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英文名称: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简称BDS)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也是继GPS、GLONASS之后的第三个成熟的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和美国GPS、俄罗斯GLONASS、欧盟GALILEO,是联合国卫星导航委员会已认定的供应商。[1]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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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由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段三部分组成,可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全天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并具短报文通信能力,已经初步具备区域导航、定位和授时能力,定位精度10米,测速精度0.2米/秒,授时精度10纳秒。[2]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全球四大卫星导航核心供应商之一,目前在轨卫星已达39颗。从2017年底开始,北斗三号系统建设进入了超高密度发射。目前,北斗系统正式向全球提供RNSS服务,在轨卫星共39颗。2019年还将再发射5-7颗,2020年再发射2-4颗卫星后,北斗全球系统建设将全面完成。[3]
系统概述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系统)是中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是为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国家重要空间基础设施。
随着北斗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的发展,相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水文监测、气象预报、测绘地理信息、森林防火、通信时统、电力调度、救灾减灾、应急搜救等领域,逐步渗透到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卫星导航系统是全球性公共资源,多系统兼容与互操作已成为发展趋势。中国始终秉持和践行“中国的北斗,世界的北斗”的发展理念,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积极推进北斗系统国际合作。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携手,与各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一起,共同推动全球卫星导航事业发展,让北斗系统更好地服务全球、造福人类。[4]
发展目标
建设世界一流的卫星导航系统,满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全球用户提供连续、稳定、可靠的服务;发展北斗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深化国际合作,共享卫星导航发展成果,提高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综合应用效益。
建设原则
自主:坚持自主建设、发展和运行北斗系统,具备向全球用户独立提供卫星导航服务的能力。
开放:免费提供公开的卫星导航服务,鼓励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兼容:提倡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开展兼容与互操作,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渐进:分步骤推进北斗系统建设,持续提升北斗系统服务性能,不断推动卫星导航产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基本组成
北斗系统由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段三部分组成。
空间段由若干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倾斜地球同步轨道卫星和中圆地球轨道卫星组成。
地面段包括主控站、时间同步/注入站和监测站等若干地面站,以及星间链路运行管理设施。
用户段包括北斗及兼容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的芯片、模块、天线等基础产品,以及终端设备、应用系统与应用服务等。
国际合作
持续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开展协调合作,推动系统间兼容与互操作,共同为全球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中俄卫星导航合作
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了中俄卫星导航重大战略合作项目委员会;签署了中俄政府间《关于和平使用北斗和格洛纳斯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合作协定》《中国北斗和俄罗斯格洛纳斯系统兼容与互操作联合声明》,以及《和平利用北斗系统和格洛纳斯系统开展导航技术应用合作的联合声明》等成果文件;围绕兼容与互操作、增强系统与建站、监测评估、联合应用等领域设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务实合作,推进10个标志性合作项目并取得阶段进展,完成中俄卫星导航监测评估服务平台建设并开通运行,促进两系统优势互补、融合发展。[5]
中美卫星导航合作
建立中美卫星导航合作对话机制,签署了系统间《中美卫星导航系统(民用)合作声明》《北斗与GPS信号兼容与互操作联合声明》,标志着两系统在国际电联框架下实现了射频兼容,北斗系统B1C信号与GPS系统 L1C 信号达成互操作;在兼容与互操作、增强系统、民用服务等领域设立联合工作组,推动合作交流。[6]
中欧卫星导航合作
成立了中欧兼容与互操作工作组,开展多轮会谈;持续推进频率协调;在中欧空间科技合作对话机制下开展广泛交流。
目录
北斗国际标准化进展
发布了北斗系统规范性文件。自2011年起根据北斗系统建设和应用进展,有计划、分步骤地拟制了空间信号B1I、B1C、B2a和B3I接口控制文件(ICD),性能规范文件(PS),并通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发布,是北斗系统提供服务公开承诺的具体表现。
全面开展了民航、海事、移动通信、接收机通用数据格式国际标准化工作。一是国际民航方面,2010年9月中国民航局在ICAO第37届大会上,正式提交北斗系统进入ICAO标准申请;2011年1月,ICAO第192次理事会以决议形式,同意北斗系统逐步进入ICAO标准框架;北斗为国际民航应用提供B1I、B1C、B2a等3种服务信号的策略获得认可;累计参加ICAO导航系统专家组(NSP)10余次会议,基本完成了北斗B1I信号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草案核心内容修订;同时与工业界标准组织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RTCA)、欧洲民用航空设备组织(EUROCAE)建立了联系。二是国际海事方面,2014年11月IMO海上安全分委会(MSC)94次会议完成了北斗系统作为世界无线电导航系统(WWRNS)的最终认可,北斗系统成为第三个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世界无线电导航系统;完成了船载北斗接收机设备性能标准,标准号MSC.379(93);通过了支持北斗的多系统船载导航接收机性能标准,标准号MSC.401(95);2017年3月IMO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分委会(NCSR)第4次会议将北斗写入海事应用的PNT导则内;2018年5月IMO启动了北斗报文服务系统加入全球海上遇险搜救系统(GMDSS)的申请工作。三是移动通信方面,在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之二(3GPP2)、开放移动联盟(OMA)等移动通信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全面推动北斗标准化工作,第三代、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支持北斗B1I定位业务的24项标准已获得通过,包括技术标准、功能和性能标准、测试标准,2018年9月3GPP RAN#81次全会通过了启动B1C信号标准化工作提案。四是接收机通用数据格式方面,全面启动了推动北斗进入国际海事无线电技术委员会(RTCM)、美国国家海洋电子协会(NMEA)、国际GNSS服务组织(IGS)等相关国际组织关于卫星导航接收机国际通用数据标准的工作;推动RTCM第104专业委员会成立北斗工作组及恢复网络RTK工作组,中方均任工作组组长;RTCM 10402.X差分电文标准、RTCM 10403.X差分电文标准、RTCM 10410.1 Ntrip差分电文互联网传输标准、RTCM 10401.3 RSIM差分基准站完备性监测标准等增加北斗区域信号的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支持北斗的NMEA-0183标准完成修订;2016年1月全面支持北斗的RINEX3.03版本通过RTCM SC-104会议批准并正式发布。[7]
初步形成了“政产学研用”共同推动的局面。自2010年起,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与工信部、中国民航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等部门密切合作,持续开展北斗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国内优势力量,梳理了北斗国际标准化工作内容,从总体推进与深化研究、标准技术研究与编制、测试与试验验证、国际参会技术协调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此外,中国民航局于2015年成立了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国际标准化与民航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政策研究、规划制定、技术标准研制、产品研发与应用等工作。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什么?它与GPS对比还有哪些不足
参考文献
- ↑ 北斗走进阿拉伯:中国导航系统服务全球“开门红”. [2019-11-6].
- ↑ “北斗”天地导航 “神威”点亮梦想. [2019-11-6].
- ↑ 我国北斗系统在轨卫星已达39颗 明年将全面完成建设. [2019-11-6].
- ↑ 全球卫星导航 看中国“北斗”. [2019-11-6].
- ↑ 中俄卫星导航重大战略合作项目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在俄罗斯喀山举行. [2019-11-6].
- ↑ 美国GPS系统及其国际合作进展. [2019-11-6].
- ↑ 你想知道的北斗标准国际化进展都在这里.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