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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區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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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區監察委員會是由北海市海城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北海市海城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目錄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10日上午,海城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海城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現任領導

副主任:王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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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監察委員會首次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

8月25日上午,北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聽取了北海市監察委員會關於開展重大項目建設監察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北海市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北海市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北海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劉纓代表市監察委員會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工作報告。

監察委員會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憲法監察法、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開展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措施。北海市監察委員會把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高度重視,穩慎推進,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專項工作報告介紹,北海市監察委員會全面履行憲法[2]和監察法賦予的職責,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紀委監委和市委決策部署,強化重大項目建設監察監督,通過突出政治責任,組織開展「監督護航促發展」「走企問政督效」行動,彰顯監察擔當;突出方法創新,發揮「室組地」聯動監督優勢,建立工作專班,實現對重大項目建設監察監督全覆蓋;突出監督重點,助力營商環境變優,守住生態環境底線,堅決維護民生福祉;突出案件查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強化監察監督震懾;突出標本兼治,提升法治教育,扎牢制度「籠子」,深化嚴管厚愛,為重大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提供堅強保障。2018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圍繞重大項目建設開展監察監督239次,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39個,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46個,發出監察建議書27份,督促整改問題56個。全市68個單位舉一反三,強化以案促改,2906名公職人員接受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制度規定197個。

專項工作報告指出,下一步,北海市監察委員會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繼續加強重大項目建設監察監督,進一步服務發展大局,持續整治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積極構建「親」「清」政商環境;進一步提升監督質效,確保重大項目建設監察監督即使在最基層、最偏遠的地方也能抵達;進一步深化標本兼治,堅持「三不」一體推進,加強對征地搬遷、招標投標、工程建設等領域公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制度機制建設;進一步激勵擔當作為,堅持嚴管厚愛結合,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為擔當者擔當,為實幹者撐腰,全力促進北海工業振興,助力北海高質量發展,為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的北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