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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關者是一個名詞術語。

中國漢字的發展成為維繫中華民族歷史發展進步的一條生動鮮明的脈絡[1],各個歷史時期所形成的各種字體,有着各自鮮明的藝術特徵,如篆書[2]古樸典雅,隸書靜中有動,草書風馳電掣、結構緊湊,楷書工整秀麗,行書易識好寫,實用性強,字體多樣。

目錄

名詞解釋

利益相關者是對企業產生影響的,或者受企業行為影響的任何團體和個人。

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企業各類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期望、利益衝突、利益均衡以及相對權力是問題的關鍵。

利益相關者的類型

企業主要的利益相關者分為內部利益相關者和外部利益相關者。

1.內部利益相關者及其利益期望。

企業內部利益相關者主要有:

(1)企業投資的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與機構投資者。投資者向企業提供資本,

資本不僅是機器設備、廠房建築、原料動力以及土地資源的一般形式,而且是獲得其他生產要素,如一般勞動力、信息技術及管理人才等的必要前提。有些投資者直接經營企業,在

現代企業制度中,投資者一般不直接經營企業,而是將企業委託給經理人員經營。不論投資者是否直接經營企業,他們都要直接參與企業的利益分配。投資者對企業主要的利益期望就是資本收益——股息、紅利。

由於股息、紅利是以企業利潤為基礎,按股權進行分配,所以傳統理論認為投資者對企業的主要期望就是利潤最大化。如果一個企業的投資者不正一方,那麼,爭得多數股權也是各方股東的利益所在。

(2)經理階層。一般指對企業經營負責的高、中層管理人員。他們向企業提供管理知識和技能,將各種生產力要素結合成整體。由於現代企業制度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相對分離,經理人員可以利用信息不對稱控制企業。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大多數經濟理論的一個假定,然而普遍的感覺是,在現實中企業經理有其他目標。例如,使企業的規模、增長以及管理職位津貼最大化。企業的增長能夠給經理人員帶來金錢和非金錢方面的好處,例如,增長能夠給經理和員工帶來職業發展的機會,儘管這種增長未必會帶來符合股東利益的企業利潤的增長。企業增長又主要表現在銷售額的增長,所以,經理對企業的主要利益期望是銷售額最大化。

(3)企業員工。企業員工是一個包括企業操作層勞動者、專業技術人員、基層管理人員及職員在內的具有相當厚度的階層。他們向企業提供各種基本要素,是企業的基本力量。企業員工對企業的利益期望是多方面的,但從影響企業目標選擇的角度看,企業員工主要追求個人收入和職業穩定的極大化。

2.外部利益相關者及其利益期望。

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主要有以下四個:

(1)政府。政府向企業提供許多公共設施及服務,如道路、通訊、教育、安全等,制定各種政策法規,協調國內外各種關係,這些因素都是企業生產經營必不可少的環境條件。政府對企業的期望也是多方面的,例如,政府力圖使企業在提供就業、支付稅款履行法律責任、促進經濟增長、確保國際支付平衡等多個方面做出貢獻。其中最直接的利益期望是政府對企業稅收的期望。

(2)購買者和供應者。購買者包括消費者和推銷商,他們是企業產品(或服務)的直接承受者,是企業產品實現價值的基本條件。供應者為企業提供必需的生產要素,與企業、購買者一道構成產業價值鏈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如第二章所述,購買者與供應者對企業的期望是在他們各自所處的階段增加更多的價值。

(3)債權人。債權人與投資者一道,向企業提供資金,但與投資者不同的是,企業以償付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給予債權人回報。因此,債權人期望企業有理想的現金流量管理狀況,以及較高的償付貸款和利息的能力。

(4)會眾。企業是社會經濟生活的一部分,它的行為會給社會公眾帶來各種影響。社會公眾期望企業能夠承擔一系列的社會責任,包括保護自然環境、贊助和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等。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股票上市公司來說,社會公眾中還有相當一批企業的股民,這是企業內部利益相關者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交集部分。這些股民對企業的期望除了利潤最大化以外,還要求企業對廣大股民負責,遵循正確的會計制度,提供公司財務績效的適當信息,制止包括內幕交易、非法操縱股票和隱瞞財務數據等在內的不道德行為。

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矛盾與均衡

企業的發展是企業各種利益實現的根本條件,是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利益所在。但是,由於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期望不同,他們對企業發展的方向和路徑也就有不同的要求,因而會產生利益的矛盾和衝突。這些矛盾和均衡衝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投資者與經理人員的矛盾與均衡。

關於投資者與經理人員利益的矛盾與衝突,管理學界已有不少論述。以下的三個模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鮑莫爾(BaumolWJ)「銷售最大化」模型。鮑莫爾用「銷售最大化」模型表達了他對經理人員強調銷售額的重要性的理解。作為企業的實際代表,經理總是期望企業獲得最大化銷售收益。這主要是因為銷售量與經理人員的薪酬水平之間存在正相關關係,同時與企業客戶、分銷商的數量以及融資能力密切相關。但是,股東所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而利潤最大化的產出點往往使企業的經營活動低於其全部生產能力,從而難以實現銷售最大化。事實上,企業往往並不會去追求這兩種最大化產出量中的任何一種,各方利益均衡的結果是企業在這兩種產出量中選擇一個中間點,這個產出量反映了代表經理人員利益的銷售額最大化與代表股東利益的利潤最大化的均衡結果。

