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統
副都統
副都統,清代官名。清代駐紮於各地的"駐防八旗"之長官稱都統(滿語:固山額真),"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在不設駐防將軍之處,如察哈爾,都統即為該地方的行政長官。在設有駐防將軍之處,一般設有專城副都統(滿語:梅勒章京),為正二品,受將軍節制。[1]
目錄
清代官制
清代各處駐防副都統有:
盛京:盛京副都統、金州副都統、錦州副都統、熊岳副都統、興京副都統。
吉林:寧古塔副都統、伯都訥副都統、三姓副都統、拉林副都統、吉林副都統、阿勒楚喀副都統、琿春副都統。
新疆:伊犁副都統、塔爾巴哈台副都統、烏魯木齊副都統。
黑龍江:黑龍江副都統、墨爾根副都統、齊齊哈爾副都統、布特哈副都統、呼蘭副都統、呼倫貝爾副都統、通肯副都統。
內地:直隸駐防副都統,密雲副都統,山東駐防副都統,歸化城副都統,太原副都統,察哈爾副都統,綏遠城副都統,江寧副都統,京口副都統,福州副都統,杭州左、右翼副都統,西安副都統,涼莊副都統,荊州左、右翼副都統,成都副都統,廣州副都統,寧夏左、右翼副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