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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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艷林,擔任巴林左旗林東派出所北新街社區民警以來,一干就是11年,於2010年3月調到巴林左旗查干哈達蘇木派出所任副所長。
劉艷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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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長 |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副所長 |
目錄
簡介
10多年來,他在群眾工作執法辦案、化解矛盾糾紛、愛民實踐等方面由於出色的工作,多次獲得有關部門的表彰和獎勵。先後被旗委政府評為「學雷鋒標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連續兩年榮獲自治區「預防犯罪能手」稱號;赤峰市人民政府兩次給他記二等功;被赤峰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道德建設先進個人」;2006年被推選為赤峰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出席會議;還被推薦為中共十七大黨代表候選人;被赤峰市團委等單位評選為2006年度「感動赤峰」十大人物。2007年5月份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2008年被自治區黨委評為「全區模範共產黨員」。
劉艷林評價
2009年被8月14日光榮的出席了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家公務員局等部門舉行的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表彰大會,被授予「人民滿意公務員」榮譽稱號,受到了溫家寶、李長春、習近平等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併合影留念,是全國48名「人民滿意公務員」中最基層的一個代表。10月1日,作為全國先進模範人物的代表被邀請到天安門觀禮台上,參加了國慶60年慶典。他還作為內蒙古自治區唯一 的一名基層先進模範人物代表,參加了國務院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宴會廳國宴招待會,同黨和國家領導人、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各界人士和各國友人的代表一起歡度國慶,聆聽了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招待會上重要講話。2010年2月2日被中共赤峰市委員會、赤峰市人民政府評為「2009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2010年3月9日被巴林左旗公安局評為「2009年度社區警務標兵」榮譽稱號。2010年3月23日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榮譽稱號。2010年3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參加了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先進事跡報告會,受到了胡錦濤、溫家寶、李長春、周永康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併合影留念,聆聽了國家主席胡錦濤總書記發表的重要講話。他的先進事跡被區、市、旗電台、報刊多次報導刊載,部分事跡被載入《中國改革先鋒》一書。全國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開展以來,他結合社區工作實際,不斷總結基層基礎工作經驗,苦練基本功,為社區的百姓辦實事、辦好事,樹立了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應有的貢獻。2010年被評為全國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