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机构职责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区域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对区域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并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类、证券期货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实行集中管辖;对区域内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1]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同时,依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办案指导工作。
内设机构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玉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华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淑雅
副检察长:彭智刚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1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行政诉讼?遇到哪些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搜狐,2023-01-13
- ↑ 办公室岗位职责 ,搜狐,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