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协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管理[1]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
(四)承担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和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区管城市道路路牌的制作、安装、维护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负责本区路灯和夜景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煤炭[2]、电力、燃气、供热、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六)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七)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区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市政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建设及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本区相关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联合验收。
(八)负责本区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九)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电力、电源点、煤炭、市政道路、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平谷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负责本区经营性停车设施的行业管理。参与编制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建设与运营。负责本区公共自行车规划、建设、运营与监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委为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向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融资体制,按权限审批或核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地下综合管廊运行机制及相关扶持政策,并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贯彻执行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标准,负责研究并提出管廊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并核发规划行政许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重要材料设别的招投标,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手续的审批及监督工作,负责管廊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行政许可及相关监督管理。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交通支队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公共供水、再生水、排水、热力、燃气、城市照明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管线进入地下综合管廊。
2.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本区煤炭、电力、燃气、热力、电源点等行业管理,负责能源日常运行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本区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统筹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供热、新能源等行业间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能源设施重大项目布局并组织实施,衔接能源总量平衡、协调能源领域有关重大问题。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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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加强城乡环境管护,打造优美人居环境 ,搜狐,2021-11-01
- ↑ 中国煤炭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 ,搜狐,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