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蘭登堡協奏曲
勃蘭登堡協奏曲 |
勃蘭登堡協奏曲,是德國作曲家J.S.巴赫(1685~1750)眾多管弦樂作品中最為著名的一組樂曲。全曲共6首,編號BWV1046-1051,每首的樂器組合各不相同。
這組樂曲被瓦格納稱為「一切音樂中最驚人的奇蹟」。
曲集簡介
協奏曲介紹
創作歷史
樂曲評價
目錄
曲集簡介
第一樂章
這六首協奏曲的第一樂章都是以活潑明快的氣氛開始,是一種典型的社交音樂和當時這類音樂的標籤,適用於任何儀式、慶典、宴會等場面。
整個樂章只建立在一個單一的主題之上。巴赫在創作上堅持着每次只做一件事的古老原則,在一個音樂內核中盡情揮灑自己的才能。
第二樂章 第二樂章都是抒情的慢板樂章。這裡既有沉思、憂傷情緒又有充滿詩意田園畫卷。
第三樂章 第二、四、五首以賦格體結束。一個音樂主題飛翔在樂隊的各個聲部之間,變化多端、穿梭往來。賦格曲就象延綿起伏的山脈、海浪一樣錯落有致,樂隊中每個聲部的個性都能被聽到。第一、三、六首採用民間舞曲體裁,熱烈歡快的民間舞蹈正適合套曲的結束。
協奏曲介紹
第一號
這一套協奏曲,第一號,F大調,BWV1046。
樂器編制:
主奏:兩把圓號、三支雙簧管。
協奏群:第一、第二小提琴(第一小提琴另加Violino Piccolo,就是比現代小提琴調高三度的小型小提琴)、中提琴、數字低音(低音管、大提琴、低音提琴、大鍵琴)。
此曲共四個樂章:
1、快板(此速度並非巴赫所寫,巴赫手稿中這一樂章無速度標記),其中獨奏群與合奏群並無明顯對立,是以開始的疊句的反覆出現構成。
2、慢板,以圓號展開,高音小提琴時而脫離第一提琴獨立活動,具抒情風格修飾的旋律由雙簧管開始,移至高音小提琴再移至低音樂器,調性逐次五度下移,在雙簧管、高音小提琴、低音樂器之間形成精美的賦格,結尾是雙簧管的一段花奏。
3、快板,吉格舞曲節奏,這一樂章的高音小提琴聲部特別華麗,似乎是為這件樂器而作的協奏曲。
4、小步舞曲,一個優雅的小步舞曲以迴旋曲方式與三個三聲中部交替出現,結構為小步舞曲—第一個三重奏(管樂器兩支雙簧管和一支低音管)—小步舞曲—波拉卡—小步舞曲—第二個三重奏(兩支圓號與一支雙簧管)—小步舞曲。
第二號
第二號,F大調,BWV1047。
樂器編制:
主奏:小號、豎笛(直笛)、雙簧管、小提琴各一(創作這首作品時,巴赫考慮到克騰的音樂班子中技巧出眾的小號手約翰·路德維希·施里貝爾,他用的是一種高音小號,屬於F調樂器)。
協奏:弦樂合奏,數字低音。此曲共三個樂章:
1、快板,在低音波壯音形上,呈現富節奏感的主題,主奏小提琴奏出的主題與之交互纏繞,然後由雙簧管、豎笛、小號呈階梯式依次轉移,全樂章多次轉調,饒有情趣。
2、行板,此樂章為豎笛、雙簧管、小提琴與數字低音的合奏,由小提琴—雙簧管—豎笛,再小提琴-雙簧管-豎笛-雙簧管依次以卡農的方式表現,多少有些沉思的意味。
3、非常快的快板,略呈諧謔風格的主題,依次由小號、雙簧管、小提琴、豎笛、小號以賦格方式一邊轉調,一邊應答,這一樂章為巴赫常用的賦格與奏鳴曲的混合形,協奏只負責伴奏,不演奏主題。
第三號
第三號,G大調,BWV1048。
樂器編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各三、數字低音樂器。
這一首是突破形式的合奏協奏曲,主奏與協奏無區別,各樂器互為呼應,突出回聲效果。共兩個樂章,其間以佛里吉亞終止的的兩個和弦連接。
兩個樂章是:
1、中庸的快板,主題明亮地由齊奏奏出,以後各樂器將動機分割,以問答的方式在進行組接。發展部先以小提琴弱音奏分散和弦,主題再度呈現,分散和弦與主題動機交替,以反覆來逐漸接近結尾。
2、柔板, 由大鍵琴為主,只有簡短的三十幾秒進行過渡。
3、快板,由各自反覆的兩個部分結成,選用了吉格舞曲節奏,不斷的在呈示中反覆與轉調,形成富有活力的和聲及曲折環繞的旋律交織。
第四號
第四號,G大調,BWV1049。
樂器編制:
主奏:小提琴、豎笛(直笛)各二。
協奏:弦樂合奏、數字低音(管樂不加入)。
1、該曲是這套協奏曲中最為輕快的一首,隨後有小提琴帶入新的動機,這一樂章中間部分是獨奏小提琴的快速進行。
2、行板,複合三段體,但各段沒有明顯的區分,充滿裝飾性的沉思氣息。
3、急板,是由賦格曲與意大利協奏曲的有機結合,其中小提琴華彩與優秀的賦格結構的交織可謂精美絕倫。
第五號
第五號,D大調,BWV1050。
樂器編制:
主奏:長笛、小提琴、撥弦古鋼琴各一。
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各一。
這首作品突出的是大鍵琴的效果,它是六首《勃蘭登堡協奏曲》中最受歡迎的一首。
