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加
拼音; jiā
注音; ㄐㄧㄚ
部首; 力
笔画; 5
笔顺; 53251
结构; 左右
字级; 一级字、常用字
平水韵; 六麻
仓颉码; ksr
郑码; ymj
统一码; 基本区 U+52A0
四角码; 46000
字源演变; 加,会意字。从力,从口。西周加爵"加"字"口"在"力"下,楚简"力"旁有饰笔,而"口"旁置右上角,略异。
加,金文疑为"图A"(即"嘉")"图B"的金文字形之省略,是"嘉"的本字。"图B",金文"图C"="图D"(力,极力)+"图E"("图F",即"图F"的省略,亦即"龠"的省略,吹奏多管多孔的排笛),表示竭力吹笙击鼓。当"嘉"亦即"图B" "图C"省略了"图F"、被简化为"加""图A"之后,金文"图G"再加"壴""图H"(鼓)另造"嘉"代替,明确"吹笙击鼓"的本义。造字本义:动词,在丰收庆典的颂神仪式上,竭力吹笙击鼓,狂欢礼赞。篆文"图I"将金文字形中手臂形的"图D"写成"图J",淡化了手形;同时将金文的上下结构调整成左右结构。隶化后楷书"图K"将篆文字形中的"图J"写成"图L",手形消失。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语相增加也。从力从口。古牙切
说文解字注 语相譄加也。譄各本作增。今正。增者、益也。义不与此同。譄下曰。加也。诬下曰。加也。此云语相譄加也。知譄诬加三字同义矣。诬人曰譄。亦曰加。故加从力。论语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
吾亦欲无加诸人。马融曰。加、陵也。袁宏曰。加、不得理之谓也。刘知几史通曰。承其诬。重以加诸。韩愈争臣论曰。吾闻君子不欲加诸人。而恶讦以为直者。皆得加字本义。引申之、凡据其上曰加。故加巢即架巢。从力口。谓有力之口也。会意。古牙切。十七部。
康熙字典 《唐韵》古牙切。《集韵》《韵会》《正韵》居牙切。并音家。《说文》:语相增加也。从力口。徐曰:会意。《尔雅·释诂》:重也。注:重叠也。《玉篇》:益也。《论语》:又何加焉。
又《广韵》:上也,陵也。《论语》:吾亦欲无加诸人。注:陵也。
又《增韵》:施也,着也。《礼·冠义》: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又《韵补》叶居何切。音哥。东方朔《七谏》:蓬艾亲入御于床第兮,马兰踸踔而日加。弃捐药芷与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又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设,刚有所施,弱有所用,强有所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