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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業大學圖書館

北京林業大學圖書館,是一座集藏、借、閱為一體,環境舒適優雅、設施先進的圖書館,館藏文獻種類豐富,特色鮮明,基本能滿足本科、研究生的教學和科研需要,是全國首批實施「211工程[1]」的重點院校圖書館之一。

目錄

簡介

始建於1952年,於1988年遷入8376m2的現圖書館樓。截止2000年底館藏紙質文獻76萬餘冊,形成了以林學、生物學、水土保持、園林規劃設計、森林工業、林業經濟為特色的藏書體系。

1993年起,圖書館實現了計算機編目。隨着我校「211工程」啟動,1997年建成圖書館局域網和本館書目數據庫。1999年建立了中國學術期刊鏡像站點。目前有兩個多媒體閱覽室,為讀者提供了網上檢索電子文獻資源的良好條件。

該館是「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CALLS)工程的成員館,承擔部分「中文現刊目次庫」、「學位論文數據庫」、「圖書聯合目錄數據庫」子項目工作。

北京林業大學圖書館是全國首批實施「211工程」的重點院校圖書館之一,有着50多年的文獻收藏歷史和經驗。這個館是2004年6月啟用的新館,建築面積23400m2, 閱覽室座位3258個,是一座集藏、借、閱為一體,環境舒適優雅、設施先進的圖書館。

圖書館目前設有辦公室、資源建設部、流通部、閱覽部、技術部、諮詢與培訓部、特藏部、教材發行部、後勤部等9個部室。「全國林業院校圖書情報工作委員會」、「全國林業院校進口教材圖書中心」、「北京科技情報學會高等院校科技情報專業委員會」也設在我館。

圖書館現有職工108人,其中在編職工70人 ,本科以上學歷占67%,研究生學歷占25%、高級職稱占26%。

圖書館館藏文獻種類豐富,特色鮮明,基本能滿足本科、研究生的教學和科研需要。學校新增專業亦能得到充分的文獻保障。館藏紙質文獻131.45萬冊,電子文獻 74.32 萬冊。形成了以林學[2]、生物學、林業工程學、生態環境學和園林學為特色,理、工、文、管、經、法、藝術相結合的多科性且特色明顯、能有效支撐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的藏書體系。

藉助國家「211工程」、「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圖書館建成了千兆骨幹網。目前圖書館為讀者配備有491台高配置的微機和高性能的IBM服務器、大容量的存儲設備以及先進的圖書館管理軟件,實現了圖書館業務的全面自動化管理。門禁、安防、消防、廣播等樓宇管理實現智能化,圖書館的自動化、網絡化、信息化建設得到了進一步發展。

圖書館每天均有資深館員專人負責諮詢並且做到「有問必答」。通過開展新生入學教育、文獻檢索課教學等各項活動宣傳圖書館資源,強化讀者對圖書館的認識,提高讀者信息素質,形成比較完整的諮詢體系。

共建共享文獻資源。圖書館參加教育部Calis文獻共建共享;參加北京地區學院路40所高校館際互借聯合體。

圖書館開館時間為8:00--22:00;服務器全年不間斷開放;還採取網上預約、電話預約、超期提醒、設立還書箱、新書分區、導讀導借等措施使各類文獻得到充分的利用。

圖書館的辦館理念:一切建設圍繞讀者需求至上;一切管理圍繞讀者方便至上;一切服務圍繞讀者利益至上。

圖書館目前正在收集、補充和完善林業行業的所有書籍及資料,力爭在近期內建成國內林業藏書最全、最完整的圖書館,成為「人人熟悉、人人喜歡、人人滿意」的圖書館。

規章制度

1、北京林業大學師生員工憑本人借閱證入館(未帶借閱證,可用本人學生證或教師證代替),凡使用他人借閱證入館者,圖書館將扣留此證一個月。校外人員須持本人證件到辦證處辦理臨時閱覽證。臨時閱覽證的收費為2元/日,當日有效。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

3、為保持館內清潔,防止鼠害,禁止攜帶食物入館。

4、保持安靜,請勿喧譁。

5、維護環境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

6、愛護書刊和一切公物。

7、遵守圖書館有關制度、規定。

借還書須知

1.北京林業大學師生員工憑本人借閱證借閱書刊(凡使用他人借閱證借書者,圖書館將扣留此證兩個月)。

2.本館執行讀者分類限量和文獻分類限量借書,過期處罰的制度。

3.本館實行開架借書,取書時使用代書板,必須將取下不借的書放回原處,閉館前15分鐘停止讀者進庫。

4.外借圖書,有超期圖書未還者,暫停借閱。

5.未辦理借書手續不得將書帶出書庫,否則,按圖書館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通

報學生處與所在院系。

6. 要愛護書刊,如有污損、撕頁、塗劃、丟失照章賠償。

關於圖書資料外借期限及過期處理的規定(2001年6月7日修訂)

