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高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吳家溝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副主任。
2017年1月4日,劉高明給孫子舉辦滿月宴,分別於中午和晚上兩次設宴18桌,收受禮金1.28萬元。劉高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還違規收受禮金。(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