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是南京理工大学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实行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学院新校区位于南京仙林大学城,开设机械系、电光系、经管系、人文系、计算机系和基础教学系。
目录
办学规模
南京理工大学负责指导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推荐、选派和审定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并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校生近万人。对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有关学位管理的政策,对符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管理条例的毕业生,由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委员会授予普通全日制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条件
2003年8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从南京理工大学校内移址到南京仙林大学城。新校区占地613亩,学院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投入的标准科学规划建设新校区,为学生学习发展、健康成长提供优良的环境条件。规划校舍建筑总面积为2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实验楼7万平方米、图书馆1.9万平方米、学生公寓10.5万平方米。
经过十余年建设[1],学院校园面貌已基本达到规划要求。学院已建成多媒体教室、物理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网络中心、电工实验室、数电、模电实验室、图书馆等;已建成30幢高标准四人间学生公寓,公寓内设有卫生间、阳台、空气能热水器、网络接口、空调、饮水机等;已建成一个高标准的塑胶跑道运动场,一个体育馆(在建)两个标准足球场,十几个篮球、排球和网球场。校内设有超市、商店和自助银行等后勤服务设施。
董事会
紫金学院董事会为紫金学院最高决策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1)制定紫金学院董事会章程、紫金学院章程[2]。(2)决定紫金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及编制,审核紫金学院董事会成员单位推荐的院长、副院长 候选人并批准聘任或解聘。受理院长提名,批准聘任或解聘管理机构负责人。(3)确定紫金学院各级工作人员的待遇,决定对院长、副院长及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奖惩。(4)审批紫金学院财务、人事、学籍等涉及学院全局管理工作的主要规章制度。(5)决定紫金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年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6)筹措紫金学院办学经费,决定经费预决算方案。咨询、评议确定学院基本建设、重要工程建设项目。(7)审议院长年度工作报告。(8)监督检查学院财务运作状况。对紫金学院董事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事项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意见。(9)发展新的董事会成员。(10)决定其它与紫金学院有关的重大事项。
视频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年工作回顾,道客巴巴, 2013-12-14
- ↑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中国教育在线, 201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