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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任昉傳出自於《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壽撰,中國歷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年)。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1]

目錄

原文

任昉,字彥升,樂安也。父遙,齊中散大夫。遙兄遐,字景遠,少敦學業,家行甚謹,位御史中丞、金紫光祿大夫。永明中,遐以罪將徙荒裔,遙懷名請訴,言淚交下,齊武帝聞而哀之,竟得免。

昉年十二,從叔晷有知人之量,見而稱其小名曰:「阿堆,吾家千里駒也。」昉孝友純至,每侍親疾,衣不解帶,言與淚並,湯藥飲食必先經口。初為奉朝請,舉兗州秀才,拜太學博士。永明初,衛將軍王儉領丹陽尹,復引為主簿。儉每見其文,必三復殷勤,以為當時無輩,曰:「自傅季友以來,始復見於任子。若孔門是用,其入室升堂。」於是令昉作一文,及見,曰:「正得吾腹中之欲。」乃出自作文,令昉點正,昉因定數字。儉拊幾嘆曰:「後世誰知子定吾文!」其見知如此。

昉以父喪去官,泣血三年,杖而後起。齊武帝謂昉伯遐曰:「聞昉哀瘠過禮,使人憂之,非直亡卿之寶,亦時才可惜。宜深相全譬。」遐使進飲食,當時勉勵,回即嘔出。昉父遙本性重檳榔,以為常餌,臨終嘗求之,剖百許口,不得好者,昉亦所嗜好,深以為恨,遂終身不嘗檳榔。遭繼母憂,昉先以毀瘠,每一慟絕,良久乃蘇。因廬於墓側,以終喪禮。哭泣之地,草為不生。昉素強壯,腰帶甚充,服闋後不復可識。

奉世叔父母不異嚴親,事兄嫂恭謹。外氏貧闕,恆營奉供養。祿奉所收,四方餉遺,皆班之親戚,即日便盡。性通脫,不事儀形,喜慍未嘗形於色,車服亦不鮮明。 武帝踐阼,歷給事黃門侍郎,吏部郎。出為義興太守。歲荒民散,以私奉米豆為粥,活三千餘人。時產子者不舉,昉嚴其制,罪同殺人。孕者供其資費,濟者千室。在郡所得公田奉秩八百餘石,昉五分督一,余者悉原,兒妾食麥而已。

出為新安太守在郡不事邊幅率然曳杖徒行邑郭人通辭訟者就路決焉。為政清省,吏人便之。卒於官,唯有桃花米二十石,無以為斂。遺言不許以新安一物還都,雜木為棺,浣衣為斂。闔境痛惜,百姓共立祠堂於城南,歲時祠之。

昉好交結,獎進士友,不附之者亦不稱述,得其延譽者多見升擢,故衣冠貴游莫不多與交好,坐上客恆有數十。時人慕之,號曰任君,言如漢之三君也。在郡尤以清潔著名,百姓年八十以上者,遣戶曹掾訪其寒溫。嘗欲營佛齋,調楓香二石,始入三斗,便出教長斷。郡有蜜嶺及楊梅,舊為太守所采,昉以冒險多物故,即時停絕,吏人咸以百餘年未之有也。昉曰:「與奪自己,不欲貽之後人。」

譯文

任昉,字彥升,樂安博昌人。父親名任遙,為南朝劉中散大夫。任遙的兄長任遐,字景遠,自幼勤於學業,家教嚴謹,官至御史中丞、金紫光祿大夫。永明年間,任遐因獲罪將被流放到荒遠的地方,任遙拿着名片去 求情申訴,邊說邊流淚,齊武帝聽後很同情,最終任遐被赦免。