一、借期

中文圖書借期30天(寒暑假見第三條第2款)不續借。外文圖書、中外文期刊原則上不外借。

二、過期處理

1.當讀者借閱的書刊過期時,該讀者在圖書館各出納口均不能再借書刊,直至還回過期書刊並接受處理後才能恢復正常借書。

2.超過規定期限還書者按每冊/日0.20元計罰(計罰日數包括節假日),每冊罰款總額不超過該書定價的2倍。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

1. 還書日為節假日時,可延至開館後第一天內還書,從第2日起計算過期。

2. 凡在寒暑假放假前兩周內所借圖書,可在開學後第一個星期內還書。一周內未還書的,從開學第一天起計算過期。 凡在寒暑假放假前兩周以上所借圖書,請在放假前歸還,否則作超期處理。

3. 較長時間外出者,在出差前應還清書刊,因外出使用的書刊不能按期還書時,由讀者院系出具證明在返校後一周內還書,再延誤還書按過期計罰。

書刊遺失污損賠償規定

圖書館所藏書刊為國有資產,是教學和科研的物質基礎,讀者借閱時應加以愛護,妥善保管,防止遺失,不得在書刊上圈點、批劃、拓描、塗抹,不得剪裁書刊或撕頁,如發現上述情況借書人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 遺失書刊的賠償

1.普通中文圖書遺失賠償規定

①可以購同一版本的圖書賠償,每冊收取加工費2元。

②不能購得同版圖書時,則依據圖書出版的年限,按圖書原價的3-8倍賠償:

90年至今: 3倍賠償

年: 5倍賠償

79年以前: 8倍賠償

③沒有單冊定價的多卷書和連續出版物(叢書等)無論丟失其中N冊,均要求購得相 同版本的全套書或依據圖書出版的年限,按圖書原價的3-8倍賠償(同第2條)。

④圖書賠款(購書賠償除外)後1個月內復得原書者,可還書並退款,同時收取從繳款起至還書止的過期罰款。

⑤圖書在賠償處理時,如有過期記錄,則需同時繳納過期罰款。

2.遺失複本較少且不易補充的工具書、畫冊,按原定價的3-5倍賠償。

3.遺失外文書刊,按圖書館原購價的3-5倍賠償。

4.現期期刊丟失一期或多期,按全年定價賠償,已裝訂的過刊按刊價加倍賠償。

5.遺失珍善本圖書,按市價的10倍以上賠償,並報告校領導處理。

6.交換贈閱等無價書刊的丟失,由本館根據版本、頁數酌情定價,按本規定賠償。

7.期刊賠償後3個月內復得原書者,可憑收據還書並退款,同時收取過期罰款。已經購書賠償的不再退賠。

二、 污損書刊的賠償

1.普通中文圖書污損賠償規定

①污損情況嚴重(如撕頁、捲曲、水淹、精裝書皮折斷、嚴重污染),致使圖書失去 利用價值者,則依照圖書遺失賠償規定執行。

②污損情況較輕者(如畫線、塗抹、圈點、批註等),以每頁0.20元價格賠償。

2.期刊污損賠償規定

①情況較輕,不影響內容完整者,交納該書刊定價的20-50%的污損費;②污損情況較重,按書價交納污損費,污損的書刊仍歸圖書館所有。

3.因教學、科研需要拆散書刊進行複印、攝影者,應事先爭得本館同意,用後負責裝訂復原,並交納該書定價50-100%的損傷費。

閱覽室規則

圖書館閱覽室設有開架輔助書庫,是教職員工、學生學習的重要場所,請進室閱覽的讀者自覺遵守如下規則:

1.北京林業大學教職工、學生憑本人借閱證進閱覽室閱覽。

2.個人攜帶的書刊及書包等物請放在存物架上。

3.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在室內喧譁、嘻笑。

4.保持室內清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不得在室內吃零食和口香糖,嚴禁吸煙。

5.閱覽室文獻不得隨意攜出室外,否則按偷書論處,每冊罰款30~50元,並報有關部門處理。

6.閱覽室文獻可經管理人員借出複印,但必須當日歸還,否則每誤期一天罰款1元/冊。

7.愛護文獻,不得在文獻上塗畫、拓描、剪裁或撕頁,違者按污損規定賠償。

8.講究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進閱覽室。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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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大家參觀一下北京大學圖書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