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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判教是中國的一個中華思想文化術語。

漢字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方塊字[1],是世界上最典雅、最俊美的文字。四角方方,大氣承當。四平八穩,神州永昌。她講究字體的間架結構,平衡布局。也講求字形的沉穩厚重,大氣端莊。橫要平豎則直,切不可頭重腳輕根底輕飄[2]

目錄

名詞解釋

指佛教各宗為了消除分歧、樹立本派的正宗地位和權威而對佛教各類經典的意義和地位所進行的分類排序。也稱「教判」。各宗派的判教不同,一般由低到高、由淺入深,將本宗的經典教義視為最高的教法。在印度佛教中已有運用,隋唐時期的各宗均有自己的判教,比如天台(tāi)宗的「五時八教」,將佛陀傳法分為五個時期,以華嚴為首,依次為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從教化方法上分為頓、漸、秘密、不定四類,從理論性質上分為藏、通、別、圓四類。這是一種帶有強烈宗派意識的理論整合方法,對佛教在中國的本土化產生了深遠影響。

引例1

諸家判教非一,一雲釋迦一代不出頓漸,漸有七階五時,世共同傳,無不言是。又云:五時之言,那可得定?但雙林已前,是有餘不了,涅盤之唱,以之為了。 (釋智顗(yǐ)《妙法蓮華經玄義》卷十下) (各家對於教義的判別分類並不一致,一種說法是釋迦佛有生之年,僅有頓、漸兩類教導,漸教又分五個時期、七個階段,為世人所共同傳頌,沒有異議。又有人說,五個時期的教法何以確定?其實,雙林示寂以前,是屬於佛陀有餘涅槃階段的不了義法,而最終的涅槃示教則屬於了義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