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运输局
机构职责
(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系统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1]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市内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其他市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协调铁路、民航运输,指导全市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2]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海(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防治船舶污染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与党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离休干部及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营商环境建设科。负责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民心网、12328监督举报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培训、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公平竞争审查,负责政策法规宣传、舆情监控及应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三)项目资金争取科。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161”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铁路建设管理部门做好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组织协调、施工建设的统筹推进、后期运营的协调管理及征拆资金的拨付筹措和铁路线路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负责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工作,拟定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投资政策,拟定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等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上报和下达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公路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指导“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方案、技术问题的论证咨询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和下达运输场站等工程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并管理监督实施,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与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运营,负责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有关重要运输任务,负责与民航、路政、邮电、通信部门的联系,归口协调有关问题,负责多式联运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负责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能源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科技开发、推广、科研成果的鉴定及交流工作,负责有关外事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对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安全质量监督科(朝阳市地方海事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拟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船员服务薄签发、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新增客船和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及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负责船舶(包括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及船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及应急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反恐工作。
(六)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正科级以下干部考核、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双拥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政工人员职称审核工作,负责审核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参考文献
- ↑ 构建好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搜狐,2022-06-19
- ↑ 工程质量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搜狐,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