(2)馬里斯(MarrisRL)的增長模型。馬里斯的增長模型是一種「平衡狀態」模型。企業經理人品的主要目標是公司規模的增長,但這將受到股東他燕同利益的制約。由於較高的股票市場價格有助於企業新資本證券發行和資產估價,有助於避免被廉價兼併,這對經理人員和股東雙方都有利,因而經理人員和股東在市場評價、兼併的風險和其他共同利益的驅使下,有可能會將企業的增長率確定在雙方都接受的一個區域內。

(3)威廉姆森(WilliamsonOE的管理權限理論。威廉姆森在他的管理權限理論中也很強調經理人員的管理動機。他的基本論點是:經理們力求使他們的權力和聲望最大化。這主要體現在三個重要變量中;雇員開支(雇用人員的數量和質量)、酬金開支(支出賬目、高質量辦公服務等)和可支配的投資開支(超越嚴格經濟動機,反映管理者權力和偏好的投資)。

威廉姆森的模型反映了企業經理人員運用自身相對股東的信息優勢來實現其對自身利益的追求。特別是那些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程度壟斷力量的大公司,這些大公司大到是以使經理們抵制來自廣泛的股東集團要求利潤最大化的壓力。

2.企業員工與企業(股東或經理)之間的利益矛盾與均衡。

列昂惕夫(LeontiefW)模型描述了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利益矛盾與均衡;員工的代表工會決定工資,企業決定就業水平。員工追求工資收人最大化和工作穩定(反映在企業就業水平高);而企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就要選擇最佳就業水平,在工資水平的約束下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員工與企業討價還價的博弈結果將在某一點實現均衡,均衡點偏向於哪一方的利益,取決於雙方討價還價實力的大小。

3.企業利益與社會效益的矛盾與均衡。

這裡我們用「社會效益」代表所有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利益。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共同期望是企業應承擔一系列社會責任。這些社會責任包括三個方面:

(1)保證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基本利益要求。例如,履行繳納國家稅金的義務;保證按時按量償還債權人的債務;保護廣大股民的基本權益;正確處理與供應者、購買者的利益分配等。

(2)保護自然環境。例如,處理好與企業生產有關的污水、有毒廢料和一般廢料;制定安全政策,減少可能引起的災難性環境問題的事故;珍惜稀缺資源等。

(3)贊助和支持社會公益事業。例如,贊助慈善事業和非營利基金會或協會;積極支持公共衛生和教育事業;反對世界上存在的政治不平等,如種族隔離和獨裁政治等;支援落後國家和地區等。

但是,企業的社會效益與企業利潤最大化原則往往是不一致的。例如,企業要照章納稅,必然會降低企業的盈利水平;企業要保護環境,就需要加大在環保方面的投入,而這些投人與企業的直接效益往往是背道而馳的;企業要贊助公益事業,無異於從企業收益中拿出一塊奉獻給社會。

企業如何對待社會效益,被稱為「商業倫理」問題。商業倫理的實質是一個企業或組織在社會中應發揮什麼作用和負什麼責任的問題。這不僅涉及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或期望能否得到滿足,而且也涉及企業的長遠目標能否實現以及一個社會的均衡發展問題。

企業的社會效益目標與企業自身經濟目標很難兩全其美。弗里德曼(Friedman F.)認為:「企業的任務就是經營企業」「企業的唯一目標就是追求利潤最大化」。這種倫理觀念認為關心社會問題不是企業的責任,企業關心社會問題會使其對社會做貢獻的最主要方式(如上繳稅金和利潤)受到破壞。因此,政府的主要責任是通過立法來闡明社會對企業追求效益所應施加的約束和限制。應該說,這種倫理觀念有一定道理。如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大中型企業就是因為過多地承擔了政府和社會應承擔的責任,從而使包袱越來越重,削弱了競爭能力。

但是,強調企業自身經濟利益絕不意味着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時,可以不負相應的社會責任。例如,一個醫療單位首先應該救死扶傷,其次才是追求經濟目標,否則就背離了醫療的社會本質,會受到社會公眾的譴責;林業生產企業如果只圖眼前的經濟效益,一味大規模砍伐樹木,將導致嚴重的環境問題,最終也將失去自身的經濟利益。事實上,在社會效益與企業利益之間,也總是存在一個討價還價的均衡點。

以上所討論的是企業利益相關者利益矛盾與均衡的幾個主要方面。如果將利益相關者再進行細分,企業利益相關者的矛盾與均衡問題還涉及許多方面。例如,投資者之間的股權之爭;各級經理人員集權與分權的關係;企業員工中專業技術人員與企業的矛盾;政府稅收與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矛盾等。在跨國經營的企業中,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矛盾還體現在跨國公司進入東道國市場的利益追求與東道國政府吸引外資目標的差異上等。

西爾特(CyertRM)和馬奇(MarchJG)的論述可作為對以上各利益相關者利益博弈的總結。他們認為,企業在組織上由各種利益集團結合在一起,共同經營,由於成員們承認共存的需要,並有使他們的目標更為接近的欲望,從而使企業倖存下來。企業最後確定的各種目標是一種妥協,最終的均衡點幾乎總是低於最大值。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