在任昉十二歲時,任昉的堂叔任晷有識別人才的能力,他喊着任昉的小名說:「阿堆,你是我們家的千里駒啊。」任昉非常孝順父母,友愛兄弟,每當父母生病,他總是侍候在他們的身邊,衣服從不解帶,說話時難過地流下眼淚,湯藥、飯食必先親自嘗一嘗。起初任昉為奉朝時,被推舉為兗州秀才,授為太學博士。永明初年,衛將軍王儉兼任丹陽縣令,又引薦任昉為主簿。王儉每讀到任昉的文章,必再三閱讀,認為當時沒有人能與之相媲美,說:「自傅季友以來,這樣的好文章才又始見於任昉。如果孔門收錄,則任昉已經過到了入室升堂的地步了。」於是,王儉讓任昉寫篇文章,看後,說:「正中我意。」王儉拿出自己寫的文章,讓任昉修改,任昉改定了幾個字。王儉拍着桌子感嘆說:「後又有誰知道我的文章是由你改定的呢!」任昉竟然被王儉如此賞識。

任昉因居父喪離職,三年服喪期間,非常悲痛,以至於用杖拄地才能起立。齊武帝對任昉的伯父任遐說:「聽說任昉因哀痛導致身體瘦弱,超過了喪禮所要求的,使人為他擔心,照此下去,失去的並非只是你的好侄子,也是當今文壇的損失啊。你應該好好勸導他一番。」任遐勸任昉稍進飲食,任昉當時盡力咽下,等到叔父回去,又即刻嘔出。任昉的父親任遙平素喜歡兄檳榔,把它作為常吃的食物,臨終的時候曾要求吃檳榔,剖開上百個,竟沒有一個合口的,任昉感到非常難過,自己雖也喜歡吃,但終生不再食檳榔。後為繼母服喪期間,由於先前身體已經很虛弱,任昉每一次慟哭,都會昏厥過去,過好長時間才會甦醒,因而在墓邊搭了間簡陋的茅屋以盡喪禮。凡任昉哭過的地方,草木不生。任昉本來很強壯,腰帶充實,服喪三年喪期後,虛弱得好像變了一個人,幾乎讓人認不出來了。

侍奉叔父母與自己的親身父母沒有區別,侍奉兄嫂態度恭謹。外祖父母家貧困缺衣少食,常常奉養供給食物。所收祿奉,各處的饋贈,都分給親戚,當日便分完。性情通達脫俗,不拘易容形貌,喜怒不形於色,車輿禮服也不鮮艷明麗。

武帝登基,歷任給事黃門侍郎,吏部郎。出京任職義興太守。荒年時節百姓離散,用自己的俸祿買來大米、小豆做成粥,救活三千餘人。當時百姓生了子女卻不能撫養,任昉嚴格制度,生子不養與殺人同罪。提供懷孕的婦女錢財,救濟了千多戶人家。在郡所得公田奉秩八百餘石,任昉監督只拿出其中的五分之一,其餘的都援助了百姓,妻子兒女吃的只是小麥罷了。

出任新安太守,在郡不修邊幅,瀟灑地扶杖出行,遇到郡縣有人訴訟,在路邊就審判處理了。為政簡練,屬吏都認為他很有才幹。在任上去世,只有二十石桃花米,連入殮都沒有錢物辦理。遺言不許把新安郡的一件東西帶回京城,用雜木作棺材,穿着洗過的衣服入殮。整個新安郡為之痛惜不已,百姓一起在城南為他修建了一座祠堂,每年祭拜他。

任昉喜歡結交朋友,獎掖舉薦獎進朋友,不依附他的人也不稱讚呈述,得到他傳播好名聲的人很多都被提拔,故名門世族沒有不和他交 好的,座上客常常有幾十人。時人稱慕,稱他為任君,言如漢之三君也。在郡尤其以清廉著名,百姓年滿八十以上者,委託戶曹掾對他噓寒問暖。曾想營設佛齋,徵調二石楓香,才入三斗,便出來叫人不再徵集。郡有蜜嶺及楊梅,過去是替太守採摘的,任昉因為冒險多致人死亡,立即制止了此事,官吏們都認為百多年沒有過這樣的舉動。任昉說:「與其為自己奪取,不如將它留給後人。」 [2]

作者簡介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3]

參考資料