此曲共包括三個樂章:
1、快板,以氣勢宏偉的全奏開頭,接着是小提琴、長笛、大鍵琴的互相嬉弄過程中引出各種各樣輕巧的樂思。最後大鍵琴占主導地位,有一個宏偉的華彩樂段。
2、這一樂章實際是3件樂器:長笛、小提琴、大鍵琴的三重奏,而大鍵琴左右手又分別構成兩件樂器,其中充分展現巴赫的對織體編制的高度技巧。
3、快板,這一樂章是三段體,第一、第三部分是賦格風格的,中間部分有點像古典派發展部的風格,整個樂章各種技術手法交織,豐富異常。
第六號
第六號,降B大調,BWV1051。
樂器編制
主奏:古中提琴、古大提琴各二。
協奏: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及大鍵琴六部。
這一首被音樂研究家認為是六首樂曲中最早的一首,它實際是一首為兩把獨奏中提琴用的協奏曲。
全曲共3個樂章:[1]
1、快板,三段體,在古大提琴與低音的八分音符上,古中提琴奏出卡農,其它主題也以卡農的方式呈現。
2、從容的快板,這一樂章把悲哀與平靜巧妙地結合在一起,突出兩把古中提琴的二重奏,大提琴只作裝飾。
3、快板,吉格舞曲,吉格舞曲通常以二段體構成,此樂章卻是近似不規則的迴旋曲形式。其疊句是第一樂章開始處樂句的變型,未樂章和第一樂章一樣,也是圍繞反覆出現的疊句而構成,其間引入二把古中提琴輕快的對話和快速樂句。
創作歷史
1721年巴赫收集了他的六首最好的協奏曲獻給勃蘭登堡的克里斯蒂安·路德維希侯爵,這就是著名的《勃蘭登堡協奏曲》(Brandenburg Concerto) 又名伯蘭德伯格協奏曲,這部協奏曲一共六首,編號BWV1046-1051。 這六首協奏曲,一般被認為是巴赫為當時的勃蘭登堡大公克里斯蒂安·路德維希而作的樂曲,但據德國音樂學家海因里希·貝塞勒(Heinrich Besseler)嚴格的考證,它們實際是為當時克滕的青年王子利奧波德而作,利奧波德是一位高水平的音樂愛好者。
1718到1719年冬,巴赫從克滕到柏林,為勃蘭登堡大公演出,大公叫巴赫送一些作品給他,巴赫從他在克滕創作的作品中選了這六首協奏曲,抄完加上獻詞獻給了大公。這六首協奏曲本不是一套,各首需要的樂器組合不同,所以巴赫對它們所起的標題是《六首不同樂器的協奏曲》。這些協奏曲,巴赫使用了當時有可能的樂器編制,但大公的音樂班子只有六位樂手,而這些協奏曲中即使配器最少的第六首也需要七件樂器,根本無法演奏,所以這些作品在大公的收藏室內擱置了十三年。大公去世後,召集的樂手解散,不用的樂譜以一部協奏曲四十八個分尼的廢紙價格賣掉。幸運的是這些協奏曲被巴赫的弟子、當時著名的作曲教師奇倫貝格買去,後來被送給了他的弟子——普魯士亞馬利亞公爵之女,也就是腓特烈大帝的妹妹,這些手稿才得以保存。
樂曲評價
該組曲展現了絢麗多彩而又富於獨創性的對比,華麗而高超的復調手法,活躍而宏偉的旋律,可以說,巴赫用這首作品把大協奏曲這種當時已經趨於過時的體裁推向了最後的高峰。
樂曲共六首,其中第三首和第六首屬於樂隊協奏曲,第一首、第二首、第四首、第五首屬於大協奏曲。《勃蘭登堡協奏曲》是巴赫管弦樂作品登峰造極之作。
這六首大協奏曲是巴赫同類作品中最偉大的傑作,也是他自由發揮其技能的最佳範例之一,被後人稱為是所有合奏協奏曲中最優秀的作品和巴洛克協奏曲的典範。這個時期正是巴赫創作的頂峰,作品豐富而優秀。在這組作品中,巴赫以鬼斧神工的熟練技巧展開動機,而除了創造純粹的歡愉之外,並無其它任何意圖。巴赫動員了當時所有可能的樂器編制,同時更藉助了巧妙的樂思應用。
六首協奏曲的風格迥異,不僅樂器組合彼此不同,而且協奏方式也各異。第一、三首中沒有獨奏樂器組顯現,協奏關係表現為在樂隊分與合的布局之中,接近室內交響樂的風格。第二首是長笛、雙簧管、小提琴和高音小號的四重協奏曲,高音小號和第一協奏曲中高音小提琴的音色,在現代的樂隊中是很難聽到的。第四首是小提琴和兩支長笛的三重協奏曲。第五首是羽管鍵琴、小提琴和長笛的三重協奏曲。值得注意的是,該首協奏曲在第一樂章結束前的那一大段的羽管鍵琴獨奏,或許正是現代協奏曲中華彩樂段的鼻祖。第六首是兩把中提琴的二重奏,風格規矩典雅,這首作品至今是中提琴的著名重奏曲目。
這六首協奏曲,大約在三到四年內寫成,其中第二、第四、第五號遵守的是合奏協奏曲的形式,其它三首則有所區別。
在巴赫時代,巴赫所遵循的創作形態,是藝術與技術兩者的合成體。在他的作品中,並不表現主觀意志,歌頌的是神的榮光,這些協奏曲,從形式上考慮的是當時宮廷中社交的需要。在這樣的形式下,自由地展開自己對藝術的感悟能力與超人的技能。
《勃蘭登堡協奏曲》在巴赫一生浩如煙海的作品目錄中並不醒目,但卻是管弦樂作品中的典範之作,至今仍是世界各大樂團的保留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