十二年,封東海王,累官至司空、散騎常侍、國子祭酒故。
- 前廢帝即位,加中書監。宋明帝踐阼,進太尉、侍中、中書監。泰始四年,改封廬江王。
- 五年,參與謀反,削去官爵。六年,逼令自殺,享年三十五歲。
目錄
人物專題
基本信息
姓名 劉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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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字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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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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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豫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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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廬江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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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丹陽郡建康縣(今江蘇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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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間 4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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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時間 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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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劉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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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宋文帝劉義隆第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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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廬江王禕,字休秀,文帝第八子也。元嘉二十二年,年十歲,封東海王,食邑二千戶。二十六年,以為侍中、後軍將軍,領石頭戍事。遷冠軍將軍、南彭城、下邳二郡太守、散騎常侍,領戍如故。出為會稽太守,將軍如故。二十九年,遷使持節、都督廣交二州荊州之始興臨安二郡諸軍事、車騎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
元兇弒立,進號安南將軍,未之鎮。世祖踐阼,復為會稽太守,加撫軍將軍。明年,征為秘書監,加散騎常侍。尋出為撫軍將軍、江州刺史,進號平南將軍,置吏。大明二年,征為散騎常侍、中書令,領驍騎將軍,給鼓吹一部,常侍如故。又出為南豫州刺史,常侍、將軍如故。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領國子祭酒,常侍如故。五年,詔曰:「昔韓、衛異姓,宗周之明憲;三封殊級,往晉之令典。唯皇家創典,盡弘斯義。朕應天命,光宅四海,思所以憲章前式,崇建懿親,永垂畫一,著於甲令。諸弟國封,並可增益千戶。」七年,進司空,常侍、祭酒如故。前廢帝即位,加中書監。太宗踐阼,進太尉,加侍中、中書監,給班劍二十人。改封廬江王。
