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包头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中心之一,是中国境内以冶金、稀土、机械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和全球轻稀土产业中心,被誉称“草原钢城”、“稀土之都”[1]。
包头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沿黄经济带的腹地,位于蒙古高原的南端,华北地区北部、内蒙古中部,南濒黄河,阴山山脉横贯该市中部,形成北部高原、中部山地、南部平原三个地形区域。包头是连接华北和西北的重要枢纽,是中国、内蒙古对外开放的重点发展地区,中国大陆铁路交通枢纽城市之一。
包头是沟通北方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之间的交通要冲,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在包头地区设九原郡。包头是蒙古语“包克图”的谐音,意为“有鹿的地方”,所以又有鹿城之称,居住着蒙古族、汉族、回族、满族、达斡尔、鄂伦春等31个民族。
2019年8月,中国海关总署主办的《中国海关》杂志公布了2018年“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排名,包头排名第42。 2019年8月13日,入选全国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
目录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包头地处渤海经济区与黄河上游资源富集区交汇处,北部与蒙古国东戈壁省接壤,南临黄河,东西接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阴山山脉横贯中部。包头地理坐标东经109°15′~110°26′,北纬40°15′~42°43′海拔1067.2米 [17] 。面积为27691平方公里。包头城市建成区面积360平方公里,市中心区面积315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
包头境内有阴山山脉的大青山、乌拉山(以昆都仑河为界),山峰平均海拔2000米,最高峰海拔2324米。全市由中部山岳地带、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组成,呈中间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的地势。黄河流经包头市境内214公里,公路、铁路两桥并行飞架黄河南北。
气候
包头属半干旱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这里景色宜人,气温适度。据《包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平均气温为7.2℃,年平均风速1.2米/秒,年降水总量421.8毫米,年日照时数2882.2小时。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324天,比上年增加3天。
水文
黄河流经包头境内214公里,水面宽130米到458米,水深1.6米到9.3米,平均流速为每秒1.4米,最大流量每秒6400立方米,年平均径流量为260亿立方米,是包头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主要水源。此外,艾不盖河、哈德门沟、昆都仑河、五当沟、水涧沟、美岱沟等河流,水流量可观,也是可以利用的重要水资源。
自然资源
水资源
包头可利用地表水总量为0.9亿立方米(不包括黄河过境水)。地下水补给量为8.6亿立方米。从50年代起,包头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水资源开发,先后修建了黄河水源地多处,以及奥陶窑子、团结渠、民生渠、磴口扬水站(东河区一村庄,不同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画匠营水源地等较大的黄河提水工程,先后构筑了昆都仑、刘宝窑、水涧沟等中小型水库,进行了大规模的水资源开发。包头地区的生活、工业及农业用水设施已经能够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生物资源
包头市山地占14.49%,丘陵草原占75.51%,平原占10%。已开发和利用的土地中,耕地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14.3%;森林面积149.2千公顷,草原面积2086.5千公顷。
北部丘陵地区大都种植干旱作物,主要有莜麦、荞麦、马铃薯、胡麻、菜籽等。北部草原盛产绵羊、山羊、牛、马、骆驼等牲畜。南部平原区土质肥沃,有引黄河灌溉系统和地下水浇灌设施,旱涝保收,盛产小麦、糜黍、甜菜、向日葵、玉米、高粱及蔬菜、瓜果。
中部山岳,据初步考察,野生植物共有88科,302属,601种。列入国家重要保护的稀有物种有黄耆,蒙古扁桃。常用的重要药材有甘草、黄芪、麻黄、赤芍、防风、柴胡、桔梗、远志、知母、党参、枸杞等200多种。
在山岳中的次生林带和草原地区,是野生禽兽栖息、繁衍之地。有兽类21种,其中青羊、雪豹是国家二级保护珍稀动物;狍子、毛皮兽、赤狐、獾、豹、野猫、蒙古兔等是内蒙古自治区级的保护动物。鸟类繁多,有留鸟25种,夏候鸟18种,旅鸟80种,冬候鸟7种。其中属国家保护的珍稀鸟类有:雀鹰、大鹫、金雕、红隼、松雀鹰等13种。
矿产资源
包头市境内拥有白云鄂博铁矿(1966年被确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矿),该市的矿产资源具有种类多、储量大、品位高、分布集中、易于开采的特点,尤以金属矿产得天独厚,其中稀土矿不仅是包头的优势矿种,也是国家矿产资源的瑰宝。已发现矿物74种,矿产类型14个。主要金属矿有:铁、稀土、铌、钛、锰、金、铜等30个矿种,6个矿产类型。非金属矿有:石灰石、白云岩、脉石英、萤石、蛭石、石棉、云母、石墨、石膏、大理石、花岗石、方解石、珍珠岩、磷灰石、钾长石、珠宝石、紫水晶、芙蓉石、铜兰、膨润土、高岭土、增白粘土、砖瓦粘土等40个矿种。能源矿有:煤、油页岩等。
人口
包头是一座典型的移民城市,从古至今经历了数次大规模人口迁徙。除了世居的蒙古族以外,其他民族主要来自华北和东北及周边盟市。全市常住人口276.6万人,包头市区人口226.8万人。
截至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650364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29740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2960人,增长15.36%,年平均增长率为1.44%。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68696人,占51.64%;女性人口为1281668人,占48.3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7.9下降为106.79。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99508人,占94.31%;蒙古族人口为85121人,占3.2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65735人,占2.48%。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33151人,增长15.38%,蒙古族人口增加17243人,增长25.40%;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566人,增长4.06%。
2016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28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7.1万人,乡村人口48.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3.0%,较上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
2018年末,包头市常住人口为288.87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增长0.38%,增量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