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袁聿修传
原文
袁聿修,字叔德,陈郡阳夏人。魏中书令翻之子也。出后叔父跃,七岁遭丧,居处礼度,有若成人。九岁,州辟主簿。性深沉有鉴识,清净寡欲,与物无竞,深为尚书崔休所知赏。年十八,领本州岛中正。寻兼尚书度支郎,仍历五兵、左民郎中。
天保初,除太子庶子。数年,大有声绩,远近称之。八年,兼太府少卿,寻转大司农少卿,又除太常少卿。司徒录事参军卢思道私贷库钱四十万,娉太原王女为妻,而王氏已先纳陆孔文礼娉为定,聿修坐为首僚,又是国之司宪,知而不劾,被责免中丞。
天统中,诏与赵郡王叡等议定五礼。出除信州刺史,即其本乡也,时人荣之。为政清靖,不言而治,长吏以下,爰逮鳏寡孤幼,皆得其欢心。武平初,御史普出过诣诸州,梁、郑、兖、豫疆境连接,州之四面,悉有举劾,御史竟不到信州,其见知如此。及解代还京,民庶道俗,追别满道,或将酒脯,涕泣留连,竞欲远送。既盛暑,恐其劳弊,往往为之驻马,随举一酌,示领其意,辞谢令还。还京后,州民郑播宗等七百余人请为立碑,敛缣布数百疋,托中书侍郎李德林为文以纪功德。府省为奏,敕报许之。
聿修少平和温润,素流之中,最有规检。以名家子历任清华,时望多相器待,许其风鉴。在郎署之日,值赵彦深为水部郎中,同在一院,因成交友。彦深后被沙汰停秩,门生藜藿,聿修犹以故情,存问来往。彦深任用,铭戢甚深,虽人才无愧,盖亦由其接引。为吏部尚书以后,自以物望得之。
在官廉谨,当时少匹。魏、齐世,台郎多不免交通饟遗,聿修在尚书十年,未受升酒之馈。尚书邢邵与聿修旧款,每于省中语戏,常呼聿修为清郎。大宁初,聿修以太常少卿出使巡省,仍命考校官人得失。经历兖州,时邢邵为兖州刺史,别后,遣送白为信。聿修退不受,与邢书云:“今日仰过有异常行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多言可畏譬之防川愿得此心不贻厚责。”邢亦忻然领解,报书云:“一日之赠,率尔不思,老夫忽忽意不及此,敬承来旨,吾无间然。弟昔为清郎,今日复作清卿矣。”
译文
袁聿修,字叔德,陈郡阳夏人。他是北魏中书令袁翻的儿子。过继给叔父袁跃为子。七岁时父亲去世,他守丧时的起居礼度,与成人相仿。九岁时,州里征辟他为主簿。性格深沉而有见识,清净寡欲,与世无争,深受尚书崔休的赏识。十八岁时,担任本州岛中正。不久,兼任尚书度支郎,还历任五兵郎中、左民郎中。
天保初年,任太子庶子。他任职数年,声誉很好,远近百姓都称赞他。天保八年,兼任太府少卿,不久,转任大司农少卿,又任太常少卿。司徒录事参军卢思道私自借贷库钱四十万,用来聘太原人王的女儿为妻,而王氏已先收下陆孔文的聘礼作为定婚礼物,袁聿修由于是司徒府的首要僚佐,又是国家负责司法的官员,知道此事而不加弹劾,受到处罚,免去御史中丞的官职。
齐后主天统年间,朝廷下诏命令袁聿修与赵郡王高叡等商议制定五礼。后出任信州刺史,就是他的本乡,当时人都认为是荣耀。他为政清静,不言而治,自长吏以下,直到鳏寡孤幼,袁聿修都能得到他们的欢心。后主武平初年,御史都出来巡视诸州,梁、郑、兖、豫等州与信州疆域相接,在信州的周围,御史都检举揭发出官员的不法行为,而御史竟然不到信州来,足见袁聿修所受到的信任。到他任满解职还京时,包括僧、道在内的全州百姓,赶来送别的人填满道路,有人带来美酒与肉脯,哭泣着留连不舍,都想要远送他一程。当时正是盛暑,袁聿修担心百姓们过于劳累,往往为送行的人停下马,随手喝一杯酒,表示已领受他们的好意,(其他的)推辞谢绝并让他们回家。袁聿修回京后,信州百姓郑播宗等七百余人请求为他立碑,凑集缣布数百匹,托中书侍郎李德林撰写碑文以记述他的功德。有关部门为此上奏,皇上下诏同意。
袁聿修自小平和温润,在士族高门子弟中,最有规矩法度。他凭名门之后的身份历任清高显要的官职,当时名士大多很器重他,称许他的风采与见识。他在郎署任职的时候,正好赵彦深为水部郎中,同在一个院子,就结为朋友。赵彦深后来遭淘汰被停俸禄(遣送回家),门口长出野草,袁聿修仍然因为心存旧情,慰问并保持往来。赵彦深得到重用后,仍感念甚深,因此,袁聿修历任要职,虽然是由于自己的才干声望,但也与赵彦深的援引有关。袁聿修任吏部尚书后,自然由于自己的声望而得任此职。
他在官廉洁谨慎,当时少有人比得上。东魏、北齐时期,尚书台郎多不免于相互送礼,袁聿修在尚书十年,从来没有接受过别人一升酒的馈赠。尚书邢邵与袁聿修有旧交,每次在尚书省开玩笑时,常称袁聿修为清郎。武成帝大宁初年,袁聿修以太常少卿身份出使巡察,并受命考核官员的得失。他经过兖州时,邢邵正担任兖州刺史,两人分别后,邢邵派人送去白为礼物。袁聿修退还白不接受,给邢邵写信说:“今日经过您管辖之处,与平日出行不同,瓜田李下,必须避嫌,古人对此是十分慎重的。人言可畏,应像防御水患一样,不忽视细微末节,愿您体会此心,不至于重责。”邢邵也欣然领会,回信说:“先前的赠送,过于轻率,未加考虑,我匆忙之间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敬承来信之意,我并无不快。你昔日是清郎,今日又可以称作清卿了。”[2]
作者简介
李百药(565--648),字重规,定州安平(今属河北)人,唐朝史学家、诗人。 其父李德林曾任隋内史令,预修国史,撰有《齐史》。隋文帝时百药仕太子舍人、东宫学士。隋炀帝时仕桂州司马职,迁建安郡丞。后归唐,拜中书舍人、礼部侍郎、散骑常侍。人品耿直,曾直言上谏唐太宗取消诸侯,为太宗采纳。曾受命修订五礼、律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