太祖諸子,禕尤凡劣,諸兄弟蚩鄙之。南平王鑠蚤薨,鑠子敬淵婚,禕往視之,白世祖借伎。世祖答曰:「婚禮不舉樂,且敬淵等孤苦,倍非宜也。」至是太宗與建安王休仁詔曰:「人既不比數西方公,汝便為諸王之長。」時禕住西州,故謂之西方公也。泰始五年,河東柳欣慰謀反,欲立禕,禕與相酬和。欣慰要結征北諮議參軍杜幼文、左軍參軍宋祖珍、前郡令王隆伯等。禕使左右徐虎兒以金合一枚餉幼文,銅缽二枚餉祖珍、隆伯。幼文具奏其事。上乃下詔曰:
昔周室既盛,二叔流言,漢祚方隆,七蕃迷叛,斯實事彰往代,難興自古。雖聖賢御極,宇內紓患。太尉廬江王藉慶皇枝,蚤升寵樹,幼無立德,長缺修聲,淡薄親情,厚結行路,狎昵群細,疏澀人士。
自朕撥亂定宇,受命應天,實尚敦睦,克敷友於,故崇殊爵,超居上台。而公常懷不平,表於事跡。公若德深望重,宜膺大統,朕初平暴亂,豈敢當璧,自然推符奉璽,天祚有歸。且朕雖居尊極,不敢自恃,宗室之事,無不諮公。不虞志欲難滿,妄生窺怨,積慝在衿,遂謀社稷。
曩者四方遘禍,兵斥畿甸,搢紳憂惶,親賢同憤。唯公獨幸厥災,深抃時難,晝則從禽游肆,夜則縱酒弦歌,側耳視陰,企賊休問。司徒休仁等並各令弟,事兼家國,推鋒履險,各伐一方,蒙霜踐棘,辛勤已甚。況身被矢石,否泰難虞,悠悠之人,尚有信分。公未曾有一函之使,遺半紙之書,志棄五弟,以餌仇賊。自謂身非勛烈,義不參謀,必期凶逆道申,以圖輔相。及皇威既震,群凶肅盪,九有同慶,萬國含欣。而公容氣更沮,下帷晦跡,每覘天察宿,懷協左道,咒詛禱請,謹事邪巫,常被發跣足,稽首北極,遂圖畫朕躬,勒以名字,或加以矢刃,或烹之鼎鑊。
公在江州,得一漢女,雲知吉凶,能行厭咒,大設供養,朝夕拜伏,衣裝嚴整,敬事如神;令其祝詛孝武,並及崇憲,祈皇室危弱,統天稱己;巫稱神旨,必得如願,後事發覺,委罪所生,徼幸τ,僅得自免。近又有道士張寶,為公見信,事既彰露,肆之於法。公不知慚懼,猶加營理,遣左右二人,主掌殯含。顯行邪志,罔顧吏司。又挾閹豎陳道明交關不逞,傳驛音意,投金散寶,以為信誓。又使府史徐虎兒招引邊將,要結禁旅,規害台輔,圖犯宮掖。
公受性不仁,才非治用,昔忝江州,無稱被征,前蒞會稽,以罪左黜。公稽古寡聞,嚴而無理,言不暢寒暑,惠不及帷房,朝野所輕,搢紳同侮,豈堪輔相之地,寧任蒞民之職,非唯一朝,有自來矣。
大明之世,迄於永光,公常留中,未嘗外撫,何以在今,方起嫌怨。公少即長人,情無哀戚,侍拜長寧,從祀宗廟,顏無戚狀,淚不垂臉,兄弟長幼,靡有愛心。昔因孝武御筵置酒,心誠不著,於時義陽念遇本薄,遭公此譖,益被猜嫌。朕當時狼狽,不暇自理,賴崇憲太后譬解百端,少蒙申亮,得免殃責。景和狂主,丑毒橫流,初誅宰輔,豺志方扇。於建章宮召朕兄弟,逼酒使醉,公因酒勢,遂肆苦言,雲朕及休仁,與太宰親數,往必清閒,贈貺豐厚。朕當時惶駭,五內崩墜,於其語次,劣得小止。往又經在尋陽長公主第,兄弟共集,忽中坐忿怒,厲色見指,以朕行止出入,每不能同,若得稱心,規肆忿憾。惟公此旨,蚤欲見滅,而天道愛善,朕獲南面,不長惡逆,挫公毒心。
自大明積費,國弊民凋,加景和奢虐,府藏罄盡。朕在位甫爾,恤義具瞻,仍值終阻蜂起,日耗萬金,公卿庶民,傾產歸獻。積受台奉,貲畜優廣。朕踐阼之初,公請故太宰東傳余錢,見入數百萬,內不充養,外不助國,散賜諂諛,遍惠趨隸。推心考行,事類斯比。群小交構,遂生異圖,籍籍之義,轉盈民口。公若地居衡寄,任專八柄,德育於民,勛高於物,勢不自安,於事為可。公既才均櫟木,牽以曲全,因高無民,得守虛靜,而坐作凶咎,自囗深釁。由朕誠感無素,爰至於此,永尋多難,惋慨實深。
凡人所行,各有本志。朕博愛尚仁,為日已久,尚能含仇恕罪,著於觸事,豈容於公,不相隱忍。但禍萌易漸,去惡宜疾,負荷之重,寧得坐觀。且蔓草難除,燎火須撲,狡扇之徒,宜時誅剪。已詔司戮,肅正典刑。公身居戚長,情禮兼至,准之常科,顧有惻怛,宜少申國憲,以吊不臧。今以淮南、宣城、歷陽三郡還立南豫州,降公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豫州刺史,削邑千戶,侍中、王如故。
出鎮宣城,上遣腹心楊運長領兵防衛。同黨柳欣慰、徐虎兒、陳道明、寧敬之、閭丘邈之、樊平祖、孟敬祖並伏誅。明年六月,上又令有司奏:「禕忿懟有怨言,請免官,削爵土,付宛陵縣獄,依法窮治。」不許。乃遣大鴻臚持節,兼宗正為副奉詔責禕,逼令自殺,時年三十五,即葬宣城。
子充明,輔國將軍、南彭城、東莞二郡太守。廢徙新安歙縣。後廢帝即位,聽還京邑。順帝升明二年卒,時年二十八,無子。
史書記載
- 《宋書卷七十九•列傳第三十九•文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